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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安搜查官首度現身教你識人術》:日本公安搜查官是間諜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是YES也是NO

文:稻村悠

「公安」是安搜案什麼樣的工作呢?

不只一個「公安」組織

如同前言所提及的,本書目的查官是在傳授如何縮短人與人之間的距離、籠絡人心、首度搜查引導情報的現身技巧。或許,教識各位讀者已經迫不及待想知道那樣的人術日本技術了。

只是公安官間,在說明具體的諜嗎的答專業知識之前,我想先簡單說明自己畢生投入的這個「公安」工作。因為一旦了解「公安搜查」是問題什麼樣的工作,背景如何,安搜案又是查官怎麼蒐集情報的,對於技巧面的首度搜查理解就會更為深入。

說到底,現身所謂「公安」是教識什麼樣的工作呢?

各位透過一些以警察為題材的連續劇、電影或者小說,也許多多少少聽過「公安」這個詞彙。事實上,日本有像是公安調查廳、國家公安委員會、都道府縣的公安委員會等,好幾個冠上「公安」之名的組織。

「公安調查廳」被定位為法務省的外局(譯注:日本的行政機關類型,設置於內閣府與各省/部之下,擁有獨立法人地位,主要為了負責特殊事務或獨立性較強的事務而設置),是為了守護國家免於某些以暴力遂行政治目的的團體威脅,進行相關調查的機關。

當外界熱議一九九五年引發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譯注:由教主麻原彰晃領導的奧姆真理教,在東京地鐵的尖峰時段,釋放沙林神經毒劑引發日本本土的恐怖攻擊事件,最後造成十三人死亡,六千多人受傷)的奧姆真理教(現稱阿雷夫〔Aleph〕、光之輪等)是否適用《破壞活動防止法》時,廣受注目的正是公安調查廳這個組織。

另一方面,「公安委員會」則是管理(日本)全國警察的行政機關,最上級機關為國家公安委員會,其下設置各都道府縣的公安委員會。特種行業的認可許可、駕照發照、對警申訴受理等,都屬於這個公安委員會管轄。

與上述兩者不同的是,警察組織中的「公安」,也就是所謂的「公安警察」。大家在連續劇裡看到的,大多是這種。

公安警察負責針對暴力主義式的破壞活動或侵害國家利益的行為,又或可能企圖籌謀上述行為的團體、敵國的諜報活動等,進行情搜或查緝。

請將本書所提及的「公安」,全都視為「公安警察」。公安警察完全是以身為警察組織的一部分,發揮其角色的功能。我此前所隸屬的,也是警視廳的「公安部」。

順帶一提,東京都以外的道府縣警察,並沒有所謂「公安部」的獨立組織,其公安警察隸屬於「警備部」。只有警視廳獨立出「公安部」,理由可能是因為警視廳本身是個涵蓋全日本一七%以上警官的龐大組織(資料來源:《令和三年版警察白皮書》),而且首都東京是日本政治中樞,國家重要機關都集中在此。

無論如何,「警視廳公安部」正是一致公認公安警察最強的組織。

「公安」組織的差異Photo Credit: 樂金文化出版

全球情報機關中,有著名的CIA(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美國中央情報局)或摩薩德(Mossad,以色列情報局);另外像墨西哥、奈及利亞、泰國等國,也都各自有具備情報功能的組織存在。

公安與刑警感情不好嗎?

包含上述警視廳公安部在內的所有公安,最重要的任務是什麼呢?那就是方才所說,針對暴力主義式的破壞活動或侵害國家利益的行為,防範於未然。

恐攻計畫一旦實行,就已經變成了「事件」,「在演變成事件前行動」正是公安的基本態度。一方面也是因為這樣,公安搜查官處理的案件,也有很多並非「事件」,而是稱為「事案」比較妥當(編按:「事案」的日文意思是「有問題(需要處理)的事情」,包含需要採取某種行動或考慮是否採取行動等。通常是被視作可疑行為或「可以被懷疑為可疑人物的行為」的意思)。

「在演變成事件之前就要行動」,所以沒辦法光明正大的搜查,必須以非常謹慎的態度因應。如此一來除非是頗為緊急的情況,公安並不會積極與刑事部等其他單位共享情報。也正因如此,認為「公安是祕密主義」的聲音仍然根深蒂固。方才提過前奧姆真理教引發的數起事件,是讓刑事警察與公安警察兩邊同時行動。我認為,那種案例實屬罕見。反過來說,由此可見當時該事件的危機等級,已經提升到什麼地步了吧。

但是,我認為各位基本上可以這麼想,「刑警與公安互相合作的局面其實很少」。一方面基於這樣的實際狀況,我的同事之中,也有很多人覺得公安部「是個不太清楚到底在做些什麼的單位」。以刑警為主角的電視或電影中,公安那邊的人,總會以簡直像是刑警敵人的立場現身。那大概是以有些極端的形式,改編了刑警與公安之間鮮少直接交流的實際狀況。

但這絕對不是說,刑警與公安就是敵對的。能清楚劃分被害人與加害人的犯罪,由刑事警察負責偵辦;在危害整體社會的危險浮現之前,公安警察則負責阻止,兩者應該以「任務目的不同」來形容,或許才是最貼切的。最終目標是希望維持社會穩定與安全,只要身為警察,不論公安或刑警都是一致的。

公安是間諜嗎?

公安搜查官為了察覺暴力性破壞活動或有損國家利益的行為,又或者敵國諜報活動,必須要「蒐集情報」。這種情搜工作,不論使用的是什麼手段,其中很多在行動時都會避免讓對方察覺。

我每次這麼一說明,就常被問:「那,公安搜查官是間諜嗎?」各位也有抱持這樣的疑問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是YES,也是NO。

追根究柢,「間諜」意指「對祕密情報進行諜報活動的人」,而「諜報活動」則是「不讓對方察覺,暗中刺探蒐集祕密或機密情報」。公安搜查官在蒐集恐怖活動的極機密計畫時,當然不會徵求恐怖活動首謀者的許可。所以,就恐怖活動首謀者的角度看來,無疑是間諜活動。查緝敵國諜報活動,也能以「針對諜報活動採取的諜報活動(反情報〔counterintelligence))」的角度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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