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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阿迪契《美國佬》選摘:奈及利亞應該是她的歸屬,只有在那裡,她可以落地生根

文:奇瑪曼達.恩格茲.阿迪契(Chimamanda Ngozi Adichie)

第一章

夏天的小說選摘普林斯頓聞起來沒什麼氣味,伊菲美廬雖然喜愛蔥郁靜謐的阿迪綠樹、整潔的契美街道、華美的國佬屋宅、雅緻而價位過高的奈及小店,以及寧靜泰然、利亞裡可落地始終如一的應該有那優雅氛圍,但這種缺了一股氣味的生根感覺才最合她的意。說不定這是小說選摘因為其他她熟悉的美國城市都有獨特的氣味。

費城帶著歷史年歲的阿迪沉香;紐哈芬聞來像是受到輕怠;巴爾的摩飄著海水的鹹味;布魯克林聞來像是曝曬在陽光下的垃圾;但普林斯頓沒什麼氣味。她喜歡在這裡深深吸口氣,契美喜歡看著當地居民謙恭有禮地開車,國佬把他們最新款的奈及車子停在納蘇街的有機超商,或是利亞裡可落地壽司餐廳、冰淇淋店(販售五十種不同口味的應該有那冰淇淋,甚至包括紅辣椒口味)、郵局(職員熱情洋溢,步履輕盈地站在門口親迎民眾)外面。她喜歡洋溢著濃濃書卷氣的校園、哥德式的建築、藤蔓密布的石牆,她喜歡陰濛的夜光為周遭覆上一抹鬼魅之氣,她尤其喜歡當地伴隨著富裕而來的安逸,在這樣的氛圍中,她可以佯裝成另一個人——某位特許躋身美國社會、煥發自信的幸運兒。

但她不喜歡她得去特倫頓編髮辮。她當然不指望普林斯頓有家髮辮沙龍,在這裡她只見過少數幾個黑人居民,膚色極淺、頭髮細長柔軟,她根本無法想像這種髮質編得出髮辮。不過當她頂著下午的豔陽在火車站候車,手提包裡的巧克力棒融化了,她不禁心想,這裡為什麼沒有一個地方可以幫她編髮辮。

其他幾個站在月台候車的民眾都是白人,人人削瘦結實,身著短窄清涼的夏裝。離她最近的男士舔食冰淇淋甜筒,她始終覺得成年的美國男子大啖冰淇淋甜筒有點不成體統,尤其在大庭廣眾之下,看來更是不像話。當火車終於嘎嘎進站,他轉頭對她說了一句:「也該來囉。」語氣帶著互不相識的人們對大眾運輸系統同感失望而滋生的熟稔。她對他微微一笑。男士灰白的髮色整個往前梳,試圖遮掩光禿的頭頂,看來有點滑稽。他肯定是個學者,但不是人文學系,否則他會比較在乎別人對他的觀感。他八成研究硬底子的科學,說不定是化學。以前她通常回應一句「I know」,這個特殊的美式措辭傳達贊同,而不表示她果真知道。接著她會跟他小聊片刻,看看他會不會說出一些她可以當作她部落格題材的話。

人們若被問起他們自己,通常至感榮幸,他們開口之後,你若什麼都不說,他們更是侃侃而談。他們已受到制約,非得填補沉默。如果他們問她從事哪一行,她通常含糊其辭地說:「我撰寫一個生活風格的部落格。」因為她若明說:「我匿名撰寫一個部落格,部落格稱為『種族小記;或說一個非美國黑人側觀美國黑人(昔稱黑鬼)的種種心得』。」他們聽了肯定不自在。但她說過好幾次,有一次在火車上,她跟坐在隔壁的白人男子明說;這人一頭雷鬼辮,髮辮如麻繩般粗硬,髮尾金黃蓬鬆,身穿破爛的T恤,神情相當凜然,讓她以為他是個社會正義的鬥士,說不定是個理想的客座部落客。

「最近種族議題絕對炒作過了頭,黑人不該自以為是,所謂的富貴和貧窮,純粹是階級問題。」他淡然地跟她說,而她把這番話當作開場白,寫了一篇貼文,名為「不是每個一頭雷鬼辮的美國白人都上道」。還有那位來自俄亥俄州、在飛機上跟她擠在同一排的男士,他那套直筒西裝和衣領顏色呈現鮮明對比,她從中判定他是中階主管。他好奇何謂「生活風格的部落格」,她索性跟他挑明,多少以為他會就此打住,或是說句「唯一要緊的族類是人類」的泛泛之語為自己辯白,藉此結束談話。但他說:「妳有沒有寫過領養?在這個國家,沒有人想要黑人嬰兒,我說的可不是黑白混血,我說的是黑人。就連黑人家庭也不想要黑人嬰兒。」

他告訴她,他和他太太領養了一名黑人孩童,鄰居們的神情好像他們自願成為烈士,倡揚某種令人半信半疑的主張。她以「衣著品味不佳的俄亥俄州白人中階主管並非始終如你所想」為題,寫了一篇關於這位男士的貼文,讀者反應熱烈,留言數高居當月之冠。她依然心想他是否讀了,也希望他讀了。她經常坐在咖啡館、機場或是火車站,看著來往的陌生人,想像他們過著怎樣的生活,猜想他們之中哪些人可能讀了她的部落格。

如今這些都是過去式囉。她幾天前才寫了告別貼文,截至目前有兩百七十四則留言。每個月都有新的讀者加入,他們有所連結、轉載、在不同版面貼文,人人都比她見多識廣,始終讓她既是害怕,卻也欣喜。最常留言的讀者之一SapphicDerrida寫道:這事我居然如此放在心上,我自己都有點訝異。祝妳順利追求所謂「生命的變化」,但請妳盡快回到部落格的世界。妳已經用妳直率、桀驁、詼諧、發人省思的聲音開創了一個對話的空間,讓大家在這裡商討重要的議題。

諸如SapphicDerrida的讀者們引用數據,留言使用「具體化」之類的字眼,讓伊菲美廬緊張戒慎,也讓她更想寫出獨具一格、令人折服的貼文,久而久之,她開始從旁人的生活擷取題材,感覺自己像隻竊食殘骸的兀鷹。有時勉強扯上種族,有時連她自己都覺得不可信,寫得愈多,愈感猶豫。每篇貼文都讓她褪去一片自我的鱗片,直到她感覺赤裸而虛偽。

上車之後,吃冰淇淋的男子坐在她旁邊,她不想跟他攀談,於是緊盯著腳邊被冰咖啡弄髒的汙漬,直到火車駛抵特倫頓。月台上滿是黑人,很多都是大胖子,身著短窄清涼的夏裝。車程不過短短幾分鐘,景況卻是截然不同,想來依然令她訝異。初抵美國那年,她經常從紐澤西搭車到紐約市的賓州車站,然後轉搭地鐵到布魯克林的弗萊特蘭(Flatlands)探訪烏珠表姑,在曼哈頓各站下車的多半是瘦瘦的白人,隨著地鐵漸漸開往布魯克林,下車的多半是胖胖的黑人,她看了始終訝異。但她可沒把他們看作是「胖子」,而是覺得他們是「大個子」,因為她的朋友琴妮卡打從一開始就提醒她,「胖」在美國是個不雅的字眼,充滿「愚笨」或是「粗鄙」的意涵,而不像「矮小」、「高大」純粹只是形容。因此她再也不用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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