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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難的意義:痛苦,令你我形成群體

文:白水

一般來說,苦難苦令我們都會認為苦難是義痛不好的,痛苦最好可免則免,形成但有思想家就會認為痛苦其實亦有意義,群體其中一種意義就是苦難苦令跟群體構成相關。

哲學家Ernest Renan認為一個共同體的義痛構成跟其「過去」和「現在」有關,是形成共同體過往所經歷的成就了這麼的一個群體,使得大家是群體同一群人,而提到經歷,苦難苦令他特別提到苦難:

“Suffered together”,義痛 I said, for shared suffering unites more than does joy. In fact, periods of mourning are worth more to national memory than triumphs because they impose duties and require a common effort. (Ernest Renan, “What is a Nation?”)

痛苦跟快樂好像是對等的兩種情感,假如兩者可以數值量化,形成它們應該是群體1:1的。然而,苦難苦令回到日常經驗,義痛我們會發現痛苦比起快樂很多時會更持久、形成強度更深,我們會為一件事不開心很久而且十分困擾,但相反快樂卻較難持續。因此,對於群體而言,苦難比起快樂會更為深刻。再進一步而言,苦難對比起快樂不同在於,如此深刻的苦難是需要被克服的,否則將難以承受,但較易煙消雲散的快樂卻不需要被戰勝的,只需享受就可以了。當群體共同受苦,深刻的痛楚會使大家互相理解,擁有共同的過去,而且更會令大家有了共同的責任,如去記住受過的苦,又或者一同戰勝要面對的痛苦,由此一群人就被連繫起來。所以痛苦雖然負面,但亦有其價值。

ErnestRenanPhoto Credit: Anders Zorn, Public Domain
Ernest Renan

現在

除了過去的苦難會構成群體,其實現在對群體亦很重要。Renan認為群體還需要當下願意繼續以不同方式或遠或近地一起生活,才構成共同體。試想像我們一起有過很深刻的經歷,而且也許我們因着這些事情,人生某意義上很難分開,至少要理解「我」難以不去理解我和你的經歷,但現在我們想要撇清關係,不再一起生活,我們就很難稱得上是群體,最多只是兩個曾經相關的獨立個體。正因當下同意如此重要,Renan就說群體的存在就好像每日經過公民投票一次,大家不斷表示同意一起生活,願意承擔比方說是過往的痛苦和責任而活下去。

希望

最後想談一談希望。希望可以是對現實的判斷,根據成事與否的估算來談某事有希望還是沒希望。可是,希望也可以是一種態度,即使事情可能勝算不大,但仍不懷憂喪志,繼續積極面對,相信總會成功。

或許大家會問:如果事實上形勢很差,為甚麼還可以以抱持希望的態度來面對事情?這可以源於想要克服過去的苦難,又或者當下想繼續一起生活的願望,又或者更簡單,是因為對於這個地方和這地方的人有愛。

本文獲好青年荼毒室(哲學部)授權轉載,題目由編輯所擬,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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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Alex
核稿編輯︰Al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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