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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國語文教育:魯賓斯坦與麥可喬丹,誰是「天才」、誰是「苦練」?

文:王溢嘉

我有一篇文章〈音樂家與職籃巨星〉,反思在十多年前,國語被選入南一、文教康軒與翰林版的育魯國一國文課本中。

它大意是坦與在說,即使音樂需要相當的喬丹天份,但舉世知名的誰天鋼琴家魯賓斯坦(Artur Rubinstein)強調的卻是「苦練」(每天花六到八個小時,心無旁鶩地苦練多年)。才誰苦練固然重要,苦練但苦練的反思如果是沒有什麼指望的事,很多人又會覺得恐怕是國語在白費心血。所以我又談到美國職籃巨星喬丹(Michael Jordan),文教他雖然很有運動細胞,育魯也熱愛籃球,坦與每天都花很多時間在球場上,喬丹球技精湛,但在國高中階段,身高卻比其他籃球好手來得「矮」,所以一直被列在「二軍」,不過他還是繼續苦練。高二時,身高忽然「暴長」四.五吋,他才正式成為校隊,順利開啟日後職籃之路的大門。

如果喬丹要等到自己長得「夠高」,才加緊練習球技,那可能為時已晚。磨練,絕不是臨陣磨鎗、臨渴掘井。我文章的結語是:「即使你的資質再好,若沒有經過琢磨,也是一塊沒有什麼價值的璞玉。而如果你因為自覺在某方面不如人,而且相信勤能補拙,願意比別人花更多的心血去練習,使它成為一種良好的習慣,那麼有一天物換星移,情況變得對自己有利時,這種良好的習慣就更能使你脫穎而出。」

這篇文章是《蟲洞書簡》裡的一篇,也許被認為對青少年具有勵志作用,所以被選入國一的國文課本中。大概十年前,有人告訴我,老朋友張大春在《蘋果日報》上對我這篇文章發表了評論。我趕緊找來看,張大春文章的題目是〈會考試沒常識〉,大意是說:他通常沒有檢討這種勵志文章的興趣,而是因為他兒子那時候剛好讀國中一年級,老師在教完後要學生寫考卷,其中有一道題目在問魯賓斯坦與喬丹,哪個是「天才」的範例,哪個是「苦練」的典型?張大春兒子和班上另一個也打籃球的同學都認為喬丹是「天才」,但考卷的答案卻說魯賓斯坦才是「天才」的範例,而喬丹則是「苦練」的典型。張大春兒子和同學去找老師理論,但老師卻說「一切以課本為依據」。

「一切以課本為依據」?課文的作者是我,我只是在說,不管是彈鋼琴或打籃球,天才與苦練缺一不可。你在什麼領域有沒有天才,不是你能決定,但苦練卻是可以自我要求、也能有成果的。

不過張大春這篇評論主要的用意卻是在對台灣當時從小學到中學的教學情況提出針貶:「一般的教學有一半以上的時間是考試;教師們上課先發測驗卷,學生悶頭傻寫,之後公布答案,再檢討內容」,而且將學習縮限於「考試必須有一確切不移之答案」的迷思,「當一個問題不能導入考試,並引出明確結論之時,就難以遂行教學」,更嚴重的是為了符合考卷唯一而明確的標準答案,「教學和考試居然都能夠昧於『喬丹是世上最偉大的籃球天才』這個事實」。

這的確是個大問題。而張大春也提到他認為較理想的一種情況:「在一個勉強堪稱正常的語文學習環境裡,王溢嘉這篇文字當然可以在課堂上引發有意義的討論」,譬如讓師生討論「苦練」本身是否也是一種「天賦的資質」?我非常贊同他這個提議,如果我們承認「天才」是指一個人先天具有的資質,那麼張大春所說「能夠持續從事單調、反覆的操作」(也就是苦練),在心理學裡稱為「堅持度」,是九種「氣質」之一;一個人「堅持度」的高低(能否苦練)多少是「天生」的,當然也可以憑個人的「意志力」做調整,但一個人「意志力」的強弱,卻有相當比例也是「天生」的。

在做這樣的思考與討論後,很快就會發現想要對先天和後天、天才或苦練一刀切,說什麼魯賓斯坦是天才的範例,而喬丹則是苦練的典型,不僅荒謬,而且是在將國文教學帶進死胡同,完全違背了教育的本意。

以前,我到一些中學對國文老師野人獻曝,談〈如果要我教國文〉時,總是會舉我的〈音樂家與職籃巨星〉還有張大春的評論,用意是想說明國文教學和考試,不應該像數學、物理等,要學生求得一個標準答案。如果我們承認國文教學的主要目的是在培養學生開闊的胸襟和視野,那除了字詞解釋外,就應該鼓勵學生多思考、而且是從事多元思考,只能有一個答案的是非、選擇、填充考題,不只無補於學生的好奇心與求知慾,更是在扼殺他們的思考能力。

當然,近些年來,在張輝誠老師的熱情推動下,鼓勵學生主動學習、思考和表達的「學思達教學法」,受到越來越多老師與學生的歡迎與肯定,不只用在國文教學上,亦擴及其他學科,這實在是令人鼓舞的好現象,希望台灣的教育與教學能夠往開放、多元的方向發展。

談到多元思考,我又回頭想到我那篇〈音樂家與職籃巨星〉。魯賓斯坦和喬丹每天都花很多時間在鋼琴前和球場上苦練,但他們苦練的是什麼呢?這乎也是師生們可以在課堂上思考和討論的問題。如果將他們苦練的內容分為「基本功夫」與「創意花招」兩大類,那會是以哪一類為主,兩類又是何種比例?不管是魯賓斯坦或喬丹,他們苦練的應該都以「基本功夫」為主,所謂「熟能生巧」,他們在鋼琴前和球場上表現出來的巧思、創意、甚至花招,有相當成分也都是出自嫻熟的「基本功夫」。

但現在的教學和考試,似乎又有太過偏重「創意」的嫌疑,不只平日測驗卷的題目經常流於「刁鑽」,連學測、指考的題目也都因「活潑有創意」而受到讚美。也因此,從學生在國文科考題所得的分數能否鑑別出他們在國文方面具備了多少「基本功夫」,我是頗為懷疑的。考試的題目跟三年課本的內容「幾乎毫無關係」,那我還辛苦學習它們做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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