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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规范法援申请市域通办便利群众_

滁州网讯(通讯员叶红红 全媒体记者张开兴)近日,市司申请市域市司法局出台《滁州市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及案件受理若干问题的法局法援指导意见》,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规范打破法律援助跨层级、通办跨区域受理壁垒,便利着力解决群众“多头跑、群众来回跑”的市司申请市域问题,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局法援法律援助服务。

实行统一标准快速受理。规范《意见》明确实行统一的通办受案范围、统一的便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统一的群众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只要是市司申请市域滁州市辖区内应受理的法律援助申请,申请人在市域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申请,法局法援按照就近便利的规范原则受理,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接待、接收,实现“市域一体化通办”。

推动数字赋能不见面流转。《意见》明确接收机构和受理机构工作职责及流转期限,倡导各法律援助机构充分依托网络平台、热线、公众号、办公APP等多媒体资源,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市域通办”落地见效,进一步实现援助多服务、材料(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明确特殊情形跨层级办理。《意见》指出法律援助案件不同阶段办案机关所在地不一致的,受援人点援要求原承办人员继续办理且办案机关所在地属本市域范围的,原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继续受理指派;对于人数众多的群体性案件,当地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的,可申请市法律援助中心跨区域协调市域范围内其他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承办,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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