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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駱以軍《明朝》事件:「私小說」不代表平行搬運,更非違反著作權的藉口

知名台灣文學作家駱以軍2020年3月26日於私人臉書公開一長文,談駱說明如同「解壓縮檔」般將幾位同學在自身所開的軍明件私小說課堂發表的內容,搬運進了駱以軍撰寫的朝事《明朝》書中的第11章。此話一出,小說行搬引起社群軟體一片譁然,不代表平普遍認為駱以軍是運更在為自己的剽竊行為文過飾非。貼文說明的非違反著事件為:駱以軍所挪用的幾位同學中,有一位名叫劉芷妤的作權作者,早在2019年6月將自己的談駱構思寫成〈火車做夢〉發表於自由副刊,至於《明朝》則是軍明件私在2019年9月出版。

2020年2月,朝事〈火車做夢〉入選了年度小說選,小說行搬確立了劉芷妤身為作家的不代表平才華和聲量,駱以軍也承認,運更劉芷妤確實有去信跟他提到《明朝》使用了她的非違反著想法,只是駱以軍顯然沒有處理。信中內容實際為何,雙方均未說明。只是,〈火車做夢〉將收錄在《女神自助餐》小說集出版。

駱以軍在這事實基礎上發表了那篇臉書貼文後,認為駱以軍剽竊、抄襲且文過飾非的抨擊不絕於耳,後續駱以軍也刪除這篇貼文。但社群的討論並未因此停止。筆者認為,這次事件正好適合做為一個恰巧時機,來討論文學著作、評論領域一些仍然晦暗不明的爭議。

getImagePhoto Credit: 鏡文學

首先,駱以軍的貢獻不可抹滅

許多讀者認為駱以軍應該就此打入黑名單,筆者認為大可不必。駱以軍是台灣文學的重磅作家,著作等身。散文、短篇小說、長篇小說、童話、詩集、劇本、文學評論皆有佳作,甚至還有與人合作的繪本問世。筆下幾種為文風格在他一生中交叉平行,有時大開大闔、壯闊波瀾,有時是為人父仍童心未泯,甚或一個傳統男性的慾望剖析,確實是台灣文壇重要的代表人物。

一開始受到台灣文學作家張大春等人的影響,在大學時期著作的《紅字團》被認為有張大春的影子在裏面,後來似乎是有意識地擺脫這點,從《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作為宣示,這著作後來改以靈動張狂的《降生十二星座》為名出版,書中成熟的摩太奇手法,讓這本書被視為他的經典代表之一。

駱以軍的書裡甚麼都有,電動、家庭、漫畫、戲劇,讀者總能在他構建的系統中找到大男孩般的真誠,書裡的系統太過龐大,有時候邏輯進不去的就自成迷宮,讀起來隱晦卻也更有想像空間,也是廣受讀者喜歡的筆法之一。

駱以軍擅長使用大量古今虛實的元素,堆砌出璀璨輝煌的文學宇宙,再用流暢的文氣在時間與空間中穿針引線,讀者往往一打開書本就掉進去個科幻又熟悉的迷宮,一下子覺得跳脫現實,一下子又被作者拉回原地。高超穩健的文字駕馭能力,沒有一定生命經驗及閱讀量是辦不到的。

駱以軍也不諱言自己豐富的閱讀量,即使在深受憂鬱症、糖尿病等等的摧殘下仍未減少,而且,駱以軍帶病的情況下,還是繼續為文壇奉獻,一旦有推崇的小說家,駱以軍便不遺餘力的在專訪或是訪談中去推舉這個作家,並鼓勵台灣出版社可以翻譯出版。這對台灣文壇自然是重要的。

再者,作者的責任到底是甚麼

引起風波的《明朝》,從出版後文人之間就有駁火對峙,朱宥勳在〈「投降」是文明的最終形式嗎—讀駱以軍《明朝》〉一文中認為明朝是部科幻小說,創新的宇宙觀、完整的世界結構是這類小說的重點。但駱以軍這個部分卻直接沿用了中國作家劉慈欣《三體》的世界觀。爭論到後來駱以軍還在臉書封鎖了朱宥勳。

但朱也提到,駱以軍的文字能力,要比劉慈欣高明得多了。讀者也不能忽略陳栢青反擊朱宥勳,稱朱宥勳不但聳動的使用「投降」這聳動的開場引人入罪,接著文中提到的「孤臣孽子」等等說法更有思想審查之嫌。但無論如何,攤開來看,駱以軍的《明朝》在作家發想上非原創的比例實在偏高。

文字駕馭如能風生水起,確實能賦予作品更高的文學地位,也能成為文學價值之所在。駱以軍在《明朝》文字美學的卓越表現,確實不是劉慈欣《三體》可以匹敵。但文字藝術就能夠規避小說作者該有原創構想的責任嗎?我想從電影產業中所謂的「作者論」來看,更在乎作者的思想及創造力,延伸至文壇,這點也應該被捍衛及重視,這也該是作者筆上的大石,責無旁貸。

