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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圓》「RE:/復」對談二:重讀之必要

重返歷史或預想未來 ──「RE:」的圓/復當代意義

時間: 2023年3月5日
地點: 《Sample 樣本》辦公室
主持: 葉梓誦(寫作、評論、對談翻譯、重讀之必編輯,圓/復文藝評論雜誌《Sample 樣本》總編輯。對談下稱「葉」。重讀之必)
與談人: 李嘉儀(寫者,圓/復著有散文集《曝光》 [2022]。對談下稱「李」。重讀之必)
冒業(香港科幻、圓/復推理評論人及作家,對談第十九屆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首獎得主,重讀之必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國際成員。圓/復下稱「冒」。對談)
勞緯洛(作家,重讀之必著有小說《崩末》[2023] 及《卷施》[2018]。下稱「勞」。)


(上篇:「RE」的手勢:作為人生的閱讀)

勞:剛剛你談到,你所以不斷重讀,是因為有個問題未解決,或好像你剛剛說的,就是在各種前提之下,那故事要怎樣寫下去的問題。東浩紀提出了所謂的遊戲邏輯,而另一件事就是遊戲邏輯怎樣處理故事慢慢已變得不再重要。一方面是經驗太過衝擊,另一方面則是太過匱乏。而我自己在重讀和重寫時,亦有思考到類似的問題。但我做的當然不是偵探小說或者所謂遊戲邏輯的那回事。我想我可以先說說自己怎樣去理解重讀,以及重讀對我的個人寫作和重寫為甚麼那麼重要。

首先,關於重讀,我們一般都會說重讀經典。即是,一方面可能是《哈姆雷特》(Hamlet)或卡夫卡(Franz Kafka)等的經典作品,又或者重讀一些對自己來說是經典的作品──那些我會放在床頭不斷去翻看的作品,或在寫作時會不斷返回的參照品。有趣的是,當我們說經典或重讀的時候,卡爾維諾(Italo Calvino)有本書叫做《為甚麼讀經典》(Why Read the Classics?)。他對經典有十四項的定義,第一句就是,經典就是你經常聽別人說我正在重讀,而不是我正在讀的作品。而經典為甚麼重要,或我們如何理解經典或者一些偉大、重要的作品呢?我覺得這不單可以從文學史去講,也是要從我們的個人經驗出發。

其中的一件事就是康德(Immanuel Kant)有關spontaneity的說法,那麼,他怎樣去談論一些經典的偉大的作品呢?他說那些是自發的天才的作品,意思就是他容許讀者在詮釋或閱讀的過程,不斷在兩者之間去產生interplay,一方面是imagination,另一方面是understanding。譬如說食譜,可能我們看第一次時已經知道那件事了,那我們要做的不是重讀食譜,而是不斷「煮餸」,令事情做得更好。

有些作品,我們看一次已知道大概就是這樣,不需要再重看,已拿到條「橋」。但有些作品,可能是杜斯妥也夫斯基的作品、愛倫坡的小說、《紅樓夢》,或《追憶似水年華》(In Search of Lost Time)等,都是我們今天會理解成經典的作品。而經典的作品就是出於作者的才能,或那本書之所以厲害,就是說它不斷給予你某種意識上的認識、描述或說明。而當你去讀的時候,你會不斷想像和使它成為image的過程。而這個過程不是單一的,不只是先understand,再imagine,而是會不斷在兩者之間往返。而這一個loop的過程,例如我看《紅樓夢》,賈寶玉這個形象會不斷在understanding和imagination之間loop,像大家常說的,甚麼二十歲、三十歲、四十歲看《紅樓夢》都會有新的體會。這就是在general上,重讀對我來說的意義。

康德 From a series of great scientists. Immanuel Kant is a German thinker, the founder of classical philosophy and the theory of criticism.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其中一本我會常重讀的書是童偉格的《西北雨》,它對我來說基本上是final reference。我第一次看這本書時,我是看得很辛苦的,我完全看不懂它在講甚麼。但它就是有一種魔力,令我就算看不懂,我都會繼續看下去,廢寢忘餐地看下去。看完整本書,就算你問我可不可以概括這本書說了甚麼,我亦是完全說不出來的。這本書對我來說,魅力非常大。我這樣講可能很有bias,甚至大家的看法也可能不一樣。但是我的理解是,如果在你完全不知道一本書說甚麼的情況下,但你還是很想追著它看,還是會覺得「嘩,為甚麼可以寫成這樣」,那本書對你來說才是很重要的書。《以賽亞書》亦是有一點點這樣的,富有啟示,但句子之間沒有甚麼邏輯,但這反而令我覺得很迷人。我看就是有一種類似這樣的經歷。

到了後來,當我在寫準備出版的《崩末》時,先賣下廣告(眾笑),我嘗試去為《西北雨》做一個結構表,我將它每一個小節、每一段的主旨歸納出來,再去到每一句或每一字之間的連接,我也試著歸納出來,寫滿了許多張A4紙,密密麻麻,可以放滿整個文件夾。而這些筆記是會不斷重寫的,這也是一種RE的手勢。寫完之後,我會覺得這是歸納不到這本書的,然後把它們丟掉,再寫一遍。某程度上,就是從不同的方式去展開我的閱讀,以及對整本書的詮釋,以及歸納。而有趣的,這種的重讀,甚至重寫閱讀筆記的舉動,都可以說是一種詮釋和知識論的關係,從最particular到最universal之間的辨證關係。亦即,回到最基本的問題:我怎樣去認識一本書。

而我認為,真正尊重作品的詮釋關係,或好像剛才說的understanding,真正能夠聆聽和理解那本書的詮釋關係應該是,在某種程度上,在這兩者之間不斷去辨證,就好像我對《西北雨》做的過程。在不斷重讀的過程中,我好像慢慢找到一種的模型,就是突然之間覺得那些我們剛剛所說的啟示是可解的,為甚麼作者會在某個時候講某件事,一切突然都能解得通。甚至,《西北雨》本身就是個RE的故事,例如小說在大概第三十多頁在書寫敘事者想起他祖母沿著海邊的那條街慢慢向他走過來的場景,然後轉到講其他故事,到了一百七十多頁的時候,可能又重新再回到同一個場景。其實,這是個RE的場景。我後來才發現,童偉格所做的,就是利用小說去逼出某種時間跟敘事之間的關係。當一般人或現代社會的是一種逝者如斯夫、一去不返的經驗時,他嘗試在文學裡做到某種關於重複的預想和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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