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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爆反美示威的劉自然事件(三):美軍宿舍驚傳命案,黑市買賣流言始終不斷

文:翁風飄

  • 引爆反美示威的引爆劉自然事件(一):兩聲槍響,一具屍體,反美引爆台美幽怨衝突
  • 引爆反美示威的示威事件宿舍始終劉自然事件(二):駐台美軍過著貴族般的生活,甚至享有治外法權

三、美軍命案買賣第一幕:兇殺或自衛

1957年3月20日,驚傳深夜11點50分,黑市陽明山警察分駐所的不斷電話響起,接起電話的引爆員警莊春水,一掛上電話,反美馬上驚慌失措的示威事件宿舍始終向組長韓甲黎叫道:「韓組長,美軍眷舍區B-1發生事情,美軍命案買賣趕快去。驚傳」報案的黑市是雷諾家的女傭姚李妹,宣稱發生了命案。不斷負責外事的引爆韓組長立刻趕往現場,也差不多同一時間美國憲兵軍士長麥克金肯(E. R. Mcjunkins)也抵達事發地點。

開槍的雷諾人在現場,他向兩人供稱,事情發生在11點45分,已經上床就寢的他,突然聽到妻子從浴室裡匆匆跑出,告訴他浴室窗外有人朝內偷窺。他馬上起身,拿起手槍,繞到屋後,也就是B區2號的門前,看見一人仍攀伏在浴室窗外,向屋內窺探。雷諾用不熟練的中文大喊「等一等」,這一喊嚇到了偷窺男子,立刻跳下窗口,並俯身朝向雷諾衝來。

偷窺男子很快來到距離雷諾約1公尺左右的距離,面對雷諾,男子左手高舉木棍做勢攻擊。雷諾見狀,出於自衛的本能,立刻朝男子的胸口開了一槍,男子中槍後側身移動數步,倒臥卧在水泥道旁。雷諾準備返家報警處理,邊走邊回頭確認男子的狀況,走沒幾步,就看到中槍男子捧著胸口,勉力起身想要逃走,雷諾立刻再對著他開一槍,直到確認男子逃向30公尺處的中正公園,才回家通知警方。

在聽完雷諾的陳述後,韓組長一行人立刻帶著雷諾前往公園,發現中槍男子躺卧,頭向住宅區,腳向公園,已無生命跡象。除了屍體外,其他的證物,如雷諾口口聲聲提及的木棍,則一直沒有尋獲,美軍憲兵只在公園竹林中找到的一根櫻樹枯枝,長約兩英尺,約姆指粗細,連雷諾都無法確定這是不是當時朝他襲來的木棍,但美方還是將櫻樹枝列為物證。地上有挖出兩發子彈,證實是射向劉自然的子彈無誤。

身份經查明確認為劉自然,據3月23日《聯合報》的報導,劉男身形高大,家境貧窮,僅靠微薄的薪水維持生計,死後遺有29歲的年輕妻子和甫滿16週月的嬰兒。死者的親屬都認為是雷諾恣意殺人,希望能討回公道,該報導最後總結:「美國人素重人權,尤珍貴生命,相信對這一件事情總會有一個交代。」

shutterstock_258823379-2示意圖|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com/達志影像

乍看之下,只是一樁普通命案

隔天早上8點,韓組長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通報,由檢察官羅必達率領法醫葉昭渠、楊日松兩人親赴現場。同行的還有台灣省警務處科長、刑警總隊總隊長、外僑刑事組主任,以及美軍顧問團憲兵組組長沙龍尼(T. L. Salonick)中校以為首的相關官員到場相驗,陣容龐大。

可見事涉敏感,茲事體大,台美雙方在處理上非常慎重。美軍顧問團司令部的新聞處官員,也在22日全部移往本部辦公,避不見記者,凡要詢問只能打電話聯絡,也顯視了美方在回應上的小心。

現場勘驗依正常流程,先由法醫做初步檢驗、拍照,然後將屍體移往刑警總隊詳細解剖。檢察官亦再次詢問雷諾,待審問結束後,交由美憲兵帶回。有謠傳指出,雷諾在陪同檢調還原現場的過程中,在劉自然倒地處,俯地痛苦流涕。

法醫的鑑定報告很快出爐,指出劉自然的致命傷,在右肺和肝臟的槍擊,導致失血死亡,死亡時間推定為3月20日24時左右。槍彈鑑定報告,判斷是近距離開槍,距離不會超過30公分。這些檢驗的結果,和雷諾的說法明顯違背。

綜合種種證據和報告,我方檢察官判斷雷諾涉嫌蓄意殺人,在報告書中指出劉自然在第一槍之後,已跌倒落地,雖然還試圖逃逸,實際上已無抵抗能力,雷諾仍繼續瞄準,朝劉自然的要害第二槍,導致死亡,存心要致人於死,而非所自稱的正當防衛。這份報告書和相關調查結果,由外交部轉交給美方進行後續審判。

依據美軍顧問團人員享有外交豁免權的規定,台灣的司法單位無從涉入對雷諾的審判。只能由外交部主管司司長在3月22日向美國大使館負責人員表達關切,希望美方能秉公調查,迅速處理,給國人一個交代。另一方面,也要求美使館通令駐台的美軍人員,除非「絕對」自衛之必要,不得任意開槍,以免草菅人命,損及中美友好合作。

Us_aid_to_taiwanPhoto Credit: Stvn2567 @ public domain

這樣官樣文章的背後,隱隱暗示雷諾宣稱的「自衛開槍」,並不是「絕對」必要,中間還有很大的灰色地帶,希望美方「明察」。除了官方說法以外,劉自然的妻子奧特華也曾向美國大使館陳請,要求將殺人者繩之以法。

我方官方調查報告傾向雷諾蓄意殺人,媒體輿論也一樣似的立場和態度。3月25日《聯合報》的短評,鉅細靡遺交待了劉案的種種細節,報導者應該一定程度曾閱讀過相關調查,知道「子彈是從劉的背後射入的,連中兩彈,第一彈在右臀部,第二彈射中左肺上側部,因而致命。」

至於槍擊的原因,記者推斷兩種可能,但各有可疑之處:一是雷諾發現劉自然有行竊企圖,「木棍」在這個說法中成為最關鍵的物證,事後木棍始終未來正式尋獲,僅有疑似木棍的樹枝,「劉曾持木棍欲行毆擊」,應該雷諾為避罪編出的謊言。不管劉的行踪多麼可疑,對一個未攜帶武器的人,遽發兩槍,似乎不合常理。

另一種可能是劉自然偷窺雷諾妻子洗澡,激怒雷諾。但作者判斷,午夜11時半,不是多數人的沐浴時間,警方到現場時,浴缸內亦無洗澡水,即使這些都是間接證據,無法證明劉自然清白,就算他真的偷窺,「窺浴固屬下流,亦何致置之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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