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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道歉背後的交織困境:高嘉瑜為什麼要道歉?又是在為誰道歉?

文:台大城鄉所末路狂花女性主義讀書會

本(12)月1日立委高嘉瑜召開記者會,女性為林秉樞對其施以強制、道歉的交道歉脅迫等行為,背後表示身為家暴受害者造成社會紛擾,織困向社會大眾道歉。境高嘉瑜然而高嘉瑜在此故事腳本中作為被害者的為什為誰角色,何以道歉、麼道表示愧疚?單就「被害者的歉又道歉」來看,似有不尋常之處,女性高嘉瑜的道歉的交道歉「承認受害」與身為民意代表所需營造的為民喉舌形象,其扞格處更導致受害者不能發聲自救,背後更屬多重困境。織困

高嘉瑜在其記者會發言表示:「因為第一時間我覺得,境高嘉瑜這是為什為誰一件非常難看的事情」、「我是麼道覺得真的是識人不明真的是非常抱歉,自己真的很蠢」我們無法否認這是一件難看的事情,但高嘉瑜並不蠢,更無需道歉。本文試圖自存在主義、女性主義的詮釋觀點,釐清道歉背後的交織困境。

自欺:高嘉瑜的道歉與羞愧,是多重層次的情感交織而成

高嘉瑜於記者會發言內容基本上就是一連串的道歉,內容大致可以區分為對外及對內回應。前者為的是身為政治人物的形象管理,後者則是以身為女性,面對親密關係暴力的應對策略。

然而具有權勢是否就不應、不會面臨脅迫?身為女性,識人不明也未必是道歉的重要理由。

「很多人會說你身為一個立法委員有這樣的權勢,還受到這樣子的脅迫。」

「第一時間我覺得非常的丟臉,因為這件事發生在我身上。平常我在媒體上給大家的形象可能都是非常正面、陽光,身為一個公眾人物遇到這樣的事情的時候,可能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甚至我也沒有讓家人知道,第一時間我覺得這是一件非常難看的事情。」

由此可以發現「高嘉瑜」這個符號,意義上不只是「女人」,更是一個「擁有權力的人」。

在對內的個人面向上,高作為女性,身體構造上的差異,可能使她在面對暴力時難以直接反抗或反擊。在對外的公眾面向上,高作為立委,身分位階上的權勢使她比起其他相對弱勢的女性,可能更能反抗來自親密關係上的暴力對待。因此我們在看待任何女性在社會或親密關係中的處境時,必須同時考慮個人位置與社會階級構成的交織性(intersectionaility),才能更理解其所做的行動與選擇,背後多重因素之影響。

作為高嘉瑜這樣「正面」、「陽光」的女人,我們不只對她有期待,更覺得「像高嘉瑜這樣的女人,不應該發生這樣的事情,若發生了,也不會願意忍受。」然而,高嘉瑜代表的是哪種女人呢?反過來說,又有哪些女人能夠去選擇要不要「忍受」這些事情?

高嘉瑜photo Credit: 中央社

西蒙波娃所提出的「自欺」正是最好的寫照,女人必須自我說服、自我防衛,換取親密關係中暫時的安全與逃離威脅。波娃看待女性處境時相對嚴苛,她認為女性不應該自欺,應該勇敢站出來,抵抗所遭受的不公平與暴力。這樣的說法忽略女性抵抗所要付出的代價與後果,也看不見事件背後的結構與阻力。因此不論是誰,若沒辦法在第一時間逃離親密關係中的暴力,也不代表這是個人選擇所造成的結果。

「那我覺得身為一個女性,其實在面對另一半或男朋友這樣子的一個暴力或是脅迫的時候,內心真的是百感交集。」

「昨天出來媒體上的報導之後才知道他有這麼多這些事情,其實這些事情我都不知道,所以我覺得說⋯⋯真的是識人不明真的非常抱歉就覺得說⋯⋯就是自己真的很蠢。」

作為親密關係中的個人,記者會內容中所提到「這些事情我都不知道」以及「識人不明」讓高嘉瑜感到「非常抱歉」並覺得「自己真的很蠢」等發言,是在對於自己「私事」暴露在公眾下,佔用社會資源感到抱歉,並下意識地檢討自身哪裡做得不夠多,而導致受害的結果。

就算她不是一個公眾人物,單純身為一個普通女性,大部分的女性會在受害時感到不知所措,不斷質疑與思考自己為何做出這樣的判斷。 然而,不論個人在親密關係中如何做決策、選擇交往對象,都沒有人應該遭受親密關係中的暴力,也不應該覺得是自己的問題,並且產生愧疚感。

實際上,第二波女性主義早已提到「個人即政治」,這樣的事件絕非單一的偶然,更是整體社會結構下的養成結果。從本事件可以揭櫫「個人的即政治的」:原先想像中的公私之別已經不再顯著,傳統認識的私領域權力關係已然提上檯面,公領域的權力和價值也早已進入私人生活和個人心態(顧燕翎、王瑞香,2019)。親密關係暴力中的抵抗、衝突、協商、自欺,在我們的社會中不斷循環上演,並持續地威脅著人們。

高嘉瑜遭施暴案  大批媒體關注(2)Photo Credit: 中央社

女性被視為順服的「他者」

延續波娃的觀點,在男性為主體的歷史發展腳本中,女性被視為「他者」而臣服於男性,以達成男性自主性的完足。

即使高嘉瑜作為「擁有權力的人」,悖逆既有腳本的宰制,在親密關係中,與伴侶的關係卻仍具主從性,甚至疑似遭到脅迫與暴力對待。女性的身體作為出氣包,顯見客體化的事實。長期的關係內噤聲,很可能是調和、否定其本身具有自由潛力的條件,於是迎來「本質是主體,卻淪落為他者」的矛盾,也就是作為順服所用的「自欺」。

最後,本文質疑,性別事件中的加害者、被害者的敘事樣板,我們容易看見被害者出面道歉,卻未見加害者現身。不過,即使加害者角色陷於沈默,而導致其敘事薄弱,也不意味著被害者需要為自己的發聲道歉。此刻,被害者作為「他者」的集結現身,謀求在不平等社會結構中的些微抵抗,眾聲喧嘩之中凝聚團結的聲響。

(台大城鄉所末路狂花女性主義讀書會成員:莊詠竹、林玟君、林于婷、邱士倫、高鉦詠)

參考資料

  • 顧燕翎、 劉毓秀、 王瑞香、 林津如、 范情 (2019),《女性主義理論與流變》,貓頭鷹。
  • 聯合報,〈還原恐怖一夜!高嘉瑜落淚:被拖行、暴打「自己快死了」〉2021/12/01。
  • 蘋果日報,〈記者會全文|高嘉瑜驚恐:不知林秉樞住哪 他身上有錄音筆隨時錄所有人對話〉
  • 中國時報,〈擔心私密影片遭外流 高嘉瑜:為此被林男脅迫〉,2021/12/01。 

延伸閱讀

  • 高嘉瑜記者會談家暴事件:自己識人不明很蠢,希望我是最後一個受害者
  • 看見林秉樞認識10年的「陌生朋友」壓新聞,我想起之前在《蘋果日報》的時光
  • 衛福部調查:台灣5名婦女就有1人曾受伴侶暴力,王婉諭呼籲速訂專法下架「性私密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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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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