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

台灣銀行業的遮羞布:開戶契約竟暗藏「不平等條款」,嚴重影響存戶權益

2020年8月發生銀行史上最大烏龍案,台灣美國花旗銀行誤把近九億美元匯給了露華濃的銀行業的約竟益債權人,債權人拒絕歸還,遮羞重影花旗提起訴訟,布開不平最後曼哈頓的戶契戶權法院法官弗曼(Jesse Furman)裁定,被告不必返還花旗銀行這筆巨款,暗藏法官表示:「要去相信全球資深金融機構之一的等條花旗集團,犯下從未發生過的款嚴錯誤,而且款項更高達近10億美元,響存是台灣不合理。」

其實銀行發生人為錯誤絕非少見,銀行業的約竟益例如今年三、遮羞重影四月彰化銀行不同分行,布開不平先後在存戶簽收及確認款項後,戶契戶權事後要求追討款項,暗藏經金管會要求後才保障了存戶權益,在當時彰銀失誤連連的舉措引起不少金融界人士的撻伐,金管會及金融機構也透過媒體倡議要民眾小心保障自身權益。

金融專業出身的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今天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痛批,客戶存完款離開櫃台後才告知對方少4000元,「可以這樣嗎?如果是少4萬元呢?消費者還有保障嗎?」抨擊銀行「亂七八糟」,希望其他銀行不要發生類似狀況。(新頭殼報導)

兆豐銀行科長王錦川:「要(數鈔機)廠商才能知道,有沒有這個功能,原則上就是銀貨兩訖,就是沒有辦法去要回來。」 銀行同業認為,行員臨櫃點鈔核對,除了匯兌計算錯誤或給錯面額,會向民眾追回,如果行員自己疏失算錯錢,本來就應該負上全責,硬追回款項,恐怕只會傷了銀行信譽。(TVBS報導)

一名銀行主管透露:「存戶若是當天同意將短差的金額更正,銀行就無法申請理賠。」她分析,更正過後銀行當天的帳面上收支是平衡、正確的,保險公司沒有任何依據理賠,相對的,藝人郁方事件中她拒絕補回差額,銀行就能申請理賠,存戶發生類似狀況不要輕易更正,才不會讓事件更複雜。(蘋果日報報導)

在任何國家和文化下,大眾對銀行的最低要求就是:

  1. 把數字算對
  2. 把錢保管好

這是銀行構成服務價值的核心要件,也是銀行的專業所在,如果無法做到這個基本要求,大眾將無法信任把錢讓銀行經手以及由銀行保管。然而筆者近日發生的狀況,讓我發現台灣眾多銀行竟然悄悄的在存戶的開戶契約書中,暗藏著極為不平等的條款:銀行端發現錯誤時,有權不通知存戶,就調整存戶存款金額,甚至追繳利息。

事情始末如下:

6月21日中午,本人帶著一筆款項至國泰世華銀行臨櫃存款,跟對方先後確認了兩次金額的正確性,才放心的簽名確認,拿到存款憑證收執聯。

然而當天晚上,我收到行員打來告知有差額,要我盡快去銀行補齊,後來,我打電話跟總行申訴,沒想到總行來電的回應是,儘管總行看過點鈔機畫面確定是行員點算錯誤,但依據我開戶所簽訂的綜合約定書,銀行有權可以從我帳戶中扣回溢存之款項。

我接著詢問:「我當天在櫃檯時有請行員點鈔及確認金額了兩次,你們有錄影應該也會有錄下我說的這些話和過程吧,我都再三確認了,怎麼可能還會有這種錯誤。」總行人員表示銀行櫃檯沒有錄音,只有點鈔機的畫面。

  • 完整說明影片請見:

我聽了心頭一涼。掛下電話後,趕緊查閱了國泰世華的綜合約定書,竟然真的有這樣離譜的不平等條款:

十二、錯帳及款項返還

(一)匯入匯款或存入款項如係因 貴行作業錯誤,或因貴行、金融同業、票據交換所、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等相關機構之誤寫帳號、戶名、金額、操作錯誤或電腦設備故障等原因,致發生誤入存戶帳戶或溢入情事者,一經貴行發覺,貴行得立即追還並更正之,而無須另通知存戶,如已被提用,存戶應即返還所提用之款項及貴行所訂之利息。

意思是,只要在條款範圍內,銀行不論發生甚麼樣類型的金額錯誤,都有權可以不通知存戶就更動存戶存款金額。而且如果存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動用了銀行端錯誤溢入的金額,竟然還要支付銀行所訂之利息。

