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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粮食肉类等商品临时价格干预解除

  资料图片:2007年11月13日,国家干预消费者在上海南京路上一食品店内选购。发改新华社记者 裴鑫 摄

  国家发改委今天宣布,委粮根据《价格法》第32条规定,食肉商品自12月1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类等临食用植物油、价格解除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国家干预乳品、发改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委粮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食肉商品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类等临

  国家发改委同时下发通知,价格解除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国家干预密切关注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发改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动,防止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委粮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加强对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价格欺诈、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完善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保障市场供应、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案,努力保持重要地区、敏感时段的重要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近日,苏州市场猪肉的价格持续下降,部分超市开展猪肉促销活动,零售猪肉促销价下降了三成左右,许多顾客在购买促销的猪肉。(记者朱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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