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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闆說「公務員都是米蟲!」隱形職場霸凌之下,消失的身心障礙公務員權益

文:左邊女孩

新老闆就職的新老消失心障那一年,他在新人訓練的闆說霸凌開場白是:「公務員,都是公務米蟲!」

在疫情時代的員都隱形今天,大家對於公職人員的米蟲印象不再是一種保守、遲鈍、職場之下官僚的務員負面刻板印象,但民眾認為「辛苦」的權益公務員仍集中在警消及醫護身上。其他機關的新老消失心障公務員就朝九晚五嗎?不是的,大家還記得前陣子的闆說霸凌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猝死嗎?

隨著媒體主宰的時代來臨,行政院曾在會議直接要求各部會,公務需善用數位媒體工具宣傳自家的員都隱形業績,公部門的米蟲課程也大量開設數位媒體行銷課程。為了爭取到曝光的職場之下版面、為了節省公帑,務員廠商也無法24小時照著長官各種神奇的要求,現在從上到下機關的基層公務員無不要樣樣都要會,兼職當小編、經營社群、寫新聞稿、拍影片、24小時回主管或民眾的Line,不僅要跟上時事寫開箱作梗圖,甚至還要下海拍影片跳舞宣傳。

或許對其他民間的員工是種歷練、是訓練市場趨勢的敏感度和建立人脈,但對身為公僕的我,差一點都忘了是在公關公司還是為民服務?

「多元」業務與「超時」工作已經成了多數公務員的常態,雖然對於加班相關的法規上有些文字保障的權益,但實際上,加班的准駁權仍在單位直屬主管身上。加班時數或分工不均等現象,我們仍需要看著長官的臉色和心情決定,更不用想多做了這些就會成為升遷的加分項。

這些成果和經歷無法累積,也無助到民間任何一間公司應聘。總是被人交代,因為你是新人,所以要多多學習。因為你領的比約聘多,所以要多扛點責任。基層的正職公務人員,每年的考績就像個好用的把柄握在別人手裡,考績還跟隨著你一輩子。沒想到進了這裡,根本就是「黑洞」而無法逃離。

iStock-477104067Photo Credit: iStock

沉默的身心障礙公務員

過去台灣各種行業為了自己的工作權益和不平等待遇多次上街抗議遊行,比如說2014年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發起「九月一日凱道公祭悼亡魂」活動;2015年全國教師總工會舉辦「307全民護幼大遊行」;2016年觀光產業同業公會組成的「百萬觀光產業自救會」;2017年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舉行「全民參與年金改革」抗議活動,抗議年金改革政策;2018年退休警消相關團體發起「警消不服從」抗爭活動,還有2019年Uber駕駛舉辦「421上凱道」等等。

不論有無成功,但他們曾經有聲量,引起媒體關注、名人聲援,至少都有一股團結的力量。

但是有一群人始終是沉默的,是低調而渺小的,因為工作得來不易,所以再不公平都會咬著牙吞下去。好像考上公職就是最好的結局,好像天生不配擁有工作更好的品質和福利。

銓敘部108年統計年報顯示,身心障礙者目前有7395人擔任公務人員,佔全國公務人員人數比例為2.13%,考試委員趙麗雲質疑,身心障礙人員擔任公務人員比例,佔全國人口比例有偏低現象。

另外監委王幼玲調查發現,近10年來,障礙者公務員考績列甲等比率明顯不及全體公務員約75%的比率,且伴隨障礙程度越高,考績甲等比率越低;此外,公務機關也未針對障礙者建立專責支持輔導體系,協助職場合理調整;監察院函請考試院督飭所屬,促檢討改善。

1200px-Examination_Yuan_maingate位於台灣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的中華民國考試院大門|Photo Credit: Solomon203@Wikimedia Commons CC BY-SA 3.0

進一步的來看,障礙者的職位幾乎都是中低職位,簡任職僅有100多位。另以「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的綜合行政(非技術人員)的缺額為例,多半都是開在基層地方單位或是中小學,業務多半文書檔案人員,取代性高且無升遷機會,情況較好的同仁可能分配到更多業務,但也無關乎考績。根本就是「沒在演」,還有什麼比這個更「玻璃天花板」(glass ceiling)?

過去,我們認為身障者業務表現本不如一般職員,所以吃乙理所當然。但很多時候,原來一開始就執行著被規定好是拿乙等的業務,等著被當作乙等比例的替死鬼,最後拿了一堆乙而無法換工作也無法換單位,惡性循環,抑鬱到退休。

大家都是通過國家考試,已有一定的思考和表達能力,能勝任的事情比想的還要多,只是那些事輪不到我們做。請問在評斷我們的工作能力時,先問問開缺的單位提供足夠的無障礙設施和電腦設備,讓障礙者公務員發揮所長了嗎?在評定障礙者適任之前,單位給了適任的環境以及適材所用嗎?沒有人敢給我一個肯定的答案。

現今各機關公務人員的議題和聲量大多集中於警消及醫護人員,但還未有任何讓台灣公務員針對工時、業務分配不均、上司或同事歧視造謠、考績或升遷等問題可專門申訴的工會或平等溝通的機制。

僅有當事者個人受到具體不利的行政處分,才可以在時限內向高高在上的主管機關「公務人員保障培訓委員會」(保訓會)提起救濟,自己還要蒐集保全好所有證明。根據保訓會統計近10年公務人員因不服考績提起申訴案件,令人難過的是結果不受理或駁回機率幾乎為100%。

查閱了「保障事件決定書查詢系統」,近年僅有一位障礙資訊同仁申訴成功,理由只因為「行動不便影響資訊服務範圍及效能」考績就被打乙,但其主管明明在綜合評語上寫著:「篤實守規、具備工作專業知識,負責盡職。」「敦厚謙和,負責盡職,工作如期完成。」等等,根本就是自相矛盾。

最後經過再申訴的判決內容是:

惟其單位主管明知其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下肢重度障礙者,無力改善其行動不便之事實,竟作成「……惟行動不便影響資訊服務範圍及效能。」之評語,足徵其單位主管已將其行動不便作為年度考核之重要標準,顯屬不當。

雖然這位同仁成功了,但還有多少沒有勇氣說出口的障礙同仁,還要多少次被用歧視的理由,犧牲著自己的考績呢?我曾經也有想過是不是找民間身障團體協助,但團體通常主要幫助更弱勢的障礙者、沒工作、勞工、自體營業等等的障礙者,或許這些故事更好識別、更加有需要,甚至更好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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