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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送驗《鏡電視》股東會錄音檔,確認無剪接變造,裴偉回應:為安撫股東,私下膨風發言

《鏡電視》新聞台政治風暴持續延燒,黃國會錄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今(6)日召開記者會,昌送理事長黃國昌說明「原始音檔」送交鑑定後,驗鏡音檔應為確認「無剪接變造之疑慮」、電視「無錄音暫停、股東股東剪接之疑慮」;質疑裴偉說法一變再變,確認且裴偉在會議中的無剪偉陳述與協會查核的事實相符,究竟是接變否為「膨風」,相信台灣公民社會自有智慧判斷。造裴

  • 錄音檔曝光:裴偉稱通過《鏡電視》審查是安撫「總統旨意」,指示蘇貞昌施壓NCC盡快發照
  • 裴偉坦承錄音檔「有些膨風」為了讓股東安心、私下無法直達天聽,膨風陳椒華再爆握有其他證據

黃國昌:錄音檔並無變造,黃國會錄且內容與事實相符

黃國昌說明,昌送協會於9月29日接獲吹哨者檢舉,驗鏡音檔應為表示願意提供未經傳輸、轉存之股東會錄音檔。經討論後他們選擇具有相當公信力與權威性的「美商瓦器聲紋鑑識實驗室」為第三方鑑定機構,為保護吹哨者,亦與實驗室簽訂保密協議,並陪同吹哨者之代理人,將存有原始音檔之錄音設備交由鑑定人員取證。

美商瓦器聲紋鑑識實驗室發言人Geoffrey Han表示,實驗室以科學鑑定、判斷資料真偽為原則,不介入資料內容相關爭議。正式鑑定報告採國際論文標準,內容具體揭露到個資細節,基於保護吹哨者原則,即以非正式鑑定報告保護吹哨者可能遭辨識出之風險。他也強調的二者結論皆吻和。

黃國昌也表示,因為當日股東會發言內容牽涉甚廣,經與理監事討論後決議,在取得進一步授權前,不宜揭露完整錄音檔內容。而日前立委陳椒華於立法院播放得錄音檔內容,雖無從知悉該錄音檔是否由原始錄音檔取得,但和他們送鑑定的檔案內容一樣。

律師鄭深元則表示,NCC是獨立機關,應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然而本案中,看到府、院、黨聯合針對《鏡電視》申請案干涉獨立機關,目前為止卻沒有任何人為此負起責任。此外在錄音檔中,有很多奇怪、敏感的字眼「給一個…這個…那個…」、「Favor」等,不禁令人質疑是否涉及不正利益;真相到底為何,需仰賴檢調調查。

針對裴偉日前表示自己是在對股東「膨風」為了安撫股東,黃國昌表示,裴偉說法一變再變,不曉得日後是否會再有新說法,但至少今日以後不必再爭論錄音檔是否為偽造、剪接。黃國昌並提到,裴偉會議中的陳述與協會查核之事實相符,究竟是否為「膨風」,相信台灣公民社會自有智慧判斷。

黃國昌也質疑,在行政院長蘇貞昌說不必查了之後,昨日立法院討論成立調閱小組再度被封殺,實在難以理解立法院何時成為「行政院立法局」,難以想像竟因蘇貞昌一句話便自廢武功,說不查就不查。而面對鏡電視如此嚴重爭議,監察院也毫無動作,黃國昌也質疑「監委在幹嘛?」

裴偉再次回應:為安撫股東,私下膨風發言

對於錄音檔引發的風波,裴偉也提出四點回應,包含:

一、鏡電視110年12月17日臨時股東會錄音檔,全程僅24分29秒此為鐵的事實。立委所提之音檔長度超過股東會時間甚長,若無剪輯或變造,即可清楚聽到會議主席自23分36秒處已宣布股東會結束。其餘錄音段落悉為股東會後應受法律保護之私人談話內容,由竊錄者違法竊錄。

二、偷錄音者將鏡電視公司股東會的錄音檔,及會後股東間的非正式談話錄音散布於眾,恐有觸法之虞,本人已委由律師提告。

三、本人因鏡電視申照遲未通過,為安撫股東,私下膨風發言,致引起社會紛擾,再次表示歉意。

四、附上當日臨時股東會散會前的逐字稿,根據逐字稿內容,前董事長陳建平23分36秒就宣布散會,未如流傳音檔長達2個小時以上。

  • 23分20秒:股東A:我先提一下喔,假設沒有臨時動議的話,請先把這個會結束掉,然後再談其他可以談的,不然的話,不要留紀錄。
  • 23分33秒:陳建平(會議主席):對對對。
  • 23分36秒:陳建平(會議主席):如果各位股東沒有其他臨時動議,那我們今天股東會就開到這裡,散會,謝謝。

NCC昨日表示,《鏡電視》董事會、監察人除認定裴偉擔任該公司董事長除涉有違反《公司法》情事外,另針對去(2021)年度財務報表也存有疑義,已決議成立查核小組。至於錄音檔中的內容,已經進入司法調查程序,若有需要NCC也會配合檢調機關調查,NCC自己也有在做行政調查,相關案件都依法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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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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