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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槍枝暴力猖獗,人民上街怒吼;最高法院將對墮胎權做出裁決,挺選擇權還是生命權?

美國社會面臨槍枝管制和墮胎權等棘手議題,美國華盛頓時間11日各地人民上街遊行,槍枝權做權還權吶喊針對肆虐全美的暴力槍枝暴力拿出作為。另美國最高法院預計本(6)月對憲法墮胎權作出裁決,猖獗出裁選擇權與生命權之爭看似勢不兩立,人民其實內藏不少矛盾糾結,上街生命沒有想像中涇渭分明。怒吼

槍枝暴力猖獗,最高美國各地民眾上街怒吼

(中央社)美國各地在當地時間(11)日有成千上萬民眾走上街頭,法院吶喊針對肆虐全美的將對決挺槍枝暴力拿出作為。美國在立法提高槍枝管制上,墮胎一直遭遇共和黨籍政治人物的選擇阻撓。

《法新社》報導,美國華府國家廣場(National Mall)擠滿各年齡層的槍枝權做權還權抗議群眾,而社運人士也放置了4.5萬個插著花的暴力白色花瓶,悼念2020年每一個命喪槍下的美國亡魂。

華盛頓紀念碑(Washington Monument)附近一個標語寫著:「該保護的是人,不是槍。」另一個寫著:「校園容不下恐懼。」

上個月德州尤瓦爾迪(Uvalde)小學槍擊案以及紐約州水牛城(Buffalo)超市血案分別造成21和10人喪生,促使民眾走上街頭,加入由「為我們的生命遊行」(March For Our Lives)組織的集會。

這個由佛州派克蘭(Parkland)高中槍擊案生還學生成立的組織,曾於2018年3月,也就是慘案發生的隔月,號召成千上萬民眾在華府怒吼。

4年過去了,當天的活動以槍枝管制毫無進展帶來的挫折感為主軸。

派克蘭槍擊案生還者龔薩雷茲(X Gonzalez)以及民權鬥士馬丁.路德.金恩博士的孫女尤蘭達(Yolanda King)均到場演說,講台上一再傳出「夠了就是夠了」的訊息。

86歲母親5月14日死於水牛城槍擊案的民眾懷特費德(Garnell Whitfield)說,「我們來此要求正義。」他說:「我們來此與那些勇於要求合理槍枝立法的人站在一起。」

美國槍枝暴力問題遠不只有引人關注的大規模槍擊案。根據非營利研究組織「槍枝暴力檔案」(Gun Violence Archive),美國今年截至目前已有1.93萬人命喪槍枝暴力,當中超過半數死於自殺。

而今年5月24日德州尤瓦爾迪洛伯小學(Robb Elementary School)發生槍擊事件後,槍支取得的容易以及可能導致槍支被用於攻擊的心理健康問題都成為民眾關注的焦點。

支持槍枝管制的一方,敦促當局進一步限制或完全禁止突襲步槍;反對方則尋求把大規模槍擊案主要癥結歸咎於心理健康上,而非武器。

美國民眾大多支持提高槍枝管制,但多數共和黨議員的反對向來是難以做出重大改革的一大障礙。

《路透社》報導,來自華府郊區、馬里蘭州銀泉(Silver Spring)的兩個高中生,16歲的菲力普(Zena Phillip)和15歲的瑟瓦克(Blain Sirak)之前從沒有參加過抗議集會,但德州槍擊案促使他們展開行動。

菲力普說:「這件事也可能發生在我的學校,光是這個想法就讓我恐懼不已。很多孩子對這件事都已麻木到覺得毫無希望可言。」

瑟瓦克則支持更嚴格的槍枝限制措施,「民眾在美國能買到軍事等級的槍枝,實在太荒唐。」

除了華府,《全國公共電台》(NPR)報導,紐約、丹佛、休士頓、水牛城、派克蘭也都有民眾走上街頭示威。

墮胎爭議挺選擇權還是生命權,美國社會並非涇渭分明

(中央社)美國最高法院預計本月對憲法墮胎權作出裁決,正反兩派人馬磨刀霍霍,為即將來臨的風暴做準備。選擇權與生命權之爭看似勢不兩立,其實內藏不少矛盾糾結,沒有想像中涇渭分明。

5月2日,最高法院有意推翻墮胎權的意見草案外流,再次點燃正反群眾戰火。上萬名挺選擇權(pro-choice)民眾湧上華府街頭,高舉「我的身體我作主」、「禁令不要碰我身體」等標語,誓言捍衛1973年歷史性裁決「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保障的婦女墮胎權。

示威民眾一路從華盛頓紀念碑遊行至最高法院,在終點等著他們的是一群挺生命權(pro-life)的反方人士。兩方人馬肩靠肩緊鄰,大聲喊口號較勁,一邊提高聲量,另一邊就更用力嘶吼,彷彿進入非黑即白、非友即敵的二元對立。

談到美國吵了50年的選擇權與生命權之爭,外界常得到「多數人支持墮胎權」的訊息,但事情並非如此單純。

在墮胎權爭議上,部分美國人站在光譜的兩端,不是認為婦女應享有絕對墮胎權,就是認為一旦受孕,孕期任何時候都不應允許墮胎。但這些人是少數,多數人是處於中間灰色地帶。

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5月6日公布一份民調發現,僅19%受訪民眾認為墮胎在任何情況下都應合法,沒有例外;8%持相反意見,認為任何情況下墮胎都應是違法,沒有商量餘地。

相較之下,絕大多數人(71%)認為墮胎應在「大多情況下」合法(42%)或違法(29%),或表示他們的支持或反對有例外的時候。

對於「傾向」反墮胎的人來說,例外主要是胎兒危及媽媽健康或性命時。對「傾向」墮胎合法的人來說,他們的支持與否或支持程度,則與終止妊娠時間點有很大關係;懷孕越後期,支持的人就越少。

根據皮尤民調,孕期前6週,44%民眾認為墮胎應合法,若時間拉長至14週,支持比例則降至34%;孕期達24週,僅剩22%支持墮胎合法,43%則認為應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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