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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台灣觀光蒙塵30年的井口真理子命案(四):兇嫌成為台灣史上關最久的無期徒刑殺人犯

文:Hasami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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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也是塵年唯一的遺憾

在遺骨鑑定的同時,警方開始搜尋頭顱。井的無他們按照劉學強的理命供詞,在台南市環保局長侯家典與掩埋廠班長夏玉笙的案兇協助下,找到了垃圾車行駛的嫌成刑殺終點,位於歸仁鄉的上關南沙崙垃圾掩埋場,並畫出了垃圾車在掩埋場內的最久行駛路線圖。以這個路線圖作為圓心,期徒半徑50公尺的讓台人犯範圍,就是灣觀為台灣史頭骨可能被丟棄的位置。

然而棘手的光蒙狀況出現了。在這個範圍內,塵年有一半是正在使用中的掩埋場,必須容納源源不絕的新垃圾;另一半則是垃圾車迴轉道,無法容納被暫時挖出的垃圾。最好的方式,就是將使用中的掩埋場關閉後、分甲乙兩梯次開挖,每次開挖至少6到10公尺深。然而這個方法,不僅會耗費大量金錢、讓鄰近縣市的垃圾在短期內無處可埋,更有可能在執行後,仍無法順利找到頭骨。

警方陷入了挖還是不挖的兩難。後來,專案小組找來了母親井口久子,與她一同前往歸仁鄉南沙崙垃圾掩埋場。看到掩埋場狀況的井口久子,在瞭解工程有多麼浩大之後,知道自己無法堅持開挖,只能黯然離開。

困難重重的指證

儘管在諸多考量下,垃圾場最終並未開挖,然而警方還有另一個突破點,那就是井口真理子的隨身物品,與劉學強用來殺害井口真理子的凶器。

劉學強說,他將井口真理子的背包丟到高雄市前鎮區修文街的垃圾車中。專案小組於是去了高雄市環保局,找到負責此條路線的清潔隊員黃周珠和徐李水月。兩人說他們在當天的凌晨3、4點多,確實注意到有個戴眼鏡的男子,將一個背包丟進垃圾車裡。

為什麼事發過了一年,他倆還對此事記憶猶新呢?因為兩人看到那個背包的品質很不錯,覺得相當可惜,想要抽出背包留下來用卻慢了一步;他們只來得及撿起掉出的手電筒、雨傘和萬能瑞士刀。

那是奶白色的富士牌手電筒、義大利名牌Fiorucci的紅色摺疊傘,和日本Hunting牌的萬能瑞士刀。也難怪清潔隊員會覺得可惜,進而留下印象了。也幸好他們覺得可惜,把這些物品帶回家保留了下來。不知道那是死者遺物的他們,意外地替無處申冤的死者保全了一部分的證物。

得知專案小組找到清潔工與手電筒等物證後,劉學強的情緒變得相當不穩定,拒絕指認手電筒等物是否為死者所有。沒關係,還有母親井口久子。專案小組這樣想著。然而到高雄辨識遺物的井口久子,卻向專案小組表示她在日本時從來沒看過這些東西,所以無法指認。

雪上加霜的是,儘管清潔工證實他們曾看到戴眼鏡的男子丟棄背包,並且從背包撿回這些物品,然而他們卻無法確認該名男子就是嫌疑犯劉學強──畢竟誰會對一年前匆匆丟掉一個包包的男人留下什麼深刻的印象呢?

專案小組唯一的希望,只剩下找到劉學強殺死井口真理子的凶器。

shutterstock_1061905898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com/達志影像
兇手以十字弓殺死被害人(示意圖)

深陷淤泥中的凶器

劉學強說,他是在4月8日凌晨兩點到3點,將十字弓棄置在七賢橋下。警方推估當日的潮汐,發現是平潮,水流則是長流(全天候小流水)。凌晨兩點,正值退潮的最低點,因此凶器在落水後,距離投擲的位置誤差應為一公尺左右。又按潛水深度表測試,七賢橋下水深約2.5公尺,水底汙泥深度約一公尺。

數據都有了,接著,就等潛水人員到水底,再次驗證劉學強供詞的可靠性。

1991年3月13日是個豔陽高照的日子,水底的能見度相當不錯。潛水教練林谷河按照警方提供的資料與數據,在七賢橋附近水中開始搜尋。河岸旁是大批的圍觀民眾,儘管陽光熾熱,然而所有人都屏氣凝神地等待搜尋結果。

「找到了,找到了。」林谷河衝出水面,右手高舉一把黑色十字弓。這把長期被河水浸泡的十字弓,弓弦早已斷落。它就是劉學強殺害來臺觀光的女大學生井口真理子的兇器,而事發迄今已經過了將近一年。

愛河一旁的圍觀民眾,對著這位找到關鍵證據的英雄報以熱烈的掌聲。專案小組為終於尋獲凶器,鬆了一口氣。而偵辦負責此案的王登榮檢察官,則要求潛水人員繼續搜尋柴刀。然而柴刀的體積小,潛水搜尋不易,警方只好對七賢橋實施交通管制,由安徽營造廠提供大型吊車,吊著警方向瑞記工程公司商借的大型吊車與巨型電磁盤,沿著七賢橋南側愛河河床搜尋。電磁盤吸起許多市民棄置於愛河的金屬物,但不管他們怎麼找,就是沒有柴刀的蹤影。

死無對證的證言,或謊言?

找到十字弓後,警方在3月19日押著劉學強,分赴各處舊地重新模擬犯罪現場。這次總算每個細節都對得起來了。儘管如此,劉學強到底為什麼要殺了井口真理子,卻始終是個謎團。警方認為劉學強是因強姦未遂、憤而殺害了井口真理子,然而劉學強卻始終強烈地否認這項指控。他堅稱是從睡夢中突然清醒,失去控制才鑄下大錯。警方則由其前科判斷,劉學強之所以不願意承認他的動機是強姦未遂,是知道強姦犯在獄中的待遇悽慘。

在現場模擬時,劉學強在高雄圓山飯店前,說井口真理子曾與一位穿白紗的新娘於俱樂部入口處合影,他負責用井口的相機替兩人拍攝;當兩人到澄清湖富國島遊玩時,井口真理子在吊橋附近與一名5、60歲的男子用日語交談,並互相拍攝照片。然而儘管有這些證詞,這兩位目擊證人迄今都並未現身,無從確認劉學強供詞的真偽。

shutterstock_2172285629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com/達志影像

餘波盪漾,無法結尾的慘案

至此,儘管井口真理子的頭顱尚未尋獲,然而全案除動機外,已大致可稱水落石出了。值得注意的是,專案小組在移送書中引述了祕密證人的證詞,指出劉學強不僅係意圖非禮失敗、趁井口真理子熟睡時加以殺害,還在行兇後玷汙屍體,並取走她攜帶的現金──這個神祕的「祕密證人」身分為何?為什麼連「行兇後玷汙屍體」這種細節都一清二楚?專案小組又為何採納了這些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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