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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离婚时麻烦了

导读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吕成兵 臧明宏 记者 王晓宇)“困扰我两年多的冒用麻烦离婚问题在检察官的帮助下总算解决了,真的太感谢他们了!”近日,人身连...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吕成兵 臧明宏 记者 王晓宇)“困扰我两年多的份登离婚问题在检察官的帮助下总算解决了,真的太感谢他们了!”近日,记结连云港市赣榆区某村村民方某向亲友展示了刚刚拿到的婚离婚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虽然一脸疲惫,冒用麻烦但很开心。人身

2004年初,20岁的记结女子方某经人介绍认识同龄男子张某甲后,相处一段时间后,婚离婚二人准备登记结婚,冒用麻烦然而张某甲并未达法定结婚年龄,人身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份登后来,记结张某甲伪造了同村22岁男子张某乙的婚离婚身份证,和方某于2004年11月至赣榆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结婚证照片为张某甲照片,但身份信息均为张某乙。2020年3月,方某因感情不和欲与张某甲离婚,因张某甲的婚姻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被告知无法办理离婚手续。

2022年5月,方某以赣榆区民政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以方某的诉讼超过了五年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立案。方某便向赣榆区民政局提出申请,请求撤销与张某乙错误婚姻登记,赣榆区民政局未予办理。

2022年7月,方某向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经初查认为,方某与张某乙之间的婚姻登记确实错误,赣榆区民政局应当撤销方某与张某乙之间的婚姻登记,该案存在行政争议化解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就向连云港市检察院汇报,经市院指定受理案件。受理案件后,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调取了案件相关卷宗,询问了案件相关当事人,并走访赣榆区民政局,听取意见。

“这个案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一定要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听取双方意见,最好是召开一个检察听证会,以公开促公正,以公信提质效,把‘检察初心、怀仁至善’检察文化理念落到实处。”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楠对案件承办人提出。

9月21日下午,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对方某与赣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纠纷一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执业律师作为听证员,肖楠检察长主持听证。

听证会上,监督申请人方某充分发表了个人诉求,案件承办人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归纳了争议焦点,听证员根据听证情况对争议焦点发表了各自观点并进行评议,一致认为民政局应撤销方某与张某乙的婚姻登记。会后,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向赣榆区民政局发出了相关检察建议,建议其重新审查方某与张某乙的婚姻登记程序,并及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完善婚姻登记审查制度,进一步做好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骗取婚姻登记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赣榆区民政局收到建议后,迅速启动了相应的程序,报送上级部门予以撤销。自此,困扰方某两年多的“离婚难”问题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某对检察机关用心用力用情帮助依法维权,切实关心民生实事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深受感动,专门制作锦旗表达感谢。

下一步,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加大对冒名顶替婚姻登记等涉及民生民利的行政检察案件的办理力度,建立健全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政案件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破解申请撤销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难题,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检察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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