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資深斜槓人生
- 之前有人出過多少都沒談成、這個價格談過了
- 低於這個價格不可能成交
- 努力幫你議(假的房仲底)價
- 有競爭者出現,先斡旋卡順位,買房優先幫你談
- 從未有人出過價
- 要是看屋這麼便宜我就自己買了
以上是房產網紅《房仲宥來了》鄧宥均所分享的銷售六大話術:這些話,其背後代表的常聽含意是什麼?又能否將上述說法分辨其真偽?原始報導中的內容,主要是到的大話宥均的個人看法,我個人則在此分享我的銷售看法,如果有「不謀而合」之處,術這什麼那就是話背後的含意「OO所見略同」。
- 之前有人出過100萬元都沒談成,資深100萬元這個價格早就談過了
通常房仲這樣說,房仲經驗告訴我,買房實際上能成交的看屋價格,低於100萬元。常聽
前提是到的大話,對方必須是經驗老到的油條業務;如果對方菜菜的還這樣跟你說,那就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 低於這個價格不可能成交
如果是一般約,我一定相信,因為幫屋主守住價格,只會被同行成交,沒有意義。只要是一般約,房仲們為了攔截、搶買家,一定會洩漏屋主的最底價,所以最後成交價往往會破底賣更低。
如果是專任約,縱使我半信半疑,我也「管你怎麼說」,然後「依據」實價登錄做功課,出一個「我認為它值多少」的價格。沒談成就算了,有錢不怕買不到心儀的房子。
- 努力幫你議(假的底)價:宣稱底價是100萬元,實則90萬元
這是一種基於讓買家「感覺」房仲很辛苦、為了讓客戶有「買到便宜」所做的「服務」,無可厚非,明知而不說破,享受其中,付得開心,最重要。
- 有競爭者出現,先斡旋卡順位,優先幫你談
如果有仲介這樣跟我說,我一定回:那就先讓別人去談,等確定沒賣掉,且完全沒有其他競爭者時,再跟我說。
另外要注意,房仲接受委託有「義務與責任」幫屋主賣給「出價最高者」。因此,倘若「出價較低者」「優先下斡旋」,而房仲捨棄較高者讓其成交,小心誤觸刑法《背信罪》,有坐牢風險,千萬小心!
- 從未有人出過價
或許是真的,但就算是假的也沒差,反正就是沒有成。反之,屋主的心態也可能一日三變,參考過去其他買家的出價紀錄,真的沒意義。
- 要是這麼便宜我就自己買了
這話術聽起來有點反感:所以,代表不夠便宜?你才叫我買?
另一種類似的話術比較常聽到:「要不是我錢不夠,不然我就自己買了!」反正,聽聽就好。
其實,只要「做足功課」並「無欲則剛」,搭配「社會歷練」就能輕鬆辨識,但也要「別衝動當下做決定」,即可明哲保身。
本文經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授權轉載,原文刊載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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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