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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被指控是小王的男子外遇人妻,法院卻判決不需要賠償?

有位人妻被丈夫在電腦裡發現與另一名男性的為什外遇曖昧對話及合照,讓丈夫感到非常憤怒,麼被在丈夫質問之下妻子才坦承有與一名男性交往並還已經發生過多次性行為,指控而這件事情讓丈夫難以接受,小王需賠因此選擇對妻子及小王提告,人妻並且雙方協議離婚。法院

然而,卻判最後法院卻只有判決妻子需要賠償丈夫,為什外遇而被指控是麼被小王的男子則不需要賠償。

為什麼男子介入他人家庭,指控卻不需要賠償?

既然他與人妻都已經是小王需賠交往關係,並且還發生過性行為,人妻這樣的法院話不是很明確的侵害配偶權行為嗎?其實從法院只有判決人妻需要賠償給自己丈夫這點,就能看到一些細節。卻判

主要的為什外遇原因,就是這位被指控是小王的男子,實際上從頭到尾都不知道自己其實有介入他人的婚姻,因為當時他詢問人妻的感情狀況時,人妻只有表示有男友,而兩人交往過程中也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人妻有結婚,因此他才很放心地與對方交往。

其實類似的情況是很多的,因為現在很多人會透過網路來認識朋友甚至是交往對象,而網路除了可以匿名外,也不用公開自己所以的資訊,因此有時候就很難去發現對方的婚姻狀況為何。

萬一你不幸遇到這種情況而被告侵害配偶權求償時,不需要過度慌張,只需要記住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你要去證明自己從頭到尾確實都是不知道對方已婚,或是自己自始自終都是遭到對方欺騙是單身。

侵害配偶權的成立除了有發生破壞婚姻的行為外,侵害者本身主觀上也要有知情的情況,才會有侵害對方的情況產生,假如你是不知情的情況下去與有配偶的人交往,在這種情況下就不會算是侵害配偶權。

為什麼人妻反而會遭罰?

不過就像前面提到的,人妻的行為仍就遭到法院判決需要賠償丈夫,因為人妻身為伴侶,一定是知道自己是有婚姻關係的。

就算兩人吵架或是感情不好,彼此都還是夫妻,那就會需要盡到夫妻間的義務以及維護彼此間的權利,但人妻身為配偶卻直接出軌,做出傷害配偶的行為,造成配偶精神上的痛苦,這樣的情況就勢必會成立侵害配偶權,並不能以雙方的感情不好為由來推託。

假如真的無意繼續維繫現在的婚姻,可以跟對方提出並且協議,但如果沒有去做任何的努力,就選擇直接外遇,這樣一來不僅會徹底毀掉現在的婚姻,自己也可能會遭到配偶求償。

Facebook專頁: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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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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