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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的條件》:馬克吐溫是個有證照的說書人,因此可以為藝術而撒謊

文:保羅.約翰遜(Paul Johnson)

美國是克吐個新興大國,當初住在這裡的溫個為藝民眾,主要都來自古老小國,有證當他們滲入美國遼闊大地,說書術而撒謊發現這裡的人因種種奇妙特色,他們便開始敘述、克吐渲染眼中所見,溫個為藝或彼此交換見聞,有證或說給還沒來到這麼偏遠地方的說書術而撒謊人知道。這時他們便圍坐營火周圍,人因有的克吐則在帳篷、小木屋內,溫個為藝還有些在取代客棧功能的有證店鋪裡面,以及來自他們的說書術而撒謊祖國的咖啡館中暢談。他們都有真實故事可說,人因隨著故事反覆傳述,情節便愈來愈誇張,於是趣味便不取決於故事是否真實,是否合情合理,而是要看故事講得夠不夠露骨,還有講故事的人是否鄭重其事、發乎內心。

這是種嶄新的藝術形式,或者應該說是一種古老敘述藝術的復甦,讓日耳曼和北歐各族在能讀能寫之前,便已構思出來的薩迦傳奇(sagas)和尼貝龍根之歌(Nibelungenlied)傳奇重見天日。然而這次復甦卻有點差別,因為它是伴隨著,或居前引領著一個複雜精緻的、有文化修養的現代社會共同發展,必須有個現代荷馬來把它記錄下來。馬克.吐溫就是那個人。

馬克.吐溫生於密蘇里州的佛羅里達村,在同州的漢尼拔城長大,故鄉是一片遼闊、繁複的泥潭河川地,產出繁多題材,構成他兒時聽聞的種種故事。後來他成為老練的印刷工,當過汽船領航員、志願役士兵,還在內華達掘銀熱潮時代當過礦工,最後則成為一位記者。他從事這些活動,足跡踏遍美國中西部和西部,墾荒闢土在那裡仍屬常態,向邊疆前進則是生活中的嚴苛事實。在這個未完全開墾的國家,大半地區到晚上便無事可做,於是講故事的人便成為主宰。

在他的密西西比河河畔童年期間,他的青少年和成年早期階段,馬克.吐溫接觸到莊稼漢或墾荒人的敘述藝術,嚮往能與他們並駕齊驅,熱切一如他想當個江輪領航員(他在《密西西比河上生活》一書中,便曾向我們透露這個心願)。他終於當上了領航員,而且講故事方面他也同樣如願,步步發展,成為一位大師級小說家,而且終其餘生撰述不輟。

「馬克.吐溫不只聽聞轉述故事,還深思故事情節。一段時間之後,他寫出一篇〈該怎樣講故事〉(How to Tell a Story),後來這篇散文成為他一八九六年散文集的主題篇章。文章開頭寫道:

我並不主張自己能依循該有的方式來講故事。我只主張我知道故事該怎樣講,因為多年以來,我幾乎每天都和最高明的說書專家往來。

他又說,只有一種故事很難講,那就是幽默故事;還說幽默故事是美國式的,滑稽故事是英國式的,而機智俏皮的故事是法國式的。犯罪故事和機智俏皮故事的效果要看內容主題。至於幽默故事的好壞,則依講述方式而定。

這裡我們便開始進入馬克.吐溫的要旨,還有他創造力的核心。他聆聽說書藝術大師口述,在營火旁、小木屋內,還有店鋪和酒吧裡面,學會如何講故事。接著他把這項學識轉為白紙黑字。嚴格來講,馬克.吐溫並不是位小說家、哲學家、先知,也不是旅行作家,不過這些他全都沾到一點邊。他基本上是個講故事的人,是個講故事高手、天才說書人。因為他這個人殘忍無情。馬克.吐溫明白,講故事的精髓是放蕩不羈,這點他甚至在孩提時代便有領悟。講故事的人並沒有發誓他講的是真話。他或許會堅稱故事是實情,的確,他必須這樣講。不過,並不表示那就是事實,也不代表故事必須是真的。

聽眾或許會期望說故事的人聲明他說的是實情,因為那是一項藝術常規。然而,說書人的讀者或聽眾,對他的真正期望卻不是內容合理或如實道來,而是要他帶來娛樂和歡笑。他們也知道這點。馬克.吐溫知道這點,當他說「接下來我要講的完全是事實」,其實只是在講述「話說從前」之類的慣用語。講故事的人是擁有撒謊證照的人,然而他永遠不能這樣講。當馬克.吐溫得知湯瑪斯.卡萊爾(Thomas Carlyle)主張「真相終究要曝光」,他便回應說道:「那是因為他不知道該怎樣好好撒謊。」這個「好好」兩字很重要。講故事撒謊有常規慣例。

馬克.吐溫對這點有敏銳感受。確實,那就是他採用化名的原因。若是以山姆.克萊門斯的真實身分,他就要受到良心約束,只能講真話,和其他教養良好並相信(或假裝相信)華盛頓和櫻桃樹故事的美國人沒有兩樣,不過櫻桃樹故事本身,就是威姆斯堂區長捏造的謊話(同時堂區長本人也不是真的堂區長,而是個賣《聖經》的售貨員)。不過,以馬克.吐溫這個身分登場,他便是有證照的說書人,也因此他可以為藝術而撒謊。

事實上,這個化名有個雙重不實之處。「馬克.吐溫」(Mark Twain)本是探測河深的應答聲,意思是「深度二噚」,這個筆名不是山姆.克萊門斯想出來的。這是他從另一個改行寫作的前領航員偷來的,那個人叫做塞勒斯(Isaiah Sellers),曾使用這個筆名在《紐奧爾良五角報》 【譯註】發表著述。山姆.克萊門斯在一份敵對報紙〔《紐奧爾良正三角洲報》(New Orleans True Delta)〕猛烈抨擊這人,塞勒斯慘遭重創,滿懷嫉妒不再寫作,於是山姆.克萊門斯把他的綽號接收過來。

這是發生在一八六三年,兩年之後,馬克.吐溫(他這時的名號)在《紐約週六報》(New York Saturday Pres)發表了一篇〈卡拉委拉郡的著名跳蛙〉(The Celebrated Jumping Frog of Calaveras County)小品文章。這篇故事(後來成為馬克.吐溫第一本書的主題篇章)引來熱切矚目眼光,讓講故事的人譽滿全國,從此以後,馬克.吐溫不缺聲望和聽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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