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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電視金鐘獎】你想要一個不超時的無聊頒獎,還是一個精彩萬分的有料典禮?

文:戴爾大叔

一開始我要先很老實地說,電視的無典禮其實我一直期待哪一年的金鐘獎想獎還電視金鐘獎頒獎典禮,可以讓我好好寫一篇拍手叫好的個不個精讚賞文,但在第56屆電視金鐘獎之後,超時彩萬我還是聊頒沒辦法做這件事。不過我也要說金鐘獎的有料預算本來就不如金曲獎、金馬獎,電視的無典禮所以我也不打算與另外兩金在舞台規模或是金鐘獎想獎還其他與成本有關的製作上去做比較。

但,個不個精典禮過程上,超時彩萬仍然有許多可以討論的聊頒空間。

或許是有料為了不超時,今年在頒獎之外,電視的無典禮表演節目僅有開場的金鐘獎想獎還陳明章老師、一段脫口秀、個不個精動力火車的演唱,前半部多組頒獎人也會一次頒發四個獎項,來減少頒獎嘉賓的交替與串場時間,但即便如此,最終還是超時了15分鐘、讓主持人視網膜喝下了15杯香菜汁。

全程看下來的感受是,為了不超時,今年的電視金鐘獎反而好像什麼都不做了。對於看轉播的觀眾、現場的候獎、觀禮嘉賓來說,其實都變成了一場更巨大的折磨。

在這種漫長的頒獎典禮中,節目編排的「呼吸」也是很重要的考量,在開場的陳明章老師演唱之後,兩個半小時過去才出現了脫口秀橋段、三個半小時後進到了動力火車的演唱,在沒有表演或其他節目調節的情況下,整個典禮更讓人感覺冗長且索然無味。

即便中間有終身貢獻獎,重現任立渝報氣象這樣喚回舊時記憶的溫馨橋段(老實說我覺得這段報氣象概念很好,但內容上還是稍微缺乏設計),但是大多數的時間就是狂頒獎、猛頒獎、一直在頒獎。

主持人雖然是視網膜,但我也開玩笑的說「視網膜是用來發稿的吧?」其實整場視網膜僅出場四次(包含最後送客),且沒有為他量身打造適合他的橋段,唯一一段稍有設計的也是在強調「致詞時間90秒,不要超時」。

但話說回來,什麼都不做就超時了,再多做什麼還得了?換成我是主辦單位,超時就要被罰個十萬、百萬的,我當然乖乖地努力遵守不超時。

所以,超時這件事情我比較想問文化部,究竟為什麼超時要罰錢啊?

要頒的獎項就是那麼多,而且每隔幾年也會再出現新的獎項,今年要頒的獎項就多達39個。我來幫大家算一下好了,4.5小時的典禮扣掉廣告時間,大約總計會有225分鐘的典禮長度,以沈玉琳、Melody這組頒獎人來說,即便很迅速地頒掉四個獎項、得獎者也沒有講太多的情況下,也是花掉了17分鐘。

所以我們以每個獎項平均4.5分鐘來看,光是「頒獎」就要花掉175分鐘,再加上還有一個用掉20分鐘的終身貢獻獎,也就是說光頒獎就去了近200分鐘,僅剩下25分鐘,要分給開場、中場演唱、脫口秀還有兩段主持人串場跟少許影片。

喔,忘了說,我前面的225分鐘還是以每小時播出50分鐘計,一般電視台每小時其實是播出47至48分鐘的,也就是說,其實可運用時間應該還要再少個8至10分鐘左右,所以你要典禮不超時,對主辦單位來說根本是天方夜譚,除非得獎人上台都只說謝謝就走。

所以是否超時,真的很重要嗎?是要做一個4.5小時又臭又長的沉悶典禮,還是一個稍長可是中間卻讓人驚喜連連的精彩典禮呢?在「超時罰錢」的大原則下,相信十個有十一個製作單位會選擇努力不超時,因為設計了太多,卻有可能反而讓自己被罰錢。因此我也不會說這場典禮做得很爛,而是他們的目標是「不超時」而不是「要精彩」。

所以在沒有太多時間可以運用的情況下,今年的節目設計的確讓人有一切從簡的感覺,包含對離世電視人的致敬,都顯得行禮如儀,但缺乏情緒上的鋪陳。老實說,龍劭華離世僅兩週,以他在台灣電視界的地位跟聲望,不應該在典禮上只得到四個、短短15秒的剪輯片段,我想,大部分的人寧可超時15分鐘,也要好好在這樣的盛會上緬懷龍哥。

好,如果有沒有超時真的這麼重要呢?當然有人說可以提早開始,才不會都弄到將近凌晨,但其實這樣沒有解決總長度的問題;又或者是一個陸續有人提出的議題——把戲劇跟泛綜藝節目分開舉行頒獎呢?

我個人其實是贊成這樣的做法,既然超時的問題無解又要罰錢,那就分成兩場來辦啊!而且,以製作的角度來說,戲劇跟綜藝節目的製作方式本來就有很大的不同(真的要說,金鐘戲劇跟金馬電影的製作方式還比較接近),即便藝人在兩邊的角色或有重疊,但其實絕大多數的幕後製作是分屬不同領域的,所以拆開成兩個典禮也未嘗不可,考量到場地、硬體成本,若是週六、日連著兩晚各2.5小時左右的典禮,即便觀眾都要收看,也不會覺得過於冗長。

而文化部所要調整的,除了超時罰錢之外,其實在獎項上也該有必要的討論跟重整。

其中最讓我不解的,就是非戲劇類節目導播獎。我要先聲明,我對得獎人李麗芳導播完全沒有任何的意見,李導播的資歷、能力都是業界頂尖的,我身為後輩對其作品也無從置喙。

DSC_5006Photo Credit: 三立電視提供
李麗芳

但是,我對這個獎項的不解在於——到底報名的界線在哪裡?今年入圍名單中,有「KKBOX頒獎典禮演唱會」及「張惠妹台東跨年演唱會」,這兩個入圍者算是「電視節目」嗎?首先,他們就寫明了是「演唱會」,就是後來有賣去電視台播出的「演唱會」,難道是這樣就可以報名電視金鐘獎嗎?尤其這又是一個非常講求視覺感受的獎項耶!

那,如果「燈光獎」也報名的話,以這種現場幾百甚至上千萬預算的硬體規格來看,其他戲劇或棚內節目的燈光師們,還要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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