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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強《書蠹牛津消夏記》:沒了書,我還會是誰?

文:王強

愛書人(bibliophiles)喜歡掛在嘴邊的王強拉丁諺語莫過於:Habent sua fata libelli。

「書有書的書蠹書還命運」。說得夠形而上。牛津西元一五〇年前後,消夏拉丁文文法家Terentianus Maurus說出這句話的記沒時候卻是一腔形而下的無奈,因為他的會誰話還有一半兒後人不願引了:Pro captu lectoris habent sua fata libelli。他的王強無奈是說:書之運命雖異,然在在仰賴讀者之理解把握。書蠹書還沒人能夠預先知道甚麼書能得到閱讀者的牛津青睞。想起這話全因L兄電話提醒我上海譯文最近出了本《托爾金的消夏袍子》(Tolkien’s Gown and Other Stories of Great Authors and Rare Books),不妨翻翻。記沒

他知道我或多或少與書的會誰收藏沾些邊,雖然從沒跟他聊過甚麼珍本秘笈。王強巧得很,書蠹書還漢譯本翻到一大半,牛津竟在我的書架上「發現了」二〇〇四年 Carroll & Graf 出的美國版Nabokov’s Butterfly(《納博科夫的蝴蝶》)。原來,一模一樣的內容,英國版賣的是古香古氣的托爾金,美國版賣的是豔情豔色的納博科夫。有趣但也必然。更有趣但也更必然的是:一個愛書人寫給愛書人看的一本如此不同尋常的書硬是這樣撿回了一條命。

「愛書人」一詞大致涵蓋了三個族群:第一類乃舊書商或珍本書商——三教九流、各式各樣。在商言商,置身書之滄海,過眼書的雲煙見識多了,「你承受不起多愁善感的代價,絕不能和經手的書有太多感情瓜葛,發生太過深刻的聯繫」(頁一二九)。對書不再持「我執」,日思夜想的是四處尋找讓書快些漂亮脫手的時機。「我在《洛麗塔》身上賺到不少好處,只是還比不上納博科夫」(頁一四)。

第二類乃收藏者——視聚書如性命,寧可虧待肉身也不能委屈藏品,甚至翻翻書頁都擔心它會折壽,哪兒還會把它們看作身外之物?「我擁有(是珍藏着)首版《尤利西斯》七百五十冊當中的一冊,上面有喬伊斯的簽名。只要我一天不去翻開來讀,它的品相會一直完好地保存下去。都活了這麼大年紀了,我一直都能屏牢了不去碰它,可真是我人生的一大快事」(頁八四)。與藏品不能同生,又何妨同死。

第三類乃嚴肅的耽讀者或維吉尼亞.伍爾夫筆下令人生畏的「普通讀者」(the Common Reader)——對書的物質形態和價值持「空觀」,從文字中汲取純淨精神的「陽光」和「水份」構成了終極的樂趣。只有遇到難纏的文字,他們理解力超前的品味才會淋漓盡致地展露無遺。「《笨蛋聯盟》(和《堂.吉訶德》一樣)裏的事件發生不是一件接着一件,依照先後順序、因果關係或其他因素展開,而是因為每一件事都荒謬地揭示出,伊戈納休斯正走在通往自由的下坡路上。這樣的脈絡對於戈特利布也許不怎麼樣,但是自那以後,對於數百萬讀者來說,它卻顯得很了不起」(頁一四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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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而言之,三類「愛書人」的文字,古今中外確有些值得反復玩味的,可像《托爾金的袍子》的作者閒雲野鶴般常年混跡於三種「愛書人」中間,且在每一族群裏都已歷練成精的着實不多,何況儘管角色多變(運動好手、BBC廣播節目主持、珍本書商、大學文學教席、獨立出版人、無可救藥的普通讀者),他對書的摯愛總是褪不去他過人的濃烈與深刻。

洞察一個真具資格的愛書人對書愛得有多濃烈與多深刻,我有個基本靠譜的辦法,那就是見到他談書的第一個文字起就要即刻閉上理性的眼睛。你得像虔誠的宗教徒那樣試探性地走近他,然後看看他或快或慢是否也能像虔誠的宗教徒那樣信心滿滿地走近你,信仰是不是相同倒在其次了。他對書的愛若依然難抑俗世的種種慾望,雖然這慾望被包裝得極巧妙,他談書的文字便根本配不上你癡情的期待;若是他走火入魔竟對着剛剛進入書頁依然陌生的你竊竊私語:「這些可不是書,不是膠水、油墨和紙構成的東西。它們跟我密切得如同我曾跟我的靈魂會合。它們含藏了我的歷史、我內心的聲音以及我與超世間的所有維繫……我還是那個我嗎?沒了書,我還會是誰?」(同一作者的另一本書Outside of a Dog,p.5)。

不管他是誰,你可以絲毫不設防線跟着他走進他文字的世界了,那兒等待你的一定有魔術師寶盒一樣想像不到的大驚奇。不,這還不夠。更準確地用作者本人的話說,該是獵手一樣機敏的尋寶人才配偶然一遇的「驚險刺激」。正是「驚險刺激」給作者筆下二十部珍本書的艱難身世平添了他所嚮往的「賞心悅目」的生命力。

談書涉及掌故才好看。但僅僅憑了辛勞從陳年故紙堆裏爬梳出些「死」掌故還算不得大本事。《托爾金的袍子》的作者乾脆參與製造一個個勾人胃口的「活」掌故,這本領可就大了。一「死」一「活」之間,豈是「望其項背」喟歎得來的:

一枚炸彈?炸彈呢?我焦急地四處尋找,結果甚麼異常情況也沒見着。這時,我突然想起,我一直在找的是一個圓溜溜、黑乎乎的東西,上頭有一根引信,就像動畫片《貓和老鼠》裏面的那樣,上面還寫着兩個白色的大字「炸彈」。……我做着分娩式的深呼吸,口水也不自覺地順着嘴角流出來……我又一次把頭伸進引擎蓋去,忽然,發現裏面有很多長得那副模樣的可疑物體。有一些大概是汽化器,或是火花塞吧,可我並不知道它們究竟長得甚麼樣子。炸彈!許許多多的炸彈!(頁二三六)

血肉即將橫飛。逃還是不逃已經或者即將不再是問題。可這位(用他概括某類藏書家的語詞)「既沉迷不悟又桀驁不馴」、「身上有一種神經兮兮的氣息」的作者卻決定坐回車裏,面無懼色地聽由老天爺安排。販書讀書瑣屑的忙忙碌碌中何時何地修成如此神聖的定力?

我在英國生活了二十五年,已經習慣了英國人的處事方式,因此我選擇了後一種:寧願冒着眼前身首異處的危險,也不願引起騷動,丟人現眼。無論如何,即便我死,也要死得痛快,我的子孫終究會記得我,奉我為殉道者,甚或是一名英雄。(頁二三六至二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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