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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雙語教育:花蓮縣教師甄選「考英語不考專業科目」惹議,教育處回應「複試有考」

花蓮縣教育處為推動雙語國家政策,推動近日在公告國中教師聯合甄選簡章中,雙語師甄試報考國、教育教育英、花蓮數、縣教選考理等8類科的英語應複教師,不需考該學科專業科目,不考只考教育專業科目及英語,專業引起討論,科目考有多位縣議員接獲各界人士陳情要求重新訂定簡章。惹議

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回應,推動有規定報考者須持有該類科教師證,雙語師甄試等於已經具備該類科的教育教育專業知能,筆試才會設計以「英語」為主,花蓮複試教學演示有考本科專業科目。縣教選考

花蓮縣111學年度教甄簡章:初試考教育專業科目、英語成績比重各佔50%

花蓮縣教育部公告,自108學年度開始推動雙語教育,以2030年為目標,希望各國民小學均能達到每堂課3成的時間用英語進行教學,逐年提升使用雙語比例,朝全雙語學校邁進。

目前從鑄強、宜昌、吉安、豐山、溪口共5所前導學校先行試辦,到109學年度加入試辦行列的學校有明恥、忠孝、中華、中原、化仁、稻香、北昌、北埔、崇德、和平國小等10校,共計15所,預計110學年度將有13所學校加入。

雙語教育(bilingual education)是以兩種語言作為教學媒介的教育系統,其實施旨在維繫既有的語言能力,並促進新語言的學習,最終目標是使學生能精通這兩種語言,建立對不同語言文化的尊重與包容。

日前花蓮縣宣布《花蓮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5月9日開放報名、7月6日初試、7月12日複試,其中國文、英語、數學、理化、地理、體育(原住民教師)、視覺藝術、輔導活動共8個類科,筆試考教育專業科目及英語(成績比重各佔50%),另外複試階段,針對報考國中一般類科之應考人,口試將以英語進行面試問答。

截圖_2022-05-10_下午12_53_17Photo Credit:花蓮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國中教師甄試,報考一般類科初試只考「教育專業科目」與「英文」各佔比50%。

教育部甄試考英語被批雙語政策「急就章」,全教總:應以孩子受教權為優先考量

簡章一公告,不少反對聲浪質疑今年甄試方式只考「教育專業科目(指得是教育理念與實務、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課程教學與評量)」及「英文」,且比重各占50%,不但英文取代了「專門科目(指得是各以大學該科基礎專業知能為主)」,甄試內容也有別於全國所有縣市。

針對此事,花蓮縣議員楊華美接獲國中代理教師工會陳情,並在花蓮縣議會19屆第7次定期大會指出,暫且不論雙語教育在花蓮該如何推動,但必須要呼籲教育處在所有配套未必健全時,不能夠急就章的想要有立竿見影的成績,文化資本條件不足的孩子也未必有能力進入雙語資優班。

楊華美說,從現在的教師甄試簡章來看,為了因應雙語政策的推動,教育處選擇直接甄選「英文能力比較好的人」,而不是培訓「具有專業知識的人提升英語教學能力」。

花蓮縣議員魏嘉彥也在臉書發文提到,有花蓮在地學子質疑,以花蓮的整體社經情況及教育資源,使用華語教學都已經有許多人無法吸收基礎知識了,更何況是要學生以完全不熟悉的英語來學習。

無黨籍議員笛布斯.顗賚在大會中肯認雙語政策的用意,但英文佔比50%的確過重,更不解要求國文老師具備英文能力,「難道是要用英文教國文課嗎?」建議要將部分需要實施雙語的科系分出來,例如:美術、體育、童軍等,適當去調整簡章內容。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特別對於花蓮縣國文科目專業教師甄選,不考國文考英文之事發出聲明,呼籲花蓮縣教育處應懸崖勒馬,以孩子的受教權為優先考量,務實地以正確的標準,幫孩子召募到有能力執行國語文領綱之教師,才能真正讓花蓮縣的孩子享有優質的國語文教育。

0nwfb92redzvjfo0cfmnbu69j23xlu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教育處回應「複試有考本科專業科目」,議員籲參照北市將一般、雙語分開甄選

對於教甄簡章問題的質疑,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在花蓮縣議會定期大會工作報告中回應,教師在報考教甄的時候就已經取得該類科的教師證,等於已經具備該類科的專業知能,在試教的時候更能呈現該類科的表現,筆試才會設計以「英語」為主,且複試的教學演示也有考本科的專業科目,這樣才能符合花蓮推動英語的政策。至於各類科是否能夠做更精細的處理,會再評估調整。

簡章中表明:

報考各類科之應考人,如通過該類科之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但尚未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應檢附教師檢定考試通過成績通知單、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及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證明暨111年7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報名參加教師甄選。

對於教師甄試的設計,楊華美也向教育部提出,如果執意要配合雙語授課的政策,建議採用台北市的方式,將一般和雙語的老師分開甄選:一般組的筆試考「教育專業科目」及「學科專業科目」二科;報考雙語教學專長類科之學科專業科目以英語命題。

根據《臺北市111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簡章》中規定,報名一般組者,初試內容為教育專業科目佔30%,學科專業科目佔70%,報名前若額外有取得本土語文認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及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英語能力達到簡章所規定的檢定標準,允以加分;報考雙語教學專長類科者,須兼具合格之該科目教師證、合格英語科教師證或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或外文系英文等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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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藍妮蒨
核稿編輯:楊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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