這根本就是完全的球員兼裁判,也是不平等條款,因為不論是監視器畫面、點鈔設備、銀行系統等所有的資訊都是掌握在銀行方,存戶根本無法自行舉證或查實,只能被動的等銀行告知和提供資訊,然而當大眾如此信任銀行所提供的單據和文件證明時,銀行卻能夠單憑一句「作業錯誤」,就將白紙黑字的文本撤銷,並且利用把我們授予他們保管資產的權力,而任意動用我們的款項。

實體ATM領取孩童家庭防疫補貼Photo Credit: 中央社

假如類似的情況,發生在企業買賣,個人銷售,乃至於存戶之間因為打錯帳號而找錯錢、入錯帳,需要追討款項時,一定都需要雙方協調,甚至官司訴訟才能進行,然而銀行端卻因為掌握了存戶的資產,因此就能單方面提出錯誤,不需司法機關審核就動用存戶資產,我相信這是多數人所不能接受的。

我在撰寫這篇文章時,也查閱了中國信託、台新、玉山、富邦、兆豐等台灣最具代表性的金融機構也都有類似的條款,顯然條款內容與之前在輿論施壓下,金融機構傳遞給大眾的訊息是背道而馳的。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金管會卻也默許了這樣的條款,被各大銀行採納,嚴重影響了存戶的權益。

撰寫本文僅希望表達身為一個小存戶對台灣銀行機構最基本的訴求:

  1. 銀行有責任制定完善的流程和措施去確認金額,提供存戶保障。在詐欺如此橫行的年代,銀行有責任錄製臨櫃完整的畫面和對話,不僅是提供雙方保障,也可強化犯罪預防。
  2. 銀行無權在未告知及取得存戶授權下,調整及動用存戶資產,若要強制執行,需經司法裁決。當發生錯誤時,若錯誤非存戶造成,銀行應該如同其他產業一般,為自己的疏失負擔應盡的責任,若責任歸屬無法判定,應由司法裁決,而非銀行自行認定,更無權要存戶為銀行端造成的錯誤支付利息,甚至逕行動用質借及其他授信額度。

國泰世華銀行的開戶契約是20頁密密麻麻的條文,大多數存戶絕對會像我一樣,難以發現竟然暗藏如此不平等約定,也會因為相信金管會及銀行而放心的簽署,卻可能造成自己權益巨大的損失,希望此文能受到更多單位重視,也歡迎各大媒體報導。


隨文附上其他銀行的相關條款,供大眾參考:

  • 中國信託銀行

第十一條 錯帳之更正
存匯入款如因貴行作業錯誤而入帳,或因貴行、金融同業、票據交換所、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等相關機構之誤寫帳號、戶名、金額、操作錯誤或電腦設備故障原因,致發生誤入立約人帳內或溢付情事者,貴行得於發現時立即追還並更正之而無須另通知立約人,倘該存匯入款項業經支用,立約人應於貴行通知後立即返還支用款項及貴行所訂之利息

  • 玉山銀行

第 5 條(錯帳之更正)
凡存入款項因誤寫帳號或戶名致誤入立約人帳戶,或貴行處理錯誤致存入立約人帳戶者,一經發現,貴行得不通知立約人即逕自立約人帳戶內扣除更正之,倘存入款項已被支用,立約人應立即返還,不得拖延。

  • 台新銀行

七、 任何存入立約人存款帳戶之款項,如因 貴行處理錯誤或系統設備故障等原因,致誤入或溢入立約人存款帳戶情事者,一經發現,貴行得不通知立約人即逕自立約人存款帳戶內扣除更正之,倘存入款項已被支用,一經貴行通知,立約人應立即退還,不得拖延。

  • 富邦銀行

六、 存匯入款如因誤寫帳號、戶名、金額、操作錯誤或電腦設備故障等原因,致發生誤入立約人帳戶內或溢付情事者,一經發覺,授權貴行得隨時、一次或分次於立約人帳戶之存款內扣還並更正帳戶紀錄,如存款已不足扣還,一經 貴行通知,立約人應即返還之。逾期未返還者,授權貴行得逕動用質借及其他授信額度

  • 兆豐銀行

七、銀行存入他人帳戶之款項,如因誤寫帳號、戶名、金額、操作電腦錯誤、電腦設備故障或其他原因致誤存入存戶帳戶 ,或有多存入金額情事者,銀行得立即更正並逕自存戶帳戶內扣回;款項業經提領者,存戶應即返還之。

延伸閱讀

  • 【圖表】誰是發卡王:看看前10大發卡銀行你有哪幾家?
  • 銀行業或許不會消失,但區塊鏈將重新定義「銀行的本質」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丁肇九


分享到:

京ICP备19007577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