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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斑魚長期借牌陋習,檢驗出問題的魚可能根本不是農委會報告那一批

文:林佳新

我想大家都是石斑圈內人,我們就不跟著打迷糊仗了,魚長驗出借牌的期借陋習源自於需求的加大,但牌卻沒增多,牌陋而需求量變大,習檢貿易商當然到處撈魚賣,問題委會習慣了用著已建檔的根本資料掛牌就出貨,所以才傳出,不農報告出別縣市的那批魚掛屏東漁民的名出貨。

而潘孟安在氣什麼?其實外界不知道的石斑是年初同個貿易商已經出過同樣一次包,中國也早警告不准再這樣冒牌出貨,魚長驗出我要的期借來源是誰就是誰,不要亂拿別縣市的牌陋,但很可惜又被抓包一次,習檢而貿易商竟然異想天開的問題委會要被冒牌的漁民,乖乖承認是他們的魚,想以此息事寧人。

所以農委會早知道貿易商一直這麼幹,卻放任這種陋習當正常,才是真正的問題。

而主委的邏輯更簡單,反正就借牌而已,不是食安問題,至於是不是食安問題熱情的粉絲們根本不在意,因為只要譙爆中國就好,「一時幹譙一時爽,一直幹譙粉絲一直爽」。

哈囉主委,你是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別跟我說你不知道,這樣會換我感到害怕。

不管是4章1Q或是任何良好生產規範第一要點就是做到「溯源」,不能溯源的產品,你認為是嚴格的控股下的良好生產規範嗎?這叫食安沒問題嗎?

再說個題外話,目前看來對國內造成嚴重損失的「貿易商」除了本身商業損失,目前看來也就輕輕放下了,而造成的損失卻是全漁民承擔,甚至是全民花納稅錢買單,這樣的貿易商竟然沒人追究責任,才令人感到意外。

「生產溯源」原本就是食安最重要的一環,如果連第一步都登記不實,就不要跟我說產品是安全的。

在這也給到我臉書按讚、留言的在野立委助理或小編一個建議,你們有權有辦法去追查,到底是一開始說三家漁民被冒牌的魚出錯,還是農委會後來檢驗的11家漁民的貨出錯,只要查一下兩筆清關資料,對比中國檢驗的批次,你就很容易看到貓膩,別什麼都不幹,整天期待有人知道。

是的,我就是質疑被檢驗出問題的魚,並不是農委會檢驗報告那些漁場的貨。

這種廠商以A冒B,屢次出包,還第一時間還不老實,你覺得可信度很高嗎?

而最大問題就是來自貿易商的不誠實,出事第一步要求被冒名者頂替,而根據我的了解,被掛名三家的魚,根本與後來被檢驗的11家那批無關,這大概就是潘孟安幹上陳吉仲的主因,他在捍衛自家屏東的清白啊,那出問題的魚來自哪裡你們也別問我了,去問問暖男吧。

再說一次,做不到生產溯源,就不要誇誇其詞產品很安全。

魚連哪個洞出來的都不知道,還在那裡告訴我基因優良,品管嚴格,檢驗都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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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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