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

乌鲁木齐:购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半

  买房子缴契税,乌鲁这个购房者人尽皆知的木齐“义务”,如今又出新政策了。住房不过,契税此次新政并未“放宽”优惠面而是减半再次“收紧”。

  12月20日,乌鲁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地税局了解到,木齐财政部、住房国家税务总局、契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减半《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如今已落地乌鲁木齐。乌鲁按照新规,木齐今后只有“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才能享受相关契税优惠政策。住房

  《通知》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的契税征收作出了调整,即: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减半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也就是说,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但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或者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均无契税优惠。《通知》还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通知》要求,调整后的政策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凡是10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10月1日以前已签订合同,且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申报纳税手续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新政策与旧政策最大的区别就是对首套房的认定方面。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以前强调“普通住房”和“首次购房”,现在则强调“家庭唯一住房”。只要不是家庭唯一的住房,就要征收3%的契税。比如父母名下有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尽管未成年子女是第一次购房,但在该家庭属二套房,以前按1%缴纳契税,现在则要按3%缴纳契税。

  那么,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子,按照新政策就要多上缴契税50万×(3%-1%)=1万元;再比如一户家庭想再买一套90至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以前契税按1.5%征收,现在由于属二套房,也要按3%征收契税,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要多上缴契税100万×(3%-1.5%)=1.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中“家庭”范围中的“未成年子女”,是指未满18周岁。如果孩子已满18岁、未到法定婚龄的成年人(男22周岁,女20周岁),那么孩子本人可以单独成一户,可直接享受一次“唯一住房”的优惠契税政策;到了法定婚龄的成年人则必须提供未婚证明才可以享有该政策。购房者需要提供的《通知》中所说“家庭唯一普通住房”证明,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记者李敏燕报道)

分享到:

京ICP备19007577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