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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导读 3月18日电,两部财政部、门进税务总局发布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步实一、微企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业所优惠部分

3月18日电,财政部、得税税务总局发布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政策一、两部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门进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步实按20%的微企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业所优惠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得税是政策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两部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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