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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會變地雷島?地雷在台灣反登陸作戰扮演什麼角色?火山布雷系統一篇看懂

(中央社)美國國務院於2022年12月29日宣布出售台灣火山布雷系統,台灣引發各界討論,會變火山有人質疑地雷將布滿台灣全島,地雷島地登陸懂危及民眾生命,雷台同時違反國際法。灣反《中央社》整理相關重點,作戰帶你看懂地雷在台灣反登陸作戰中的扮演布雷角色,以及火山布雷系統的什麼特色。

為什麼要使用地雷?

台海戰爭情境下,角色地雷最主要使用於反登陸作戰,系統屬於戰時被動防禦手段,台灣目的會變火山在於阻滯敵軍前進,平常並不需要布雷。地雷島地登陸懂

說明:國防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長蘇紫雲表示,雷台台海作戰場景以反登陸為主,灣反各作戰區可因應戰場狀況,使用地雷讓敵軍在水陸介面轉換之際,阻滯敵軍載具登陸,搭配守備與打擊兵力,獲得最大成功勝算。

如果不使用地雷,則必須靠人員手持反裝甲武器填補缺口防禦,或派遣珍貴的裝甲部隊接戰,增加傷亡機率。

地雷在台灣反登陸措施中扮演什麼角色?

地雷只是反登陸作戰中的一環,期望以最小成本與最少人員犧牲阻絕敵方推進。

說明:台灣反登陸的防衛設計採空陸一體戰思維,陸上以海馬斯多管火箭系統(HIMARS)、M1A2T、CM-34等戰甲車與地雷,反制共軍潛在登陸地點。美國《新聞週刊》專欄曾指出,如果台灣獲得智慧型水雷,將能在台灣海峽遲滯共軍艦隊與兩棲登陸,或是擾亂航道。

地雷會使用在哪裡?何時使用?

軍方設定地雷將於戰時使用於敵軍與重型裝甲載具可能登陸的海灘,現代布雷快速,可於數小時內完成,毋需以傳統方式提前布雷。

說明:美國智庫2049計畫研究所資深主任易思安(Ian Easton)曾評估,台灣適合用於兩棲登陸作戰的海灘約有14處。陸軍評估,其中四個比較平緩的海灘,包括林口寶斗厝海灘、桃園海湖海灘、台南喜樹海灘、台中甲南海灘,是共軍重型載台較可能登陸地點,堪稱四大「紅色海灘」。陸軍表示,地雷只會使用於海灘,不會使用於城鎮。

陸軍參謀長章元勳表示,若敵軍登陸戰車確定登陸路線,陸軍可在路徑上作「有限、機動及精準布雷,不需要針對整個海灘展開廣正面布雷,以反制共軍兩棲快速登陸,並結合縝密兵、火力,於敵登陸突破口及預想機動路線等,達到阻滯敵軍前進等作用。

地雷有幾種類型?本次採購的戰防雷會傷人嗎?

地雷可大致分為人員殺傷雷(Anti-personnel mines,簡稱AP mines)與反坦克/載具地雷(Anti-tank mines,簡稱AT mines)亦稱為戰防雷,本次台灣採購者為戰防雷,且僅於戰時使用於特定地區,對己方部隊與民眾生命造成威脅機率極低。

說明:顧名思義,人員殺傷雷以殺傷人員為目的,戰防雷有雙重意義,首先是破壞裝甲履帶阻絕行進,其次,因為現代戰防雷並非埋在地下,而是散布於地表,因此有嚇阻敵軍作用。

戰防雷主要以磁感應引爆,依據實際測試,若承受150-180公斤以上的壓力仍有可能引爆,因此戰場上體重與負重過重的士兵、跑動的戰士或是民間載具,仍有可能受到傷害。但戰防雷係布於地面、布置時間短、且布於特定雷區,對己方人員的傷害應能減到最低。

台灣採購的「火山布雷系統」是什麼?

火山布雷系統(Volcano anti-tank munition-laying systems)係美軍於1980年代開發的自動快速布雷系統,可於短時間內透過空中與地面兩種方式布雷,系統具定時自毀、磁感應引爆、雷區標示及便於辨識與清除等特性。此系統不需要廣正面、長時間布置,而是在確定敵軍登陸的路徑時,在路線上布雷。

說明:台灣採購的是以車輛布雷的車載系統,被稱為Ground Volcano,以黑鷹直升機布雷的系統則被簡稱為Air Volcano。台灣採購項目包括火山車載布雷系統、10噸重型增程機動戰術卡車(M977A4 HEMTT)、M87A1布雷罐、M88罐裝訓練彈藥(練習用假彈)、M89訓練彈藥(測試彈)與相關設備、操作與維護培訓等。

車載火山布雷系統是以M977型8X8輪型增程機動戰術卡車為載台,卡車裝有地雷撒布器,一個撒布器有4個發射架,每具發射架最多可容納40個M87地雷罐,每個地雷罐含6枚地雷,總容量為960枚。在車行路徑上以發射方式布雷,一輛布雷卡車可在4到12分鐘內鋪設出一道約1100公尺長、120公尺寬的雷區。

對台灣陸軍來說,此系統可以用最少人力、最快速度,建置反登陸布雷系統。陸軍表示,這套裝備有很明確的部署計畫,要標定部署地點,地雷是浮布於地面上,易於回收辨識,不是傳統布雷埋在地底下,它也能設定自毀時間,可分成4小時、48小時、15天三段時間設定自毀,事後除了由工兵回收清除,還能設定自毀時間,減低除雷成本。

蘇紫雲表示,在戰術技術層次,火山布雷系統是在「戰時」執行灘岸區域阻絕,依照美軍野戰準則指出,其目的在於「擾亂」(disrupt)、「遲滯」(delay)、「誘導」(turn)、 「阻絕」(block)敵軍,打擊目標是敵方戰甲車輛,不是敵方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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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雷違反渥太華條約或國際法嗎?

渥太華條約至今僅對人員殺傷雷設限,未規範戰防雷,因此台灣將使用的戰防雷不違反國際法。

說明:1999年生效的「渥太華條約(Ottawa Treaty)」,基於人道立場,已完全禁止人員殺傷雷(AP mines)的製造、生產和使用,條約至今有133國簽署,唯美國、俄羅斯、印度、中國等國均未簽署。條約禁止人員殺傷雷的製造、儲存、轉讓與使用,對於反戰車、載具(Anti-tank/Anti-vehicle)地雷不在禁止之列。人權組織仍在努力將更多類型地雷或炸彈列入渥太華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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