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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勞工職災截肢案持續延燒:勞動部昨日突襲複查,仍有違規罰45萬令局部停工

苗栗縣一名勞工,苗栗因職業災害導致截肢,勞工令局受到社會矚目。職災昨日自去(2021)年案發至今,截肢該名勞工與雇主調解未果,案持將走上冗長官司訴訟,續延而昨(18)日職安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再次突襲該廠區,燒勞發現仍有違規事項,動部開罰合併共計45萬元,突襲且勒令局部停工。複查罰萬

  • 2022元旦新制懶人包:職災保護法、違規值班計工時、部停教召14天⋯⋯勞工請注意!苗栗

苗栗勞工職災遭截肢,勞工令局老闆娘:「截肢而已不嚴重啦,職災昨日穿義肢就能走了」

日前,苗栗縣1名勞工在網路爆料,輿論發酵後經《東森新聞》採訪表示,去年11月自身在操作大型包裝機台時,發現1100公斤塑料粉有破洞,隨即趨前補上糨糊,但工廠司機未注意該名勞工,便將貨物運走,防護紅外線也沒作用,導致機台直接運作,右下肢遭捲入扭斷。

事後,該名勞工輾轉送往台中童綜合醫院,醫生告知傷勢嚴重,只能截肢處理。他說,術後第3天,公司高層曾到醫院探視,並給1萬元慰問金。

他表示,公司為了迴避勞動檢查,事發後仍繼續運作機台,趕緊加裝防護線,因此沒有遭到開罰。他強調,和公司調解的過程中,也未受到重視甚至遭到羞辱,其中公司老闆娘曾對他說:「截肢而已不嚴重啦,穿義肢就能走了。」

事件受到社會高度矚目,苗栗縣議員曾玟學介入關懷表示,該名勞工應徵文書作業員,在無任何完整員工訓練和防護下,被派出當包裝工。他進一步說明,肇災業者是苗栗縣頭份市知名廠商,總公司則設在高雄市。

從去年案發至今,該名勞工曾請求調解,公司僅願意再支付新台幣10萬元。針對勞檢是否為妥當一事,勞動部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主任李文進昨日告訴《中央社》,雇主事發當日已通報職災,第一時間已開罰15萬元,包含輸送帶無停機,就讓勞工進入等疏失。

在調解部分,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災勞工保護組組長林秋妙說明,雇主有依法給予勞工住院醫療補償,期間亦給付原領工資。其實,調解早於1月21召開,只是不成立,後續仍給予受害勞工法扶、身障個管員等協助,2月17日也轉介心理諮商輔導。

面對外界排山倒海的斥責聲浪,《中央社》報導業者喊冤,當時為鼓勵該名勞工正向,才會說「就算截肢,裝上義肢還是可以行走」等話語,而業者談到,對方求償2000萬元,並詢問調解委員計算方式為何,卻沒有得到回覆、調解破裂,對方才提吿公司。

肇災業者昨日複查仍未改善,再度重罰併45萬

律師呂秋遠就此案說明,雇主若未注意員工訓練、機器維修等,發生意外屬於公傷,若判定雇主過失,必須負起過失重傷害的刑責,亦即損害賠償,若無特殊狀況亦不得解雇,須持續給予有薪假、醫藥費,並安排相對應能力工作。

目前雇主仍對「有無過失」避而不談。呂秋遠強調,如果公司過失傷害成立,可能連易科罰金的機會都沒有,相關人員直接入獄服刑,再加上「截肢而已,不嚴重」等話語,法院上恐遭從重量刑。

為了遏止憾事再度發生,高雄市勞工局今(19)日趕緊派員前往肇災總公司檢查。《聯合報》報導指出,發現該廠商是交通運輸業,並未在高雄設廠,公司承攬苗栗一家製造廠的貨品裝卸業務。

苗栗縣方面,李文進今日告訴《聯合報》,中區職安衛生中心昨日再度突襲到場複查,結果發現該廠仍有違規事項,包含部分輸送帶卷夾危害未改善,罰30萬元;承攬管理無改進,罰25萬元,2項合併共計45萬元,且勒令局部停工。

最後,受害勞工向曾玟學表示:「我覺得自己需要幫助,但不知道能不能這樣接受大家的好意...」。曾玟學強調當事人仍有債務、生活壓力,目前狀況難以承擔,未來除了就業不穩外,尚有冗長的官司,未來將以公正第3方專戶,尋求社會善款,待細節確認後再另行公布。

新聞來源:

  • 女員工意外「右腿截肢」 控老闆娘喊:截肢不嚴重(東森新聞)
  • 苗栗勞工遭截肢未通報? 職安署:當天開罰15萬(中央社)
  • 女子工傷截肢控雇主諷「不嚴重」 資方喊冤:絕非10萬元打發(中央社)
  • 高市勞工局查苗栗女員工截肢案 發現總公司高雄未設廠(聯合報)
  • 苗栗女工職災截肢案 勞動部:昨複查再重罰45萬(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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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莊貿捷
核稿編輯:楊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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