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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從未發現自己可以變強

文:林子威 Alex Lin

我唯一一次離職,離職是並不變強在工作快滿三年的時候,當時都在同一間公司待著,可怕可怕只換過一次部門,未發中間我們還被一間大企業併購;但我都是現自在同一個職場環境工作,當著行銷部的離職主管、領著還不錯的並不變強薪水,卻做著重複性的可怕可怕工作。

有一天,未發我看到網路上有篇很紅的現自文章説:

「如果你想廢了一個人,只要給他高薪讓他不斷做重複性、離職倒茶般的並不變強工作,5到10年後這個人就廢了。可怕可怕」

結果當天我就寫了辭呈,未發信中還真的現自跟我老闆說了這段,後面還加了一句:「我現在就有這種『覺得自己快廢了』的感覺。」

然後我就離職了!

現在回看這件事,的確覺得當時有點衝動啊,畢竟「離職」是我們人生中少數幾個重大的時刻;可是離職後,我的確過得比之前好很多,不僅轉做線上教育課程,還成為一位講師。

所以我常在想:「要是當年有人能告訴我一個『什麼時候能離職』的標準就好了。」但看遍了網路上寫的那些毒雞湯跟職場幻想文,我覺得一點參考價值都沒有,不如.,就我自己來寫吧!

首先,要知道自己面對工作,永遠都有三個選擇:「接受」、「解決」,以及「離開」,而且這三個選項是有順序的!

1. 先接受:不要因為「不喜歡」就離職

如果是第一份工作,剛入職場的朋友,請先學習「接受」,不要一下子就「離開」,因為有時候衝動型的離職,會造成很大的傷害與損失。

常會有人批評:「現在的年輕人一份工作都做不久,才來1週人就不見了!」原因可能是覺得工作內容很悶、沒有成就感,或看不慣職場裡的作風與某些人的嘴臉,結果短時間內就換了2-3間公司。

這會造成什麼問題呢?就是履歷上會有一堆污點。

要知道人資在看履歷時,通常只要看見每份工作都不到1年,就會直接在篩選階段把人刷掉;因為與其花時間調查,不如挑選其他履歷看起來更安全的求職者,這對他的工作更有效率、風險也比較低。

所以離職前,請先思考一下:

「我遇到的那些不舒服的狀況,是不是這個領域、或是工作時必然的常態?」

尤其是跟「人」有關的問題(例如主管很機掰、同事很靠北),請先去問一下前輩,或是有在做同行業的朋友,有極高的機率會發現,每間辦公室裡都有一位慣老闆、一位機掰主管、還有一位超會甩鍋的同事。

逃到哪,都一樣要面對這些人啦,不如就接受吧!

2. 解決:理解規則,再改變規則

再來說說「解決」,要搞清楚一間公司的「遊戲規則」,先熟悉、活下來後,再提出改變規則的建議,這個順序不能搞錯。

很多人剛進公司,會覺得:「上面的人都好蠢喔!怎麼都再用這麼笨、這麼慢的方法做事?」還有一種比較危險的,是想直接獻策、越級跟老闆報告等等。我的忠告是:「欸先別衝動啊!」

當覺得現在的職場環境有很多問題、他們的方法很笨,可能是因為你掌握的訊息不夠多,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

舉個例子吧,以前打仗的時候,小兵通常是站成一排一排,大部分的兵,眼睛只能盯著前面那位同胞的腦袋;所以每個小兵心裡想的都是:「怎麼還不快點打啊?衝啊!到底在等什麼啊?」

但切換一下視角,站在將軍的高度來俯視戰局,想法就完全不一樣了;就會知道現在不是出兵的時機,手上也會握有很多秘密的情報,知道哪邊有埋伏,所以會下一些看似很蠢、很孬的決定,例如「撤退」、「待機」,目的就是讓整個戰局慢下來。

所以回到熟悉的職場,那些在工作上看起來毫無意義的流程,甚至是像陋習的潛規則,通常都是戰略性調整,是一個團隊難以避免的成本。

他們也許不是不知道有問題,而是刻意要讓問題存在。

所以,不要一到職就質疑老闆跟主管的智商,整天想著衝撞體制、改變世界;看什麼都是問題,說不定你才是那個「問題」本尊啊!

我建議,工作在3年以內,甚至做3年了,卻從未承擔過管理職的人,先去研究公司的經營方向,還有整個行業的特性;從中會發現未來幾年的趨勢,然後比對一下自己公司當前業務是怎麼運作,以及其他競爭對手都是怎麼想的?

光是做這些功課,就會從離職的衝動裡解放出來了。哪怕最後研究了老半天,發現公司真的沒救了,也不會白做工,因為你就知道行業裡哪間公司最厲害,趕緊跳槽過去吧!

而且要記得,越快融入組織、證明自己是懂「遊戲規則」的人,做出貢獻、獲得升職與信任的機率就越高。

當手上能掌握到的訊息變多,權力自然也會變多,這時候再提出:「我們能不能試試看這樣做,理由是什麼,這能帶來怎樣的效益。」是不是別人就會更願意聽你說話了呢?

3. 離開:什麼時候能不在公司裡工作?

講完「接受」跟「解決」,再來就是最後一個選項「離開」了;也就是我開頭說的,判斷「應該離職」的標準是什麼?我翻一本書的時候,剛好讓我看到這個標準,讀者一定想不到這本書是什麼,其實就是《李誕脫口秀工作手冊》!

有在看中國一擋節目叫《脫口秀大會》的讀者,肯定知道「笑果文化」的共同創辦人李誕是誰,我就不介紹他了,主要講這本書給我的啟發。

裡面寫到一句話特別準確,他說:

「工作是交易,是你用自己的時間與才能,通過一間公司與市場交換金錢。」

什麼意思?如果我們回看人類社會早期,會發現很多人成年後,留在自己的家鄉種田,或是繼承家裡的手藝,開間小攤販做生意。直到現代化社會,我們才發展出「公司」這種組織,人們開始擺脫種田、繼承家業、做小生意的選項,紛紛進入到城市打拼,進入公司替老闆工作。

這時,就有個疑惑產生了:「為什麼大家都選擇去公司工作啊?自己一個人做事不是挺好的嗎?很自由啊!」

這個問題,在1937年還真的有人回答了,就是著名的經濟學家羅納德・寇斯(Ronald Harry Coase);他在一篇論文叫〈企業的本質〉(The Nature of the Firm)裡,就探討了「公司」這種組織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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