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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說心語.精算人生》:身為主管,就該當負起保護同仁之責,絕不可將大家帶至危險之處

文:蘇慶福

員工的蘇說算人生身喜事,就是心語險公司的喜事

力誠對員工的生活福利照顧之好,有些人可能認為那是.精將大家帶因為我們的員工數不多,所以比較有能力照料到所有同仁的為主福祉。但事實卻不盡如此,管該若企業主沒有這份用心,當負無論人數多寡,起保永遠都做不到。護同

我們真心把員工當成自家人關懷,責絕至危有喜事時,蘇說算人生身我為之高興;若有違背我意時,心語險我仍會以大家長的.精將大家帶心態給予員工包容。

二○二二年四月十日,為主是管該公司某位員工的大喜之日,這位同仁早早就來邀請我當他的當負主婚人。而員工的喜事,就是公司的喜事,尤其力誠是「企業家族」非家族企業,照理,他的喜宴我應當出席給予祝福,但這次我沒答應,而是委請總經理代為主婚、致詞。

為什麼我不願意擔任主婚人?並非我不想當,實則有不能為之的理由。我這輩子當過三次媒人、主婚人,新人都是我的幹部,但他們後來竟做出令我難過的事情,這也讓我不禁聯想:「是不是我的問題?」

被侵占、被提告:念舊情卻換來心寒

第一位幹部是力誠當時的業務經理,某次向客戶收取貨款後,竟中飽私囊,大約過了二、三個月,財務部主管發現款項尚未入帳,一跟客戶核對後才發現此事。我找來這位業務經理質問,他卻回說:「錢,我是先放進個人戶頭,等公司要用時會再拿出來。」想不到竟還有這等「先幫公司保管錢」的奇聞!顯然這位幹部的手腳不乾淨,且已犯了業務侵占罪,但我顧念舊情,僅告知該部門主管:「這件事到此為止,等貨款全數繳回就讓他離開。」而我也不對外透露,為他保留顏面。

第二次,我當一對在公司工作五、六年員工的媒人,他倆後來雙雙離職,幾年後又想復職,我也指示該部門主管:「想一起回來沒關係,記得妥善安排適合他們的職務。」結果他們回來工作三年多後,主管評估男方不僅能力不足,也不合群,無法繼續聘用,必須立即資遣。只要涉及離職,力誠一定依法給予應有的資遣費用,但這位男員工竟一狀告到勞動部,要求除了這三年的資歷,也要將前次離職的五年多資歷併入計算。當初他倆是自請離職,並非被公司辭退,他竟蠻橫提出追溯前次任職的年資。

於是我親自到法院出庭,也是這輩子唯一的一次。法庭上,法官查明事實原委後,亦直斥這位男員工:「你的老闆看起來慈眉善目,而且到現在都沒有口出惡言,你卻這麼囂張,惡人先告狀,還在這裡大放厥詞,再講,我就判你有罪。」這官司最後當然是我打贏了,我也依法給付他應給的費用。想想當年我還當了他們的媒人,沒想到後來竟恩將仇報讓我吃上官司,著實令人心寒。

惜人才、盼重用:延遲交貨還搶客戶

第三位曾任力誠的總經理,離職後移民南非。幾年過去我得知他回到台灣,有鑑於他過去的表現不錯,找他回來重新擔任總經理。他拒絕了,因為他的新公司想上市、上櫃,特請他擔任總經理,並派給他一名司機、一輛車,待遇也很優渥,比我能給的多了一倍以上。

其實如果當初他願意談,這些條件我也都會比照辦理,只是他選擇隱瞞另謀高就,我也給予祝福。說來很巧,力誠一直是他新任職染整公司的最大客戶,一年支付高達一億元的染整工繳(委託加工所支付的費用)。各位可以想想,三十幾年前每年一億元的染整工繳是多大的數目。

沒想到他到任後卻犯了兩個大忌:其一,你要幫公司經營染整事業,就該好好完成布商委託的代工,但他卻試圖搶走「客戶的客戶」,為公司發展原本不擅長的業務;其二就是搶走訂單後,只顧著趕自家貨,把其他布商交付的訂單丟置一旁,最後延遲交貨,導致大家為了趕赴交期,只得捨棄海運改以成本較高的空運出貨,嚇得沒有一家公司敢再下訂。果然不出三年,這家北部知名的染整廠宣告倒閉 。

包禮金、送祝福:讓喜氣別具感染力

以上這三段故事都是真實發生,又剛好都是我擔任媒人的員工,所以我才說我不是合格的月下老人,不敢再做媒人。至於那位即將舉辦婚宴的員工,雖然我婉拒了擔任主婚人的邀約,但仍提供我的座車給他們當禮車,另贈三打二十一年的單一麥芽威士忌,作為我深切的祝福。

力誠有個不成文的慣例,員工結婚我都會包六萬六千元的禮金,有「六六大順」之意; 而生孩子的弄璋、弄瓦之喜, 禮金則有一萬六千八百元,有「一路發」之意。前幾年,某位幹部前來報告,一位同仁的太太剛順產,我說:「恭喜他,不論男女一 樣好,紅包一律一萬六千八!」幹部回答:「報告董事長,是雙胞胎喔!」「那是雙喜臨門,兩份紅包一定給! 」結果我包了兩份一萬六千八百元的紅包,如果生的是三胞胎,三份「一六八」也沒問題!

員工的喜事,就是公司的喜事,讓每個人都沾點喜氣,就能「人逢喜事精神爽」,在這樣的氣氛中工作,自然可以很愉快、很有幹勁,而這也是幸福企業的幸福所在。

主管有責保護員工,勿置同仁於險境之中

領導企業發展,除了要正確的把握營運方向與目標,對員工的福利與照顧,更要列為優先考量。對於營運所下的決策與作為,必須深思熟慮,不可任意為之,否則後患無窮。

有件發生在三十多年前的事,至今我仍歷歷在目。我要在這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娓娓道來,告訴公司的主管們:「身為主管,就該當負起保護同仁之責,絕不可將大家帶至危險之處。」

土雞城搶「麥」引風波

還記得力誠剛成立七、八年,當時很盛行去土雞城吃山產、唱卡拉OK,拿著麥克風站在小舞台上高歌一曲。那年的公司尾牙就是安排同仁到林口與五股之間的土雞城聚餐,我還記得那家餐廳位於小山坡上,視野所及就是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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