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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脂黑巧克力,好吃不胖!”名副其实吗

管不住嘴、低脂迈不开腿,黑巧好吃想要吃美味、克力健康又不胖的不胖食品,很多人把目光投向了低糖低脂食品。名副

 

案情简介

 

近期,其实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举报,低脂某消费者称购买了一盒黑巧克力,黑巧好吃商家在其淘宝网店页面广告中宣称该巧克力是克力“低脂黑巧克力,好吃不胖”,不胖但消费者食用后怀疑其并非低脂食品。名副

执法人员仔细查看涉案产品后,其实眉头一皱,低脂发现事情并不简单,黑巧好吃该款巧克力的克力营养成分表标示:“脂肪含量39.3g/100g”,脂肪含量已经远远超出了低脂食品的脂肪含量要求。

判断是不是低脂、低糖食品,只看广告肯定不行那么应该看啥?

答案是:应该看营养成分表

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成分表通常标有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NRV),通过阅读营养成分表,可以详细地了解预包装食品中每项营养成分的含量。

预包装食品低脂、低糖的标准是什么呢?

预包装食品声称低脂肪的,脂肪含量应符合≤3g/100g(固体)或≤1.5g/100ml(液体),而预包装食品声称低糖的,碳水化合物()的含量应符合≤5g/100g(固体)或100ml(液体),如果营养成分表中标注的碳水化合(糖)含量或者脂肪含量超出了低脂、低糖食品的含量要求,那么就是非低脂、低糖食品。

简而言之,低脂、低糖食品不是靠广告宣传出来的,低不低要看营养成分表。

本案中,虽然商家在广告页面宣传是低脂食品,但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预包装低脂食品的脂肪含量要求为≤3g/100g(固体),而本案中商家销售的巧克力脂肪含量为39.3g/100g,因此不满足低脂要求。

 

法律分析

本案中,巧克力不满足低脂要求,却在广告中宣传该食品为低脂,宣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做出了处理,商家也及时修改了相关广告页面。

 

温馨提示

1.消费者购买低脂低糖食品时不能只看广告,应养成看食品营养成分表的习惯,仔细甄别。

2.经营者在发布低脂、低糖等广告时,要有合理依据,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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