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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安徽省转办第十七批信访件154件

4月7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第生第批开展为期1个月的态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境保件件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护督徽省边移交、察组边整改的向安信访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中央转办

截至4月24日10时,我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态环第十七批环境信访件154件,涉及环境问题235个。境保件件其中,护督徽省大气环境问题87个、察组水环境问题61个、向安信访噪音问题43个、中央转办其他环境问题22个、土壤问题12个、生态环境问题10个。第十七批转办信访件涉及15个地市,分别是:合肥市(38件)、蚌埠市(13件)、宿州市(13件)、六安市(12件)、滁州市(11件)、淮南市(9件)、阜阳市(9件)、芜湖市(9件)、马鞍山市(9件)、亳州市(7件)、淮北市(7件)、安庆市(6件)、池州市(4件)、铜陵市(4件)、宣城市(3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认真查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通知》,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交由各市办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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