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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人最怕關」,法務部提案:酒駕初犯刑度最重判3年,死刑建議「只是在騙老百姓」

遏止酒駕,稱人初犯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1)日審查《刑法》修正草案中攸關酒駕未肇事、最怕最重只騙肇事致人傷亡刑責。關法法務部今日所提報告,務部將初犯刑度增加1年,提案自2年提高到3年以下的酒駕建議有期徒刑,再犯年限也提高到10年內都算再犯,刑度姓並增訂100萬至300萬元併科罰金。判年

國內發生多起酒駕致死事件引起國人憤慨,死刑立法院臨時會排審酒駕相關修法,老百盼遏止酒駕,稱人初犯朝野立委皆提出提高刑度、最怕最重只騙連帶責任、關法沒收車輛等修法提案。務部法務部今日所提報告,提案將初犯刑度從現行「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提高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再犯年限及刑度從「5年內」再犯修正到「10年內」,並增訂併科罰金,依照級距從100萬至300萬元。

對外界關心是否能沒收酒駕車輛,法務部表示,現行《刑法》已有規定可沒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有「沒入」規定。至於共乘者的處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將同車乘客罰鍰修正到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若要提高到刑事處罰,目前「幫助教唆」可依《刑法》29條、30條適用,純屬證據搜集問題,未來也會要求檢察官對共乘者有無教唆酒駕嚴以蒐證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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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質疑,初犯肇事致人於死傷,基本刑度為什麼無法調整?他說過去初犯致人於死審判個案平均起來刑期不到3年(平均31.51個月),如果不把基本刑度提高,如何怪法官不嚴判?江啟臣說,等到酒駕再犯的時候已經讓很多人處於風險當中,變相鼓勵人第一次犯沒關係。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說,老百姓的呼應、跟立委的建議,都符合一般國民的感情,但法務部除了公共安全之外,更重視的是被害人。他說明好多被害人家屬都是因為在訴訟期間,讓被告有機會可以去借錢、貸款來彌補補償被害人,如果刑度判得重,肇事者會想「反正我要被關我就不賠」。他解釋裁罰刑度是斟酌被害人能得到巨額賠款,可以有減刑設計。

不過江啟臣說,把人撞死3年不到的刑期,經假釋關一年多而已,這是很多家屬忿忿不平的地方。他也說,法官在量刑上,即便說可以判3年以上,最後裁量還是判得很低;法律是要防範未然,酒駕的重罰是要嚇阻下一個犯者。

蔡碧仲則回應,人最怕關,尤其是白領的,即便關個3-5天就很怕了,所以絕對有效。法務部日前統計,本月6日至14日止,截至目前,已有166人不准易科罰金,直接被關;依法嚴審假釋有106件,其中許可假釋30件、不准假釋76件,駁回率7成。

民進黨立委黃世杰認為,不該仰賴刑度威嚇性,對於酒駕專案處理應該參考國外作法,把行為人做低度、中度、高度的區別,改變輔導行為模式。酒駕如果都用重刑去處理,很多弱勢家庭無法承受這樣的刑度,將製造更多的社會問題。

立委洪孟楷則批評,法務部提案只增加初犯和累犯的刑度,沒收、共乘處罰等配套,法務部無具體說明。洪孟楷也主張累犯刑度應該結合法務部2020年的修法版本,改成10年以內再犯的話,要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易科罰金;至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易科罰金。強調「重罰、重懲也許沒辦法還受難者家屬撫慰的心靈,卻也不能縱容酒駕一而再的犯行」。不要再有遺憾,一次修就修到位。

洪孟楷也說,共乘處罰現在《道交條例》只有罰鍰,但若明明知道有喝酒還共乘,如果出事共乘者一定應該有刑事責任,因此共乘部分要求修正,建議參考他提出的修正動議,如果知情者共乘酒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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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判死?法務部次長:只是在騙老百姓

法務部對於可判死刑、無期徒刑持保留態度,在書面報告請立委「建請再酌」。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昨日批評法務部講空話,蔡碧仲昨日列席立院時直言「建請再酌」是客氣、不是講空話,要講嚴重點就是「我們反對」,這樣就對委員不尊重了,這句是充滿謙意跟尊重。

蔡碧仲解釋,「法貴執行,不能執行的法律沒人會怕」,當然可以定死刑,但若今天檢方起訴酒駕「未必故意」法院會判死刑嗎?讓社會充滿期待,最後卻再次受傷,且國際兩公約又該如何考慮,判死又不執行,只是在騙老百姓,讓老百姓對司法失望。

蔡碧仲昨日也說,人最怕關,所以希望法院盡量判處6個月以上徒刑,讓其沒有易科罰金機會。就算判處6個月以下,也應要求檢察官從嚴審核,盡量不准易科罰金,如今雖然還沒有修法,但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的酒駕案,目前已有幾十件案例,這是檢方嚴懲酒駕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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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黃筱歡
核稿編輯:楊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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