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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惟遭前志工爆言語性騷擾,發表道歉聲明、不參選2024立委

陳柏惟被女志工指言語性騷擾,陳柏參選昨(15)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惟遭因協助處理職場性騷擾才認識該名女志工,前志歉聲強調自己多次協助處理性騷擾案件,工爆不可能願意成為對她性騷擾的言語加害者。但造成對方不舒服的性騷確該負起的責任,並說關於性平方面,擾發自己有所不足,表道深刻反省道歉。立委由於陳柏惟本來可能參選台中市立委,陳柏參選不過在昨天事件爆發後,惟遭他表示,前志歉聲連自己的工爆支持者都照顧不好的人,沒有資格成為一個民意代表候選人。言語

女志工控「蹭臉」邀約汽車旅館

一名曾經擔任陳柏惟志工的性騷女性在臉書上發文,表示自己在20歲時擔任陳柏維的志工,經常一起工作,有某次,陳柏惟用左臉蹭了她右臉,並且在耳邊用氣音說「掰掰」。另外還有一次在活動結束後,陳柏惟沒頭沒尾的在車上向她提議學習按摩,並且說:「會按摩的女生很加分欸」、「助興是一定的,你不懂啦!那感覺很不一樣」、「哪天想學按摩再跟我說啦 我幫你出錢讓妳去學」在被拒絕後,他又提到代理孕母,「等我哪天想生小孩再問你,找妳當我的代理孕母」。

她也表示,自己當時有嘗試向其他志工和幕僚反映這些問題,但他們卻說陳柏惟只是把她當作妹妹,特別關心而已,甚至有人說:「他是你的偶像欸,被你爽到了」。這一連串的行為使她感到困惑,但由於擔心被其他人貼上標籤,所以選擇沈默。

女志工表示,如今選擇說出來,她想告訴陳柏惟說:「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第一個,但我希望我是最後一個」,「請不要再用這樣輕蔑的語氣向女性說話,女生並不是生來要學習任何技能來取悅男人的工具」。

陳柏惟發道歉聲明:沒資格當民代候選人

陳柏惟也很快在臉書上發布聲明和道歉影片,他說明,自己跟該志工會認識是因在2019年選舉時,她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在職場上遇到性騷擾,由於該職場是在自己的選區,知道後覺得這件事需要協助,因此請團隊主動聯繫,解決這件事,是因為這樣兩人才認識。

陳柏惟提到,當選後成立了壘球隊,這位巫小姐加入他的志工與壘球隊,擔任球隊行政。在過程中表達被球員性騷擾,得知此事後,開除了該名球員,阻絕性騷擾在球隊中有再度發生的可能,「一直以來,發生在巫小姐身上的遭遇,我不只一次努力協助。在主觀意識上,在幫他解決性騷擾的困境後,我當然不可能願意成為對他性騷擾的加害者。但是造成對方不舒服,的確是我該負起的責任。」

至於關於巫小姐文中提到的,陳柏惟不當的言語為她帶來困擾與不適,為此陳柏惟感到相當抱歉,也希望能獲得她的諒解。陳柏惟說,無論自己是否有這樣的動機,造成不舒服是事實。他謝謝巫小姐願意說出來,讓他知道自己不對的地方,讓巫小姐產生不舒服,言詞相處的拿捏不恰當,陳柏惟說,他很抱歉,「深刻反省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陳柏惟也表示,在這件事情上,傷害支持者對他的期待與信任,他認為,連自己的支持者都照顧不好的人,沒有資格成為一個民意代表候選人。

最後,陳柏惟也說,不管是巫小姐還是社會各界與親友,因此受到連累與傷害者,他都非常抱歉。關於性平方面,自己的確有所不足,深刻反省,日後會更謹慎仔細。

台中立委第3、第8選區,民進黨設定為艱困選區,提名將採徵召制,目前人選未定;但地方盛傳將由陳柏惟與國民黨籍立委江啟臣競選;如今陳柏惟已公開表示自己無法再當民代候選人;可能會影響立委佈局。

日前民進黨台中市黨部主委李天生指出,之前地方確有勸進陳柏惟參選,有將地方聲音反映給中央,除陳柏惟外,另有多名在地議員人選,但徵召權在黨中央,須由黨中央評估。不過近來相關事件延燒,李天生也表示事涉觀感,事件確可能影響立委布局。

女志工再回應:希望大家的偶像,人設永遠不會翻車

不過陳道歉之後,女志工深夜以3點聲明回應陳柏惟,在臉書附上當時公司內部召開性騷擾評議委員會公文,強調陳指稱兩人認識的機緣,也就是陳當初協助的「職場性騷擾案」是在他的選區,但其實當時她的職場地點位在於彰化市,女志工並諷刺,對一個立委來說,假如全台灣都是他的選區,那陳柏惟可能沒有說錯。

女志工也說,陳柏惟聲稱「要求那個性騷擾的隊員馬上離開球隊」,在壘球隊發生這起性平事件當下,是她自己退隊,而那人還待在球隊裡,隔了一段時間才從旁聽說該名男子因跟另一位球隊行政有感情、金錢糾紛,因此被迫退隊了,並不是因為她的事。

女志工稱,陳柏惟未如所說「不只一次盡力協助」,自己不是要過河拆橋反咬陳一口,但很遺憾,除了自述私訊內容,其他並沒有感受到陳盡力協助。

女志工表示,對於質疑性騷與否也要考量到當時雙方友好程度的人,只有一句話想說:「騙得了你的人,都是你能夠信任的人。」希望大家的偶像、信任的所有人,人設永遠不會翻車。

她也說,知道陳柏惟有很厚的防護罩,能夠理解前路漫長,人設不能崩盤,但自己只是個普通人,自始至終沒有要求對方需要給什麼回應,甚至道歉,只是想把所發生的事情、事情真相是什麼陳述出來,警惕大家。希望男女之間,無論什麼樣身分關係,對於行為與互動上,都要給予對方應該有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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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秉芳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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