雷光夏台北開唱 駱以軍出席Photo Credit: 中央社

「私小說」一詞不代表平行搬運,更非違反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的藉口

後來的駱以軍,對於自身的情慾開始變得誠實。用戲謔和自嘲的方式,露骨而直接的談論著。小說裡邊時序、經驗穿插跳躍實在令人費解,但作者自己的意識、表述,在書中的存在卻如同定錨般難以忽視。時間空間像是流星,穿插著飛來射去,但是濁重的對白成為重心,卻也平衡了一本書的結構。

但是,正是對話成為核心的寫法,讓筆者認為駱以軍過去就是一直用「私小說」一詞直接搬運他人的智慧財產權,一直被原諒,才會導致這一次事件的發生。李怡坤對駱以軍是否剽竊劉芷妤作品有所疑慮,根據李怡坤所表述他覺得這次不太對,可是駱以軍過去也常用他聽到的故事做為私小說啊,所以這次讓他心裡不踏實的點到底在哪呢?

因為從一開始就不對,「私小說」一詞源於日本,指得是小說家向讀者全部剖開自己的人生,把自身真實體驗寫成了作品。例如知名日籍作家柳美里,早期小說多取材於自身家庭破碎、遭到性騷擾、自殺、未婚懷孕的經驗。日本AV女優飯島愛《柏拉圖式的性愛》,亡故作家林奕含遺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都比較趨近於私小說的範疇。

這些作家和駱以軍的差別,在於前者是真實的私人經驗,而駱是用延伸想像內容來寫作,例如他小兒子、女兒那個系列;甚或後來採集(引用自李怡坤)不少從別人那裏聽來的故事來寫作。

從私小說的定義來看,就算是作者本人自己聽到的述說,仍不屬於作者本人的經驗,不符合「私小說」定義。何況駱採集來還直接用出版,用「私小說」之名合理化自己的作法,就更加的不妥當!「私小說」是作者本人的剖析和告白,不是合理捕捉別人生命經驗的捕蟲網。所以也難怪另一位作家成英姝要在駱以軍貼文下面留言說:「幹嘛老用別人的故事,自己寫不就好了」。

我們依然同意駱以軍過人的文筆,以及能在小說中架構龐大宇宙的能量,可能我們的作家只是在那個課堂上太感動太震撼了,要把自己的情感寫成小說。只是駱以軍怎就不把這些感動與震撼處理得更細緻,非要粗暴的挪用,結果搞成了抄襲、剽竊這些個風波才肯罷休呢。

劉芷妤和逗點文創結社,是直球對決還是姑息養奸

駱以軍看似道歉的貼文,引發更大的討論還有一點,就是堂堂大作家連道歉都先拿免死金牌「身體好差」出來擋,後來再以高姿態,說明自己是在身體這麼差的狀況,還是注意到這麼棒的構想,好到不得不把它寫出來,希望大家多多去注意這名作者。等於還在吃劉芷妤豆腐,被抄襲了還要被駱以軍說「結構好到我病重都要把它寫出來」來做二次傷害。駱以軍等於為整個文壇做下了最可怕的示範,文章是被大作家抄襲,所以新人作家得了免費廣告和才華認證呢,這中間既得利益者掌握話語權的權力才真正教人難受。

駱以軍採集(再次引用李怡坤)的地點是在課堂,結果拿了課堂內容其中一包去複製貼上再修改校正成了自己的作品,這跟現今社會對上課一詞的解釋不大對吧?駱以軍的文字會早就有這些爭議,用課堂討論的方式直接寫出學生的創意發想,連發表人的名字也不改,要知道智慧財產權是這個人一說出口就保障了,大作家用「私小說」的定義寫掉就不觸犯嗎?實在弔詭。但就是一直以來都沒有真正處理這個問題,私小說和智慧財產權乃至著作權的邊界,也就這麼模糊著。

shutterstock_269516258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即將出版劉芷妤《女神自助餐》的逗點文創結社也在當晚發表聲明,劉芷妤表示不會再特別回應這個事件。既然駱以軍承認錯誤了,劉芷妤也希望作品所訴說的,比開口說的更多。既然這樣,輿論是否應該平息,是否不應該往下探究?當然不。如同逗點所發表的聲明中提到的,我們可能都曾經被駱以軍的哪一本書所感動,扶持過人生的某個階段,繼續探究當然不是想要繼續追殺駱以軍。而是正因駱以軍是舉足輕重的人物,是感動過他人的作者,但這次的作法和道歉都瑕疵百出,回到作品這種粉飾太平的做法不太妥當,所以應該要有更多關於文學作品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的討論和思考,對文壇、對社會,都是比較進步的作法。

最後,筆者希望駱以軍,如果他真如自身宣稱那樣重視文學或文壇,就好好的坦承錯誤,並為這次文壇遭受的重大傷害進行彌補。或許寫一本名作家抄襲學生,還不承認抄襲,結果到處被罵爆的「私小說」是個不錯的辦法。

延伸閱讀

  • 駱以軍《明朝》:我們都在明朝的變態裡生活
  • 《我有一個白日夢》:畢飛宇、駱以軍談「寫作」
  • 《致親愛的孤獨者》:跨界嘗試值得鼓勵,但駱以軍的「存在」有加分嗎?

責任編輯:王祖鵬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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