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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许可带“它”上路,海宁一司机被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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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由于自身特性,对场地、未获运输、宁司人员操作等都有特定要求,机被必须严格遵守方能保障安全,罚万普通人若不知轻重擅自从事,它重则造成事故,未获轻则被抓受罚,宁司实在得不偿失。机被近日,罚万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就抓到这样一起案例。它



男子车里竟然发现了…



当天,在马桥街道桐溪景苑,宁司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机被有一轻型厢式货车内装有加油设施及储油箱体。罚万石油这样的危化品,对于运输有着严格要求,驾驶员必须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方能上路否则一旦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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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原来当事人俞某的这些柴油,是跨市采购而来。他先从桐乡市屠甸镇的一家加油站顺利购得5200元柴油,然后直接运送到了马桥街道正阳村工地上。第一次侥幸没被查获,于是就有了第二次,他如法炮制购买了2000元柴油,然后连车带油停在了自家门口,准备再隔几天运送到工地上……然而回家后没多久,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就上门了。




罚30000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俞某的行为分别违反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俞某停止运输经营,并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在此提醒广大司机,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安全要求高,必须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出行,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拧紧危险品运输的“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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