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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的科學》:傳統「列隊指認」被放棄的部分原因,偏見顯然是個很大的問題

文:布萊恩.隱內、神探露西.唐卡斯特

臉部指認,科隊指的部可能受情緒和偏見影響

「列隊指認」(identity parade)以找出嫌犯,學傳是統列一般電影和電視劇中相當熟悉的畫面,但這個方式如今多半已被取代,認被然個改用電腦系統裡的放棄分原標準影片資料庫編譯成「動態影片」來顯示。這些影片包括許多段15秒的因偏鏡頭,一個人會先面對攝影機,見顯然後轉到一個方向,問題接著轉到另一個方向。神探受害者在指認嫌犯並做出決定之前,科隊指的部會依序查看這些影片內容兩次。學傳

這種影片系統具有巨大優勢,統列包括設定快速、認被然個可靠(排除了不敢面對指認的放棄分原問題,就像過去列隊指認時的情況);而且資料庫龐大的好處,在於指認時的辨認序列對嫌犯來說會更公平。對於受害者而言,不僅所受威脅較小(因不再需要面對嫌犯),安排指認也來得更容易,受害者在自己的電腦上就能看著影片指認完畢,不必為此去一趟警察局。然而在美國和一些其他國家,依舊會使用靜態照片序列,其中包含嫌犯和另外五個人以上的照片。

無論使用何種指認系統,應該都要遵從四個基本規則:一、應該是單盲測試(執行指認的負責人不知道嫌疑人是誰),而且在許多地方都必須是雙盲測試(管理員和受害者都不知道幾號才是嫌疑人),以防止偏見。二、應該提供公正公平的指示。三、嫌疑人不得在外表上特別突出,在理想狀況下,指認序列裡的每個人在身高、體型、頭髮和臉部顏色等方面,應要差異不大。四、應從證人那裡取得指認確定的聲明。

舊式列隊指認或現代數位照片序列的指認,都存在了許多問題。以前人們經常會在警察總部附近的街道被攔下來,詢問是否願意參加列隊指認(有車馬費)。由於大多數人都沒有太多空閒時間,而且證人也不可能等太久,因此聚集的列隊人數經常不夠。為了湊足必要人數,警方往往是到餐廳找已經下班的警務人員充任。

此外,不論是列隊指認或照片序列,都還有另一個問題:這種做法經常會讓每個出現在其中的人,看起來都像罪犯似的。證人也經常在指認某人時,感受到莫大壓力。

澳洲蒙納許大學(Monash University)心理學講師唐納.湯姆森(Donald Thomson)博士,就強烈批評指認的過程,因為他親身經歷過這種事。有一天,他在一個電視節目裡,直言不諱的評論了新南威爾斯州警察的做法,後來他正巧被帶到警局,並被要求站在受指認的隊伍中。一位在家裡遭受襲擊的婦女,仔細看了一整排男人,毫不猶豫的指認了湯姆森就是襲擊她的人。

湯姆森說:「我的第一個想法是警察想嚇我。」幸好,他擁有不在場證明——攻擊事件發生時,他正在電視台的攝影棚上節目。後來警方發現,那個女人遭到攻擊時,電視上正在播放該檔節目,因此在受到襲擊的壓力下,她的記憶不知何故,將湯姆森的臉疊加在攻擊者臉上。

正如湯姆森所說:「在創傷和震驚中,我們會失去部分記憶力,然後將相關的記憶串連在一起,以便在腦海中重建整起事件。」

記錯並非列隊指認過程中的唯一問題,「偏見」也可能扭曲證人對所見事物的認知,進而產生重大影響。過去,英國倫敦警察廳舉辦了一場宣傳活動,其中有張海報上有個街景照,並帶有問句:「你會怎麼做?」街景照中有個身穿短滑雪夾克和開領襯衫的黑人正向右跑,緊跟在他身後的,是一名穿著制服的警察。照片的含意似乎很清楚:這名黑人是罪犯,正被警察追捕——然而照片下方的文字表明,這位黑人是一名便衣警探,正在追捕海報範圍外的嫌犯,而追在他後面的,其實是前來協助的制服警察。

由此可見,在辨識嫌犯時,偏見顯然是個很大的問題。傳統列隊指認形式被放棄的部分原因,就是為了避免偏見。現在的照片序列指認就比較正常,如前所述,證人會一次檢視一張臉。心理學家認為這種做法可以讓證人更有效的專注於每張臉,減少辨識錯誤的可能性。

​​註:台灣警方在受害者指認嫌犯方面,亦可分為真人指認(安排六名以上於外型無重大差異之被指認人)、照片指認(不得以單一照片提供指認)、錄影畫面指認等(摘自《警察機關實施指認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項》)。​​

事實檔案

人類到底如何區分一個人與其他人的差異呢? 過去有人提出,某個腦細胞可能被印上訊息,讓我們能夠分辨可能遇到的任何物體。舉例來說,大腦裡可能會有「祖母細胞」,讓人可以理解並辨識出自己的祖母。不過正如當時任教於麻省理工學院(MIT)的惠特曼.理查茲(Whitman Richards)教授所說:「如果對你可能看到的每一種動物或每一種事物,大腦都安排一種細胞專門做出反應的話,那麼你很快就會用完所有腦細胞。」

理查茲的同事大衛.馬爾(David Marr)提出一個完全不同的理論。他認為眼睛會先給大腦一個快速的整體印象,就像藝術家畫的「快速素描」,只用了幾條線條來描繪出物體輪廓。來自眼睛細胞的信號,將會檢測物體的明暗對比,以辨識出物體的一般形式。馬爾和他的同事們也根據這個原理,製造出第一部掃描電腦,用來產生類似藝術家素描的圖片。

馬爾還認為大腦會先從這種粗略草圖中,辨識出物體輪廓,然後越來越接近物體上的重要特徵,進一步建構出完整的詳細圖像,儲存在大腦中。

基於類似的原理,現代的人臉辨識軟體使用了演算法來分辨人臉的獨特特徵,並將其轉換為數學表示(抽象轉為具體),然後與辨識資料庫中的其他人臉進行比較。

一般目擊者會先注意到的特徵是頭髮、嘴巴和眼睛:頭髮的顏色、形狀和長度;嘴巴的形狀和狀態;以及眼睛的形狀和顏色。例如墨鏡可以改變臉部的外觀,因此乍看之下可能無法辨認。接下來是臉部的整體形狀,這就像馬爾的電腦所製作的「草圖」一樣。目擊者唯獨在有足夠時間專注於其他細節時,才可能完全辨識出某張人臉,並把這張臉與大腦記憶中儲存的內容相比較,然後進行識別。如果是熟悉的臉孔,那麼只需要幾分之一秒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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