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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少女的矽谷進擊》:在我想當波多黎各人時,別人稱我「中國仔」

文:王文珮(Vanessa Wang)

我是文藝哪一國人?

大三的時候,我在東京當了一年的少女時別交換學生。某天,矽當波多黎一位朋友氣沖沖地抱怨讓她很不甘心的谷進各人一件事。

「老師每次都說我是擊想『中國人』,明明講很多遍我是人稱『台灣人』!」

她的中國仔不滿立即引起所有台灣留學生的共鳴,大家開始議論紛紛討論自己的文藝「身分」多麼重要。只有我一人安靜地沒有出聲。少女時別我在想自己小時候真是矽當波多黎個笨蛋。

那時在波多黎各每每受到歧視,谷進各人同學把眼角拉得細細長長地,擊想用西班牙文嘲諷我是人稱醜陋的「中國仔」,而我就只會一直哭,中國仔自卑地走路都不敢抬頭,文藝還害怕到求媽媽讓我不要上學留在家。那時的我怎麼不知道義正辭嚴地回她們一句:「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只是,當你是一個天主教學校開創八十年歷史中唯一出現過的那個亞裔學生,真的沒有人分得清楚或者在乎這兩者的差異。而當你明明跟全校上上下下所有人一樣土生土長於波多黎各時,你也不會急於辯解你的父母到底是台灣人、中國人、日本人、韓國人還是泰國人……因為不管你父母來自何方,你只想當一種人,就是跟大家一樣的「波多黎各人」。

住在波多黎各八年,盼望當一個「波多黎各人」盼了八年,但到我離開時他們還是叫我「中國仔」。在他們心目中,我的外表、我的血統遠比我的出生地、我說的語言、我接受的教育能夠決定我的身分。

四年級那年我永遠地離開了我的出生地。媽媽說她想家想了二十年,當外國人當了二十年,夠了!於是她排除眾議隻身帶著兒女回到台灣。一個女人毅然決然地把丈夫留在半個世界外,無非是希望她的孩子能夠在她認同的文化與價值觀中成長,或許也希望我能從「不中不西」的華僑第二代蛻變成道地的台灣人吧!

在我懵懵懂懂八歲的潛意識中,是不是也渴望從此脫離那種「中國仔」、「台灣人」、「波多黎各人」混亂的多重身分呢?可是才開學第一天,我就又被冠上了一個以前從來沒有過的身分:美國人。

「各位小朋友,這學期我們班有一個新同學,她是從美國來的。」老師是那樣介紹我的。

「美國人耶!美國人耶!Hi, my name is Jack.」熱情的台灣同學體貼地考慮到我可能聽不懂中文,要用英文跟我交談。

「我是從波多黎各來的。」我忙解釋道。

「蛤?」同學狐疑地皺著眉頭看看彼此,臉上的困惑,讓我想起波多黎各人聽到「台灣」時的神情。「那是哪裡?」

「那是美國的屬地……」

「美國人!美國人!」

從此我就當起了美國人,當起了「英文很好的人」。但其實我一直為這樣的身分感到心虛與困惑。雖然波多黎各確實為美國領土,但無論語言、歷史或文化都跟美國人大相逕庭的波多黎各人,沒有幾個會用「美國人」這樣的身分介紹自己。

見到我這樣一個身分定義不明的小孩時,你猜大人最愛問的問題是什麼?

「你覺得自己是哪裡人?」

為了應付這個問題,我變得十分懂得察顏觀色。說難聽一點就 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因為我也不知道我究竟是哪裡人!

在我想當波多黎各人時,別人稱我「中國仔」,但其實我父母都是從台灣過去的;在我以為我要變成台灣人時,別人又叫我 「美國人」,更是讓我覺得自己好像是江湖上招搖撞騙、蒐集各式各樣頭銜之人。

王文珮:波多黎各人、中國仔、台灣人與美國人。

其實從小到大我只有想當一種人——被同儕理所當然接納的 「自己人」。但似乎當來當去,都是在當外國人。

有一次我認識了一個外交官的兒子,跟他交談令我十分愉悅,因為跟他比起來,我的身分認同問題根本是在無病呻吟。這個 每兩三年就要舉家遷移、每兩三年就要換一個「拋棄式身分」的早熟男孩說了一句我一輩子忘不了的話:

「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就是一個『文化孤兒』嘛!」

聽完他一席話,我深深感到該對自己的處境知足。他甚至懶得再去思考自己是哪裡人,而我至少還可以充當一個假的美國人。

一個人的標籤被貼久了,是否本質也會改變?翻起兒時隨筆創作的小說,故事主角竟是一些金髮碧眼,名為Mary或John的白種美國人。年幼的字跡用亂七八糟的英文寫些莫名其妙的 美國校園故事,有種畫虎不成反類犬的滑稽感,看得我哭笑不得。莫非我被大家叫糊塗了,真把自己當成美國人不成?可是仔細回想五、六年級的自己會寫出那樣的東西也是其來有自。那時候的我若稱不上「文化孤兒」,可能也可以算是個「語言孤兒」吧!

剛到台灣的我,目不識丁不說,就連同學講的笑話也是聽不懂、笑不出來。就算笑話裡每個字我都搞懂了,我還是不覺得有哪裡好笑。而這種「台式幽默感」,我要到好多、好多年後才算是培養完整。要用中文寫個故事想也知道是不可能的。那用西班牙文呢?剛開始我確實用西班牙文寫了一陣子的日記,可是隨著日子一天一天過去,那個語言就一天一天地離我愈來愈遠,到後來寫每句話我都要問一次自己:「這樣寫對嗎?這樣寫錯嗎?」

西班牙文已經離開了我,中文又還不屬於我,我索性就認養了英文,或者說,讓英文認養了我。反正大家也是叫我「美國人」,反正大家有英文的問題也是跑來問我,反正滿架子的中文書我也是看不懂。於是我看起了英文小說,還開始用英文寫日記、用英文跟自己對話。久而久之我對美國文化好像也頗為認識,久而久之主角的語言和想法也成了我的語言和想法,久而久之我甚至會覺得我對書中的美國比對現實的台灣還更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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