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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购玉米不付款 强制拘传终悔悟_

滁州网讯(全媒体记者李文刚)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与申请人达成和解,赊购但始终拖延拒绝履行。玉米不料被拘传至法院,不付“幡然悔悟”的款强被执行人林某主动支付了部分款项并承诺剩余案款按期给付到位,至此案件成功执结。制拘

案件原告系玉米经销人,传终2020年至2021年原告将玉米卖给被告林某。悔悟2022年2月双方结算,赊购林某向原告出具欠条。玉米后原告持欠条催要货款,不付被告未予理会。款强该案经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制拘判决被告林某支付原告货款11.1万元。传终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悔悟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赊购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电话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并告知其若不履行法律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却无动于衷。执行法官同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林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来到法院,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然而在约定还款时间届至,被执行人林某依旧不履行案款义务。

3月22日,执行法官获取被执行人正在乡下老家的线索,立即赶赴该地,将被执行人拘传回法院。执行法官对林某拖延履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严正告知其若再不履行,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司法拘留。因畏惧被司法拘留,林某当场履行了部分欠款,表示自己当前经济困难希望剩余案款分期偿还。经双方协商,最终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林某分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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