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难逃纪法严惩!海宁这名原村党支部书记反省时说…
作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他利用职务上的难逃便利将300余万元土地征收补偿款挪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他为什么会这么做?对于自己的纪法犯罪行为,又有什么样的严惩认识? 2006年,海宁市许村镇景树村党支部书记姚永水利用职务上的海宁便利,将300余万元土地征收补偿款挪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名原情节严重,村党涉嫌挪用公款罪,支部且在审查调查期间对抗组织审查,书记时说违反政治纪律。反省2020年11月4日,挪用公款姚永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难逃 2006年9月,海宁市许村镇景树村因集体土地被征收开发,严惩村里获得了相应的海宁土地征收款300余万元。 该笔征地款到账后,时任景树村党支部书记姚永水指使村财务人员取出征地款,挪给许某水用于民间借贷等营利活动。 2019年4月,因他人揭发,海宁市纪委市监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然而,办案人员在与姚永水多次谈话中,姚永水却拒不配合,每次谈到关键环节就用“不清楚”来搪塞。 为此,调查人员通过询问证人、调取相关书证等方式,获取了完整证据链,并最终以“零口供”查清了其犯罪事实。 2020年11月4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海宁市纪委给予姚永水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我是书记,犯了错误应接受党纪处分,这次错误我一生都会记得。我的错误行为在于不懂法。我要教育子女在社会上做事要遵纪守法,要着力为集体做贡献。法律法规是立身之本,一定要好好学。 延伸阅读: 姚永水,男,1957年6月出生,浙江海宁人。 2021年1月12日,姚永水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海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综合:清廉浙江 清廉海宁 编辑:姚娟红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点位布设方法研究
- 福建开展在闽港澳台大学生暑期实习计划
- 济台青年志工开展“爱心”课堂 增进两岸青少年交流
- “90后”台商吁台湾青年“跨过海峡认知大陆”
- 提升在线解决消费纠纷能力 福州开展“降诉增效”行政指导
- 台商父子山城情怀:“台湾味”邂逅“麻辣胃”
- “大陆新娘”返乡务农:愿带动更多台胞来创业
- (台青话融合)“80后”台青和他的“花果山”:创业创新不止步
- 北京八达岭长城上新“外骨骼机器人”,辅助游客爬长城
- “90后”台青杨昕达:乐在大陆追逐光影 舞动人生
- 台湾互联网人叶松宏:将两岸的好企业好生意推荐给全世界
- 六旬台湾医生的两岸“医”缘
- 福建三明:扎实开展节前食品安全检查
- 大陆首个促进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地方性法规在江苏施行
- 台湾青年在重庆跨界打造复合式餐厅
- 川台青年在川研习创新创业:考察机遇 携手并进
- 生产麻花过氧化值超标 卡麦迪食品有限公司被处罚
- (台青话融合)访台湾青年律师沈杰:多一点开拓精神,给自己更大机会
- 台湾青年在大陆的“初体验”与“深融合”
- 厦门十部门携手赋能两岸青年创业创新
- 搜索
-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