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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陳雪《你不能再死一次》選摘:父親被捕之後,「殺人犯的女兒」變成她的名字

文:陳雪

訪問時,小說李海燕總會拿著一本黑色的陳雪次選成筆記本,本子不大,不能捕單手可以盈握,再死摘父即使後來大家都使用錄音筆,親被甚至使用手機錄音錄影,後殺她還是人犯帶著她的筆記本,快快寫下受訪者的兒變話語。

她喜歡直接聆聽並且立刻記下人們對她說的名字話,那種第一手的小說紀錄帶著直覺般的洞察,即使寥寥數語也可以切中核心,陳雪次選成她不信任記憶,不能捕正如她也不信任錄音,再死摘父唯恐因為錄音設備齊全而錯失當場感受到最真實的親被印象。她的後殺訪問技巧顯得老派,可是握著筆在本子上振筆疾書的她, 或許因為沒有時時注視著受訪者的臉,當她偶一抬頭,會發現對方好像卸下了心防,可以侃侃而談。筆記本成了她的屏障、她的保護色,她用耳朵取代眼睛,那些被精心聆聽過的詞語每一 個字句都那麼清晰,語調,音色,喉嚨震動,唇齒摩擦,每一個欲言又止,每一次言詞閃爍, 或者突如其來的轉折,或有意無意地迴避閃躲,像正在播放的音樂,隨時轉調或音準失常她都可以切實捕捉。

她是個記者,提問,觀察,聆聽,記錄,以及從這些之中將某種言語之外的事物提取出來是她的工作,她會走上這條路,有很多原因。

三十歲的李海燕,隱藏在纖細亮麗外表之下的她,內心有不為人知的祕密。大學畢業後她做過許多工作,考進報社之後,一開始報導社會新聞,後來寫過一件轟動的命案,報社讓她升職做專題報導,她選擇了犯罪主題,主要採訪重大刑案的受害者家屬、偵辦警察,以及律師、檢察官等,她也曾有機會採訪過犯罪人。她的專題做得深入,得過報導獎,總編覺得她有寫犯罪案件的天分,她的報導從各個角度切入,幾乎不帶偏頗,也不被網路或其他媒體輿論影響,自成一格,有她的觀點。報社很重視她的專題,也給她很大的選題自由,上下班時間不用打卡,她寫稿很慢,拖到主編爆炸,可在截稿最後一刻,她又能寫出精彩作品。

她不用每天進辦公室,但只要她一到報社就給大家買咖啡,買給總編、主編與他們組裡兩個編輯,大家要付錢給她她都笑笑說不用,說咖啡店在她住家樓下,老闆都有打折。作為組裡唯一的女性,她感覺自己一定要比別人更賣力工作,她努力做事,拚命三郎似的個性有時會努力過頭,時常採訪到最後,她感覺自己幾乎都崩潰了,遲遲到不了想要的狀態,各種事情陰錯陽差,讓她懷疑自己,但最後總是證明她可以做到。

「接近真相,看見人性」是報社給她的專題下的宣傳語,她覺得很諷刺,但也無奈接受了,她做過很多工作,幾乎都無法超過半年,報社是她的避風港、她的歸屬,她是這麼想的,既然不管去哪都會出錯,還不如留在喜歡的地方。

她喜歡報社嗎?她喜歡寫犯罪報導嗎?她不清楚,到底是喜歡還是依賴,還是有種她自己都不知道的原因,使她必須去接觸那些命案的相關當事人。

她想知道「別人」是怎麼想,怎麼活,怎麼度過接下來的人生,所謂的別人,是指跟她一樣有過特殊遭遇的人。親近的人死去了,他們還有辦法好好度過人生嗎?是不是總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或者少做了什麼?追悔會成為他們餘生的命題嗎?一樁命案可能把一個家庭或數個 家庭完全摧毀,還活下來的人,都變成什麼樣子?已經偵破的案子、尚未偵破的案子,受害者家屬感受會有什麼不同?這些事,她都很想知道。但她真正最想知道的,其實是那些凶手為何殺人?可是命案偵破,動機往往很難明確證實,大多是金錢糾紛、感情問題,或者衝動殺人, 或者計劃殺人,得到的結論有時簡單得令人傻眼。

他們會像她一樣嗎?

她訪問過的人,有的事發三個月,有的半年或一年,沒有一個人看起來像是正常的,他們或者還在悲痛,或者靠著酗酒維生,或者變得冷漠疏離,不想多談,當然也有心有大愛的,即使遭受痛苦,也還在努力幫忙做志工,加入撫慰受害家屬的機構。可是李海燕知道,那些都是掙扎,都是表象,就是因為死亡的陰影與傷痛還在,所以若不全然放棄生命、自生自滅,就會變得特別積極,好像每一分鐘都在證明自己已經走出來了。

就像她自己。她掩埋了自己曾經叫作周佳君的過去。

她原本生活在一個很簡單的家庭裡,父親當外商公司主管,母親是家庭主婦,周佳君十二歲那年,爺爺去世,父親辭掉工作,帶著她與母親一起回了故鄉,一家人住進了那棟三層樓房子裡。母親主持家務,父親在家操作股票,夫妻倆都沒去上班,有很多時間跟家人相處,父親在小鎮有很多朋友,他也參加各種公益活動,家裡的桃花林花開燦爛,有時會有鎮民來觀賞, 父親會在桃花林裡擺放幾張咖啡桌,招待前來賞花的客人,樓房也在父親手中經過翻修,變成具有特色的建築,他們三人擁有這樣一片天地,彷彿世外桃源。

她十五歲時,有一天母親突然強烈腹痛,檢查出末期胰臟癌,父親散盡家財極力讓母親接受治療,不到三個月母親還是病逝了。母親離世後,父親完全崩潰了,他開始酗酒,漸漸生活失能,後來他幾乎睜開眼睛就是喝酒,整天在桃花林裡遊蕩,他不再與鄰居互動,不工作,桃花林也不打理,他蓬頭垢面徹底成了行屍走肉,有時就睡在桃花林的農舍裡,一身酒臭,彷彿 無家可歸的人。

當時還叫作周佳君的李海燕,每天自己做飯,還得照顧父親吃穿,自己搭公車上下課,晚上回家還要做家務,生活簡直大亂,但為了生存她也只能咬牙苦撐。然而十六歲那個春天,有一天,丁小泉在深夜失蹤了,兩天後她在學校上課,警察到學校通知她,說父親遭到逮捕,要 帶她去警局問話。她到了警局花了好長時間才見到父親,等待時,聽到警察說有農人早上路過她家的桃花林,發現桃花樹下有一具赤裸的女屍,死者就是小鎮裡失蹤兩日的少女丁小泉,周佳君的父親因為身上有死者的血跡,立刻被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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