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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富邦悍將球員陳凱倫涉性侵未遂,中職祭最重處分:永不錄用

(中央社)曾效力富邦悍將隊的前富侵球員陳凱倫於110年10月間酒後向1名認識的女子求歡遭拒絕後,涉嫌性侵未遂被判刑;陳凱倫雖已任意引退,邦悍但中職仍發表聲明表示,將球「永久不得參與聯盟賽事」。員陳永

陳凱倫於民國110年底以家庭因素為由申請任意引退、凱倫結束選手生涯,涉性遂中但當時富邦悍將隊沒有詳述原因。職祭最重

昨(10)日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處分陳凱倫於效力中職富邦悍將隊時期,錄用於110年10月9日晚間至10日凌晨在新北市淡水區某處,前富侵酒後向1名認識的邦悍女子求歡遭拒絕,涉嫌性侵未遂。將球

士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陳凱倫有期徒刑1年8月,員陳永全案可上訴。凱倫

中職發出聲明表示,涉性遂中昨(10)日已經收到判決文書,雖該球員已申請任意引退,但因犯罪事實於具有球員身分期間,聯盟依照規章懲處,決議將該名球員處以最重處分「永久不得參與聯盟賽事」,形同永不錄用。

聯盟再次強調,對於任何形式犯罪零容忍,絕不寬貸。

悍將球團也發表聲明表示,球團於本案事發收到舉報時,立即對遭舉報球員陳凱倫處以嚴正停職,並全力協助司法偵查。

悍將球團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同時尊重被害人請託不公開處理之考量,球團於司法調查期間均未對外進行任何說明,以保護被害人不受二次傷害之可能;且在司法程序中,陳凱倫申請任意引退,同年球季末即已離隊。

富邦悍將重申對球團紀律的重視,嚴格要求全體成員遵守球隊行為規範,更絕不容許任何違法行為。

新聞來源

  • 富邦悍將前球員陳凱倫性侵未遂遭判刑 中職:永不錄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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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溫偉軒
核稿編輯:楊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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