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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關係暴力》:施虐者大多是自戀狂,假使他有病態的男子氣概,採取的暴力手段可能會特別致命

文:瑞秋.路易斯.斯奈德(Rachel Louise Snyder)

序言

(前略)

這一切終究讓我在二○一五年春天來到了保羅.孟森滿是親密坑洞的家門前。那時,關係概採我認識他大多數的暴力暴力別家人好幾年了,也從蜜雪兒的施虐手段母親及姐妹口中聽說了蜜雪兒與洛基的故事。保羅一談到這起謀殺案就忍不住哽咽。多自在我看來,戀狂他承受不住這樣的假使痛苦,有時更因為對女兒懷有的有病愧疚感而說不出話。家暴讓人難以啟齒。男氣我在這項研究中瞭解到,會特這也是親密最難報導的主題。其中牽涉到的關係概採層面廣泛而複雜,但同時也完全不為人知。暴力暴力別

身為記者,施虐手段你可以站在戰場的多自中心描述所見所聞;你可以到飢荒或瘟疫的現場即時連線報導;你可以走訪愛滋病診所、癌症中心、難民營或孤兒院,將人們的痛苦掙扎寫成文字;你可以撰文透徹分析當前發生的社會、環境、公共衛生與地緣政治等問題。即便是戰後議題,如同我在柬埔寨經常報導的,只要戰爭、天災或任何動亂結束了,你便可以確定受訪者在一定程度上是安全的。

報導家暴案件最困難的一面是,所描述的是一種極其不穩定的狀況,這可能會讓已經處於一觸即發且危險的情況下的受害者遭遇更大的傷害。然而,基於新聞工作的職業道德,又應該讓每個人都有機會表達自己的觀點,不論是受害者或加害者。這表示,有好幾次我花了數個月甚至數年採訪受害者,最後只能放棄那些耗費無數時間的訪問,因為即便只是請加害者露面,也會危及受害者的安全,因此我只能放棄那些耗費無數時間的採訪。

例如,我花了一年採訪的一名女性,為了自身安全不得不取消我們的面談。她遭受家暴數年,伴侶會扒光她的衣服、把她的身體壓在公寓裡熱得冒煙的暖氣管上,或是拿毛毯蓋住她的頭部讓她窒息,並用膠帶勒纏她的脖子。她熬過虐待、最後獲得自由的經歷,是我聽過最令人膽顫心驚的故事。即使是現在,寫到她的遭遇時,我也可以鉅細靡遺地描述那些過程,因為我沒有透露她的名字,而且暖氣管和毛毯等細節在家暴案件中屢見不鮮。

家暴受害者的苦難通常沒有盡頭。那些成功擺脫加害者的女性如果與對方共同擁有子女的監護權,依然得不斷與對方談判協商。即便沒有子女的問題,許多受害者在遠離虐待很長一段時間後,仍舊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尤其是施虐者入獄服刑的案件。如果受害者有了新的伴侶,那麼他/她和伴侶都會有危險。我採訪過的一名女性說,這種困境讓她感覺「天旋地轉」,至少一直到孩子們長大前都是如此。

眾所周知,即便是試圖擺脫暴力伴侶的受害者,探視孩子與送孩子到對方家裡時也有可能遭遇危險。我認識一位女性與前夫共同監護子女,她開車載孩子們回到對方家後,被他狠狠抓去撞石牆,臉部受到重傷,而孩子們在後座目睹了一切。當時她已經離婚好幾年了。其實在我寫作的昨天、也就是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加州貝克斯菲爾德(Bakersfield)就有六個人遇害(上網搜尋「分居丈夫」與「被殺」等關鍵字,會得出一千五百多萬筆結果)。

擺脫虐待的伴侶關係,並不代表之後就不會有危險。因此,我總是盡可能在新聞職業道德與勇氣可嘉的受訪者的人身安危之間取得平衡。雖然我往往會盡量就特定的事件或關係採訪多名相關人士,但有時請求受害者允許我去找加害者當面談話,實在太過危險。有數起案件的當事人或目擊者已不在人世。本書提及的一些受訪者姓名已經過修改,詳細身分也並未揭露,以維護他們的安全與隱私。我一向的處理方式是編修資訊,而不是更改資訊,名字除外。文中也為所有案例加上了注解。

家庭暴力跟其他犯罪行為不同。這並非憑空發生,而是因為某個人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點。房屋與家庭應該是神聖的領域,是我們在「無情世界中的避風港」,就如我念大學時社會學教授所灌輸的觀念(我第一次聽到這個說法就是在她的課堂上)。這正是家暴如此站不住腳的原因。施暴者是你認識的人,是聲稱真心愛你的人。受害者往往連最親近的好友也不願透露,而在許多情況下,肢體暴力造成的傷害遠遠不及情緒和言語的暴力。

我聽過太多施暴者感嘆,自己依然愛著當初狠心傷害的那個女人,只是他們行為殘暴,以致被關進了監獄。這或許是強力的催情劑,一個人愛到痴狂,因此無力抵抗愛情。不過,要讓一個男人相信他的愛與暴力源自內心的同一個地方,肯定必須從一體的兩面來智取他。我逐漸發現,施虐者大多是自戀狂。其他因素的高發生率可能會讓男人為了生存而表裡不一,例如藥物成癮、窮困與其他走投無路的狀況,假使他有病態的男子氣概,那麼採取的暴力手段可能會特別致命。

我們的文化所灌輸給女人的觀念是,孩子必須要有爸爸,交往關係是最終的目標,家庭是社會的基石,還有私人的「問題」最好私下解決,而不是離婚然後獨自扶養小孩。蜜雪兒.孟森.莫澤(Michelle Monson Mosure)對母親堅稱不想讓孩子在「破碎的家庭」長大時,嘴上不斷說著這些觀念。這種說法彷彿意味著,伴侶會施暴的家庭並不是破碎的,彷彿破碎還有程度之分。這些訊息會在不知不覺中造成傷害,而且始終存在。

當政治人物為了重新通過《防止婦女受暴法案》(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一事吵得不可開交,之後從聯邦預算中撥出極其微薄的補助而使法案窒礙難行時,這些訊息便會出現。目前,《防止婦女受暴法案》的全部預算接近四億八千九百萬美金。監督防止婦女受暴處(Office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的司法部一整年的預算現為兩百八十億美金,由此可知,《防止婦女受暴法案》有多麼缺乏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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