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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障男殺父案聲請「不讓國民法官審」,母泣訴:願意原諒兒子,不希望再被貼負面標籤

新北市新店區1名長期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精障鍾姓男子(以下簡稱鍾男),在今年1月間涉持啞鈴重砸父親頭部致死,男殺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鍾男。父案法官這是聲請審母台北市第2件起訴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不過鍾男的不讓母親今(13)日在法院準備程序開庭時表示,他不希望此案被國民法官審判,國民兒子是泣訴籤因為生病才會殺丈夫,如果社會媒體關注太高,願意原諒兒子恐怕會被貼上更多負面標籤,希望精神障礙者污名化更嚴重;他更說願意原諒兒子,再被希望兒子能減輕其刑,貼負家人能早日團聚。面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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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經過為何?

鍾男和父親都有精神障礙,男殺父子倆長期在家無工作,父案法官經濟重擔全由69歲的鍾母一肩扛起,今年1月18日下午,鍾父親要求兒子出門買便當,鍾男拒絕,兩人因此吵架。傍晚5點多,鍾男涉拿啞鈴槌父親的頭,導致鍾父頭部受重創不治死亡。鍾男事後打電話給母親說「爸爸死在家裡」,母親返家後發現丈夫死在血泊中報警。警方到場後認定有他殺嫌疑,詢問鍾男也坦承「殺了爸爸」,被依殺人罪嫌逮捕送辦。

據了解,當時鍾男到案時,對自己所作所為幾乎無法流暢回答,不斷重複「父親是撒旦」。由於鍾男的精神狀況極差,經送鑑定有嚴重幻聽情形,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後,也建請法院是否依法裁定將鍾男暫行安置在司法精神醫院、醫院、精神醫療機構或其他適當處所,安置期間最長6個月。後來法官裁定將鍾男送到醫院強制住院治療。

今天開庭時,人在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住院中的鍾男,以及擔任輔佐人的鍾母,也都透過視訊參與出庭。

為什麼鍾男和鍾母都「不希望國民法官審」?

根據醫院的回函指出,鍾男在住院治療並開始穩定服用藥物後,妄想症狀大幅減輕,大概從六七成減少到二到三成,不過仍有部分妄念,但基本溝通可以理解和表達自己的意見;只是需要在接受訊問時過程中,去確認他說的是自己的妄念,還是在陳述事實;因此檢察官主張,被告基本上仍具備就審能力。

不過鍾男的辯護律師在瞭解鍾男家庭狀況後,提出鍾母不希望此案走國民法官參審程序,而進行一般法院審理的通常程序。主要原因有幾個,第一是鍾母和鍾男面對這起遺憾的家庭悲劇,母子兩人現在都希望能夠越低調越好;假如讓國民法官參審,社會和媒體的關注度過高,會對他們造成身心痛苦以及巨大壓力。

另外鍾母也表示,自己目前還在上班,做清潔工作,國民法官的審理方式是連續密集審判好幾天,他要擔任兒子的輔佐人、陪同兒子出庭的話,工作要連續請假這麼多天有困難、有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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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鍾母也補充表示,他作為被害人的妻子,同時也是被告的母親,發生這樣的悲劇對他來說造成難以抹滅的傷痛;他們原本一家三口相依為命,兒子從小就很善良、孝順和乖巧,是因為生病才在發作的情況下殺死丈夫;如果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案件被高度注目,可能會加劇精神疾病患者的污名化,讓兒子身上的負面標籤更重。鍾母更激動說,雖然丈夫已經過世了,但他相信丈夫如果地下有知,也會希望不要讓國民法官參與審判。

鍾母也向法官表示,感謝兒子日前被裁定要先送到精神病院安置並且接受治療,住院後病情有穩定進步,比之前羈押在土城看守所時幾乎無法接受治療時還好很多;他問過兒子,為什麼要殺死爸爸,兒子回答是因為一直有個聲音說「爸爸是撒旦」,鍾母表示自己失去丈夫雖然痛苦,但他能理解兒子是因為生病而非蓄意殺死丈夫;他願意原諒兒子,希望他繼續在醫院治療。

鍾母更當場懇求法官能夠法外開恩,減輕兒子的刑期,畢竟他的丈夫已死,如今只剩下兒子,希望和兒子能早日團聚;講到這裡鍾母激動哽咽,而也在聆聽陳述的鍾男則當場直接哭起來。

鍾男對法官強調,他沒有殺死父親的動機,之前曾在家中發生過一起衣櫃倒掉的意外,差點壓到爸爸,他當下也是衝過去撐著衣櫃,「如果要殺爸爸,那時候就殺了」,在事發當下自己是「被附身」,他原本沒有想殺死爸爸的想法。

辯護律師另外也說明,鍾男的精神鑑定報告較為複雜;而且檢察官申請調查的證據非常多,包括大量的鑑識報告、長達兩小時半的影片、各式各樣的檔案文件、證人等,在國民法官的審判流程中,恐怕會造成國民法官的極大負擔;假如是走一般的法院審理程序,相信會更精緻、有效和正確。

不過檢察官則回應,雖然現在把所有的證據都提出來申請調查,但到時候並不會全部都呈現給國民法官看,還是要看後續檢辯雙方協調出本案件的爭點是什麼;假如雙方的爭點是量刑,那針對犯罪事實認定的證據就不需要呈現;因此不能以證據數量作為「能否給國民法官審」的標準,「不然以後檢察官都草率調查,證據數量越少,就越適合給國民法官審嗎?」

除此之外,鍾男的律師也主張,應該要尊重被害人家屬,也就是鍾母的意見,鍾母不希望走國民法官的審判模式,情有可原,懇請法官考量鍾母的心情,以及已經69歲的鍾母體能負荷,不要讓鍾母在國民法官審判過程中再承受更大的壓力、痛苦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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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母同時擔任「被告輔佐人」和「被害人家屬」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鍾男已經長達20年患有精神疾病,並具有身心障礙者的身份,因此可以申請「輔佐人」陪同出庭,而鍾母也自願並堅持擔任兒子的輔佐人。鍾母表示,他從小看兒子長大,看著兒子從健康到生病,他最能了解兒子的狀況以及兒子想要表達的事。

不過法官也在今天提出幾個問題,例如鍾母假如要擔任輔佐人,就要在開庭期間一直陪在被告身旁;但是鍾母同時又是「被害人家屬」,也就是當法官想要了解父子間的關係、被害人家屬的期待時,鍾母也必須以家屬身份進行陳述和表達意見;因此詢問是否鍾父有其他兄弟姐妹可以來代表被害人家屬,讓鍾母可以專心做好輔佐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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