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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精神藥物的合理期待:談精神藥物的能與不能,從憂鬱症談起

文:張復舜(精神科住院醫師,對精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02-22308830)

自從專線開線以來,神藥神藥一直陸續有精障者家屬來電,物的物詢問說為什麼藥物對自己的合理小孩或是手足沒有效果?關於這個問題並沒有簡單的標準答案,更何況精神疾病的期待樣態變化萬千,很難一言以蔽之。談精談起這篇文從憂鬱症和強迫症的從憂角度切入,希望提供一些方向做參考。鬱症

許多的對精照顧者、精障當事人都有和精神醫療接觸的神藥神藥經驗。有的物的物人經驗好,有的合理人經驗不好;有人原本不信任精神醫療,最後發現在醫療中可以得到很大的期待幫助,而有人則相反,談精談起原本相當信任精神醫療,從憂最後卻放棄或轉向。

其中有些人對於精神醫療的不信任,是來自於對藥物的效果感到失望。這種失望的感受,有可能是來自於過高的期待,也有可能來自於太少的理解。

有些人因為精神症狀,例如可能會有強迫的想法或行為,會有一些攻擊性,或是做出讓人擔心的事,很多事情都會讓照顧者感到身心俱疲,也變得不知道該怎麼跟精障者當事人相處。如果藥物能夠改變這些狀況,讓精障者回到過去的樣子,豈不是很好嗎?

又或者是很為自己本身狀況所苦的精障者,會覺得因為這些症狀而沒有辦法好好生活、工作,也會很期待藥物能夠讓自己回穩,能夠繼續達成自己期待的人生,尤其是當事人還必須要忍受藥物的副作用,那更希望藥物多少能發揮幫助。

不過,精神藥物有一定的比例無法完全解決問題,更何況精神疾病仍然是極為困難的問題,從診斷到用藥本身都存在著許多難以完全精準的因素,所以過度的樂觀和期待,反而可能只會鋪墊出過度的失望。

不過,我們也不需要對藥物完全失去期待,藥物相比於其他的療法,好處在於它是經過許多實驗和統計反覆驗證的純化物質,所以多半累積有一定的實證資料,所以也會有比較明確的有效比率、副作用等等的研究。

它仍有可能是個改變現狀的機會,只是我們需要理解到我們必須在一定的範圍內,承擔藥物沒有反應的可能性,以及承受副作用帶來的困擾。在這個過程中,與醫師的溝通就顯得非常重要。

然而在目前台灣普遍看診時間短暫的情況下,若看診的時候沒有辦法完整提供資訊和溝通,往往也不容易溝通彼此的期待,所以難免會有一些不滿與不理解。也許就是在這種狀況下,需要打電話到專線求援。

因為精神症狀與疾病的樣態相當多樣,難以一言以蔽之,但是有沒有關於藥物有效或沒有效的比較通則的判斷方式?什麼是合理的期待呢?

以常見的重鬱症為例,一般來說,抗鬱劑大約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才會慢慢看出效果,很多人在使用藥物後,也必須要到三個月以上才會達到緩解(remission)[1]。所以在這段時間內如果覺得自己還是很憂鬱、感覺不到快樂、食慾還是不好、還是有很多負面的想法,這些其實都是可能的。

更何況,其實大多數的重鬱症患者使用了第一線抗鬱劑,即便在使用足夠的時間及劑量的情況下,仍然沒有辦法達到緩解[2]。於是,醫師通常會評估個案的狀況,在一個月左右做出藥物的調整,例如合併其他類型的藥物,或者換用其他種類的抗鬱劑。

但是,即使是做出了幾次的調整,也不見得人人都能達到緩解。根據2006年一份知名的研究,這個研究設計了四個階段的藥物治療,結果顯示,有三成左右的病人,即便轉換了三次的藥物治療之後,都沒有辦法真正達到目標。

而且,那些七成有效的患者,其實都是經過相對嚴謹的治療過程,避免一些缺失和誤判。在實際的治療場域裡面,潛藏著很多會影響藥物有效/無效的因素存在。

根據2001年的一篇研究,它將「治療無效」的因素粗分成「假性無效因素」與「確實無效因素」[3]。假性無效因素包含了醫師因素(例如藥物劑量不足)、病人因素(例如藥物服用配合度不佳、特殊代謝體質)、診斷正確性(例如有可能是雙向情感疾患)。

這假性無效因素的意思就是藥物真的可能會發揮作用的,但是前提是要去檢視和矯正這些因素。好比說關於「醫師因素」的部分,醫師可能會考量病人沒有辦法承受副作用,所以沒有加到足夠的劑量,那麼在看診的過程也許就可以跟醫師溝通說,自己有沒有觀察到什麼副作用,有沒有做出劑量的增減。

又好比是「服藥遵從性」的問題,在當事人或是照顧者的立場來說,如果有什麼對於服藥的疑慮,都可以在診間盡可能跟醫師提出並溝通,好比說副作用的部分也許是當事人最難以接受藥物的理由,那麼醫師基於其對於治療的經驗,可能有辦法給出好的解釋,或協助換其他的藥物。

如果沒有積極地與醫師溝通,服藥沒有規則,那醫師也會很難精確地判斷有沒有效果。所以,總體來說,服藥確實可以有一定的比例提供幫助,但是根據各種因素,也有一定的比例無法達到當事人或家屬的期待。

又以強迫症來說,通常也是使用抗鬱劑治療,一般來說在治療四到六週後藥效會開始顯現,在八到十六週左右藥效才會比較顯著。然而強迫症的治療比起重鬱症來說又更加困難,藥物的有效反應比率更低。不過,就因為這樣就決定不服藥、不看診嗎?

首先值得釐清的是,藥物治療就算不如預期,若副作用不過份難受的話,某些藥物在長期治療下仍然有某些預期外的好處。好比說有些當事人身上有不同面向的精神症狀,例如有睡眠障礙、活動力低下,又有強迫症狀和焦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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