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礼武辞去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吴礼武提出辞去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枞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县人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吴礼武辞去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民代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委吴礼武辞
吴礼武提出辞去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枞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县人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吴礼武辞去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民代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委吴礼武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