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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环境信访案件3批11件

4月27日起,中央转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第环开展为期1个月的保督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察组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向市信访边移交、环境边整改的案件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批件

截至5月1日上午,中央转办我市已收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件3批共11件,第环问题涉及大气、保督噪声、察组水环境、向市信访垃圾、环境重金属及其他方面,案件涉及县区分别是:凤台县(2件)、田家庵区(3件)、潘集区(1件)、寿县(2件)、大通区(2件)、相关企业1件。

按照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抓紧做好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整改和边督边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我市立即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淮南市专项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积极配合、边督边改、自查自纠,将信访件交办到各县区和有关单位,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调查核实,实行立查立改,依法查清责任,从严问责追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目前,转办环境信访案件均正在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记者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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