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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病之後》:當罹癌的員工治療後欲回歸職場,事業單位該如何給予協助?

文:楊翰選、傷病事業王淳理
編輯:蔡宣致

生活化案例分享

阿義,後治療職場51歲,當罹單位燈飾店老闆,員工從事燈飾裝修、後欲回歸水電配線及裝潢工作30餘年。該何給予於民國109年10月15日因持續喉嚨痛及吞嚥困難,協助至耳鼻喉科門診求診,傷病事業接受左側鼻咽及鼻息肉切片,後治療職場病理診斷為未角化癌(non-keratinizing carcinoma)第一期,當罹單位為了接受癌症治療,員工燈飾店暫停營運了一陣子,後欲回歸目前完整的該何給予放射線治療已告一段落,阿義前來職業醫學科門診尋求建議,協助希望除了能穩定控制癌症之外也有個收入溫飽。傷病事業

疾病簡述

自民國71年起,惡性腫瘤(以下簡稱癌症)長期高居本國十大死因之首,根據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統計,民國110年癌症死亡人數為51,656人,占總死亡人數28.0%,死亡率每十萬人口220.1人,標準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118.2人;就年齡觀察,110年癌症死亡有8成6集中於55歲以上高齡族群。

民國110年十大癌症死亡率依序為(1)氣管、支氣管和肺癌(2)肝和肝內膽管癌(3)結腸、直腸和肛門癌(4)女性乳癌(5)前列腺(攝護腺)癌(6)口腔癌(7)胰臟癌(8)胃癌(9)食道癌(10)卵巢癌。十大癌症死亡率同109年。

本章探討癌症倖存者(cancer survivor)與工作之間的關係,癌症倖存者一詞,早期泛指罹患癌症且經治療後,最少5年內未再受疾病影響者;美國學者兼醫師 Fitzhugh Mullan於1985年將其重新定義為「自診斷罹患癌症的那一刻起,與疾病共存的時期,直到生命結束」。

根據Fitness for Work第五版所述,在英國約有5%的癌症可被歸因於職業暴露,且每年大約有10萬9000名介於15歲至64歲的病患被診斷罹患癌症;經治療後,超過60%的成人癌症患者存活超過5年。本章蒐集客觀證據,協助事業單位為癌症倖存者適配友善的職場環境。

癌症相關工作能力評估:風險、體能、耐受性

風險

依據Fitness for work及MDGuidelines建議,癌症患者應避免以下作業及職業,主要依接受治療的後遺症區分:

1. 避免以下作業:

  • 游離輻射作業。
  • 疑似皮膚癌病變者不宜從事聯吡啶或巴拉刈作業。
  • 化療後兩週內應避免高架作業:攀爬需求、未設有保護裝置。
  • 化放療後避免接觸具感染性之動植物、土壤。

2. 避免特定職業:可能接觸游離輻射之行業。核能電廠員工、執行游離輻射非破壞檢測之人員、X光機操作人員、利用輻射進行年代測定人員、地底工作人員、高空飛行員及醫院放射線部、核子醫學部、放射腫瘤治療部、心導管室及腸胃科之放射師、醫師、醫學物理師、護理人員。依據臺灣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十二,癌症個案考量不適合從事之作業為游離輻射作業。

體能

依據「復工工作服務指引」,於復配工前需進行功能性能力評估或職業能力評量。在功能性能力部分,主要評估復工勞工的耐受力、肌力、負重能力、疼痛、協調和平衡能力。職業能力評量由於需要發展個別化復工計畫,除上述生理功能外,還包括心理社會功能評估,需蒐集勞工家庭狀況、經濟狀況、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等資訊,並且需要訪談勞工對未來工作期待等。

一般情形下,癌症個案體能因治療略受影響,依據MDGuidelines建議,可藉由完整功能性工作能力評估,深入分析勞工體能及現有工作能力之狀態,或可藉由醫學檢查、檢驗等方式,瞭解個案是否因癌症治療導致併發症,如貧血或其他伴隨徵候,再依照評估結果調整工作內容為兼職或具彈性工作時間之工作。

下列為癌症患者於接受治療時常遇到的情況,供事業單位參考,並依勞工狀況調整:

1. 淋巴水腫:可能導致外觀變化、肢體活動範圍受限與增加感染的風險。工作風險評估需降低四肢受傷的風險與抬舉重物的機會,建議避免重體力勞動作業。

2. 疲勞:幾乎所有癌症患者都曾感到疲勞,研究指出,約75%至100%的癌症患者在診斷與治療過程中感到功能衰弱。復工時建議採用漸進式方式,並配合職能復健與臨床治療。建議應避免精神異常狀態不宜從事的作業,如異常氣壓作業與高架作業,夜間及輪班工作亦需多加考量。

3. 免疫抑制:癌症本身及其治療都會造成患者免疫力下降,為癌症患者復配工時可考慮迴避下列工作環境:(1)群聚、接觸疑似傳染病個案;(2)於海洋、河流和湖泊中工作;(3)工作中受傷;(4)接觸人類或動物的排泄物;(5)無機粉塵作業。綜合以上,建議避免粉塵作業與暴露在高度傳染性疾病風險之工作。

4. 放射線治療:放射線治療亦會導致免疫力下降,放射線治療平均約需3至8週的治療時間,在治療期間皮膚可能有細微損傷,容易增加感染的風險,一般來說,不建議在放射線治療期間安排工作。

5. 荷爾蒙輔助治療:部分癌症患者在診斷後需要長期接受荷爾蒙輔助療法,如乳癌與攝護腺癌;部分藥物可能導致發燒、畏寒、心臟收縮能力下降、停經,與疲勞。建議依照副作用程度安排工作,復工初期宜避免重體力勞動作業。

6. 疼痛:超過50%的癌症患者曾因疾病感到疼痛,疼痛可源自於癌症本身或者因治療所衍生。建議患者接受良好的癌症疼痛治療,面對疼痛,適當的疼痛控制及處理比工作適配更加重要。

7. 器官效應:除了原發器官,癌症也可能增加罹患其他器官疾病的風險,如心血管疾病、骨質疏鬆症、甲狀腺功能低下,或是罹患多重癌症。除此之外,亦可能影響腸胃道與泌尿道之功能,在復、配工時,建議可配合本書其他章節主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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