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的通知—新闻—科学网
学位〔2021〕2号 各省、自治区、院学员会于下直辖市学位委员会,位委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教育军队学位委员会,部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达年点专现将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学位项合新闻请遵照执行。授权 一、理意处理意见为“继续授权”的通知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科学 二、国务格评估处处理意见为“限期整改”的院学员会于下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位委网整改,2021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教育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认定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认定为“不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三、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附件2)和处理意见为“撤销授权”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21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附件:1.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 2.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名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2021年4月18日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21/5/11 11:50:06 选择字号:小 中 大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的国务格评估处通知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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