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正式实施!宿州街头是这样的!
2023年3月1日起 安徽省开始实施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市民到底有没有遵循相关的月日样规定 记者带您到路口了解实际情况 1、头盔佩戴情况 上午7:45--7:55,正式在淮海南路与纺织路交叉口,实施宿州经过了大约140辆电动自行车,月日样其中98%的正式市民都自觉佩戴头盔,只有少数几个未戴头盔。实施宿州 在拍摄现场,有市民虽有头盔,正式却未及时佩戴,实施宿州执勤交警一边口头提醒,月日样一边帮忙佩戴头盔。正式 上午7:50--8:00正是上班、上学的月日样高峰期,在淮海路与汴河路交叉口,正式送孩子的实施宿州家长也给小朋友佩戴了头盔。小编在现场发现,从此路口经过的市民都佩戴了头盔。 同一时间段,在淮海路与淮河路交叉口,执勤交警发现头盔未正确佩戴的市民,会口头进行提醒。未佩戴头盔的,执勤交警口头警告一次,如果下次仍未佩戴头盔,将对其进行罚款处理。 在胜利路与淮海中路交叉口,未佩戴头盔的市民,在被执勤交警现场教育后,穿上红马甲进行志愿值守,以参与交通志愿者执勤服务的方式,体会遵守交通法规的必要性。 其中小编还发现一个现象 有些市民看似佩戴了头盔 但其实是一个安全帽 在结构组成、性能保护范围和用途上 安全帽和头盔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总的来说 大部分市民都自觉佩戴头盔 宿州人安全意识越来越高 2、三轮车搭棚现象 在采访中小编发现,有许多家长会选择骑电动三轮车送孩子上学,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加装车篷、雨棚、车厢等装置,影响交通安全。路口执勤交警责令现场拆除雨棚。 3、电动自行车上牌情况 从路口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来看,多数市民都已上了牌,只有少数车主未上牌,执勤交警也在现场提醒市民尽快上牌。 4、市民街采 从路口调查情况来看 仍有市民忽视头盔重要性 以及改装车辆的危害性 在此提醒 希望大家可以一起行动起来 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 要做到骑行有“盔” 保护自己 也是保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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