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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攻坚月”启动 专项行动集中开展

  洞头网讯(记者 陈宣锟)近日,拆违记者从县“三改一拆”办公室了解到,攻坚根据《洞头县无违建县创建实施方案》要求,月启我县决定在6月份开展“无违建县”创建集中拆违专项攻坚行动。动专动集

  据悉,项行我县将6月份作为“拆违攻坚月”,中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拆违工作目标是:对照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和创建实施细则,攻坚集中开展存量违法建筑拆除,月启确保年度违法建筑拆除率达80%,动专动集无违建村(居)创成率达30%以上,项行15条河道、中开展5条公路、拆违8条道路的攻坚无违建单元细胞全部完成验收,完成鹿西乡6个村的月启“无违建村”创建工作,并启动鹿西“无违建乡”的申报验收。

  方案要求,各街道乡镇要认真对照分类处置规定,对辖区内涉及道路、河道两侧、村(居)主要出入口、核心地带的违法建筑和侵占道路以及新建民房四周仍然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要加大拆除力度,做到应拆尽拆。

  记者了解到,此次“拆违攻坚月”专项行动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的存量违法建筑要求全面完成拆除任务,对街道乡镇要求要做到应拆尽拆。同时,对单位公职人员的违法建筑,还将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期限内没有拆除的,将启动责任追究。

  此外,对于缓拆的大门花岗岩企业,将通过加快搬迁集聚进度,重点拆除道路边、居民区边的企业加工点,同时落实监管。针对霓屿紫菜养殖产业的实际情况,将争取在6月底基本完成紫菜棚安置工具房建设,并按照建设一批、拆除一批的处置方案强化拆除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四套班子领导根据挂钩街道(乡镇)工作制度,将分赴各街道和挂钩部门开展现场指导、督促和协调月份拆违攻坚行动,为“无违建县”创建集中攻坚行动的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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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第一批“无违建村、河道、道路”名单公布

  根据《洞头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洞头县“无违建村(居)、公路、河道、道路”考评办法(试行)》规定,我县第一批“无违建村(居)、河道、道路”名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无违建村:大门镇东浪村

  二、无违建河道:海滨河、长坑河、南塘河、铜山河、埭口河

  三、无违建道路:中兴路、新城大道、腾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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