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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伤猥亵女儿者 检察院不起诉

导读 9月4日,男打#男子殴打猥亵女儿者检察院不起诉#登上热搜。伤猥(据9月4日中国青年网)相关报道截图(来源:抽屉视频)近日,亵女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则甘肃陇...

9月4日,#男子殴打猥亵女儿者检察院不起诉#登上热搜。起诉(据9月4日中国青年网)

相关报道截图(来源:抽屉视频)

近日,男打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则甘肃陇南成县人民检察院的伤猥不起诉决定书:2021年12月,男子石某某多次在张某某家中对其女儿进行猥亵(已另案处理),亵女民警发现石某某受伤严重。检察经查,起诉2021年12月18日17时许,男打石某某被张某某发现其猥亵行为后离开,伤猥后石某某再次来到张某某家中,亵女张某某便对石某某进行殴打。检察张某某先用脚在石某某的起诉腰部踢了几脚,后又持自家木把笤帚对石某某的腰部、腿部进行殴打,最终致其轻伤二级。

成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在本案有重大过错,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不起诉决定书(来源:中国检察网)

此事在网络上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示支持不起诉。网友评论道:“这才是正常的判决”、“谢谢法律维护了一个爸爸的尊严,维护了一个家庭”、“正义之举”......

这个不起诉,体现了法律的宽严相济。网友认为这才是正义的判决,能激发社会正能量。

由于石某某多次在张某某家中对其女儿进行猥亵,这既是缺德之事,也是违法之事,性质恶劣,人神共愤,劣行为世人所不齿。对这种道德败坏、心怀不轨之徒,就是要如同“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道义上谴责,在法律上制裁,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张某某的惩罚举动,受到网友支持,认为这是一名父亲应有的态度,也是对坏人应有的教训。大家觉得被害人石某某该打,是朴素的正义感使然,也是可贵的爱憎分明。

检察院之所以决定不起诉,是依据相关规定。因为本案中被害人有重大过错在先,打人者张某某其行为虽不合法,却并不违背道德伦理,是为女儿要个公道,也是为女儿筑起安全防线,以正压邪,震慑恶行。其犯罪情节轻微,又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所以不起诉是依法行事,符合法律的规定。

不起诉的决定受到网友叫好,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实现了情、理、法的统一,符合网友对是非曲直的认知。因为于情于理,父亲在气急中,出于义愤,对猥亵女儿者施以殴打,是站在正义的一边,是可以理解的,能为社会所接受。被打者系咎由自取。

不起诉尊重了公序良俗,尊重了亲情。说明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猥亵者已被另案处理,就表明了这点,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公民自可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权益,不用担心坏人得不到惩处。

也要看到的是,这个判决并不是在支持“以暴制恶”,只是理解了一名父亲的正义举动。石某某干过坏事,被张某某发现其猥亵行为后离开,张某某可以报警,寻求法律上的帮助,并不宜以“私刑”来解决问题。只是石某某这样的人被打,从情理上得不到同情。网友认为打得好,也是认为对坏人的作恶,必须给以教训。对张某某打人不起诉,考虑了此事的亲情因素与维护正义,符合社会认知,所以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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